媒体记者“采访”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雀梦魇!
【欢迎广大网友收藏,利用论坛博客贴吧客户端等多媒体广泛转发,积极参与讨论辩论】
2010年6月11日,《南方都市报》《熊丙奇专栏:舆论盲目鼓吹,乃因教育常识匮乏》: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在笔者看来,除了“盲目性”之外,主要原因是缺乏基本的教育常识。对于高等教育管理制度和现代大学制度,不要说普通老百姓、媒体记者,就是很多教育界人士,也不了解。所以,对一些教育管理的做法和“改革”措施,极有可能出现错误的解读。(作者系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https://www.timedg.com/p/4727930.html
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轻视藐视媒体的自信心和自豪感跃然纸上。
如果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不给媒体“投稿”,媒体如何“盲目鼓吹”?
如果媒体不发表、不转载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的信口开河胡言乱语,也就不会有媒体“盲目鼓吹”?
提醒全国新闻媒体及其从业人员:2022年1月4日以后,所谓21世纪教育研究院涉嫌未经北京市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非法社会组织。如果不办营业执照,没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没有注册资本金,应当依法取缔。
2022年1月4日以后,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披着所谓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的外衣从事的活动疑似非法活动。
2022年1月4日以后,任何媒体及其从业人员没有根据“确认”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为(系)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都是荒诞无稽的胡说八道。
对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之流发表在媒体(包括博客、论坛、贴吧、自媒体)上的奇谈怪论歪理邪说,可以开展有说服力的商榷、质疑、驳斥甚至批判。努力肃清流毒影响。
2022年1月30日,腾讯网“21世纪教育研究院” 《共创理想的教育/21世纪教育研究院举办2022新春答谢会》:日前,21世纪教育研究院在北京举办2022新春答谢会,出席的包括研究院的理事、学术委员、学者专家、合作伙伴、媒体朋友及各界同仁,大家共叙情谊、共话2021,共期2022。院长熊丙奇首先作开场致辞——
https://xw.qq.com/cmsid/20220130A04PUJ00
https://new.qq.com/omn/20220130/20220130A04PUJ00.html
读完以上文字,给读者的初步印象是:21世纪教育研究院答谢了哪些媒体朋友。
发表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言论的新闻媒体从21世纪教育研究院得到了什么实惠?
采访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的新闻媒体记者从21世纪教育研究院得到了什么实惠?
2022年4月哪些草包新闻媒体记者踩踏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他们是:《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王婷婷;《半月谈》记者袁秋岳;新华社记者刘惟真;界面新闻记者查沁君;《南方都市报》记者孙小鹏;《瞭望东方周刊》记者张静;《半月谈》记者谢樱;《长江日报》记者柯立;《中国经营报》记者黎竹 刘旺;《南方都市报》记者叶斯茗;《中国教师报》记者胡晋瑜;《广州日报》记者肖欢欢、武威、张丹、冯秋瑜、程依伦;《北京日报》记者魏婧;《小康》杂志记者赵狄娜;界面新闻记者查沁君;《重庆晚报》上游新闻记者秦健 林祺;《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焦科;《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邹浩;央广网记者蒋勇;央广网记者杨昶;中国新闻网记者程宇;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舒静、姜琳、徐壮、孙飞;《工人日报》记者陶稳;《中国慈善家教育》记者温如军;《法治周末》记者马金顺;《中国经营报》记者李媛。
2022年5月哪些草包新闻媒体记者踩踏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他们是:《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张怀水 朱万平 赵李南;《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王田;《中国经营报》记者李媛;贵州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动静新闻记者刘志;《中国城市报》记者郑新钰 方紫薇;
举证如下:(暂举5例)
第1例
2022年5月1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张怀水 朱万平 赵李南)《新职教法来了 “职高生”站上新起跑线》: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撰文指出:作为类型教育的职业教育,就不仅仅只有中高职层次,还有本科层次,以及硕士层次、博士层次。在高等教育进入普及化时代后,合理的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结构,应该是约90%的高等院校都进行职业教育,培养高素质的技能人才。把职业教育作为类型教育,有利于大家改变对职业教育的认识,我国高校的专业硕士、工程博士教育本质上说都是职业教育。
http://www.nbd.com.cn/articles/2022-05-01/2260955.html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31628692792668119&wfr=spider&for=pc
第2例
2022年5月1日,《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王田《职业教育法首次大修,职业本科建设加快!打破年轻人“进厂”窘境》: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对红星资本局表示:“外界仍会有疑虑,比如当前就存在‘新建职业本科不如普通本科’的偏见。”对职业教育的顶层设计,要有全新的“类型教育”的思维。熊丙奇建议在基础教育阶段全面推进普职融合,比如高中学校要把普通课程和技职课程融合在一起,丰富学生的课程选择,改变以前普高学生只学学术课程,中职学生偏重学技职课程这一局面。他认为,应该允许学生自由选择普通高考与职教高考,职教高考不能只是高职院校、职业本科招生的高考,而应是所有高等职业教育院校与培养应用型人才的专业招生都采用的高考。熊丙奇指出,职业教育也需要“双师”,需要先进的实习实训场地、设施。“推进深层次的产教融合,需要的投入其实超过对普通教育的投入。”这些都会随着新职业教育法的实施,迎来新的变革。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31603528088760166&wfr=spider&for=pc
https://static.cdsb.com/micropub/Articles/202205/f4621143f2c55f5b92a4d2b567f55552.html
https://www.sohu.com/a/542939221_116237
读完以上文字,给读者的初步印象是:《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王田鼓励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显摆?
第3例
2022年5月2日,《中国经营报》(记者李媛)《从“分流”到“协调发展”“普职教育”何去何从?》:近日,教育领域一则“普职不再分流”的消息引起大众热议。“新《职业教育法》确实取消了‘分流’的提法,而是提出国家优化教育结构,科学配置教育资源,在义务教育后的不同阶段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但这并非不少家长所期待的大幅提高普高录取率或者取消中职。取消初中后的普职分流,如何设计新的高中教育发展模式,至关重要。”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强调说。“我们将积极推动各地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程度、本地产业发展需要、健全现代职教体系建设等因素。一方面,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应用型人才发展多样化需求,合理规划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的招生规模。另一方面,要把中职教育自身办好,提升自身的质量,在普职融通上下功夫。”对于目前职业高中存在的普遍问题,熊丙奇指出,落实新《职业教育法》,遵照发展类型教育的思路,当推进普职融通。即以类型教育与普职融通的方式,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和地位,实现普职协调发展。各地要结合本地经济发展情况、人才需求情况自主确定职教规模,同时要结合高中发展形势,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推进高中多样化办学。“还当完善职教高考制度,推进学术人才与技能人才平等发展。新《职业教育法》规定,高等职业学校和实施职业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当在招生计划中确定相应比例或者采取单独考试办法,专门招收职业学校毕业生。按照这一规定,部分普通高校也将通过职教高考招生,这是建设职业教育类型教育的重大突破。对于高等学校来说,是否举办职业教育,不是按学校身份而定的,综合性大学中培养技能人才的专业,进行的其实就是职业教育,这些专业完全可以通过职教高考招生。如果职教高考制度得以建立和完善,社会对职业教育的认知将大为改观。综合高中的技职课程,也将会吸引更多学生选择。”熊丙奇说。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31482261795585602&wfr=spider&for=pc
http://www.cb.com.cn/index/show/bzyc/cv/cv135152931643
http://dianzibao.cb.com.cn/html/2022-05/02/content_318127.htm
第4例
https://view.inews.qq.com/a/20220506A0C2P200
https://xw.qq.com/cmsid/20220506A0C2P200
第5例
2022年5月7日,《中国城市报》(记者郑新钰 方紫薇)《新法护航 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平起平坐”》: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在接受中国城市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最根本的问题,在于社会把职业教育作为了“层次教育”,让教育扮演了“分层”的功能。新职业教育法中的一大亮点,即是“普职分流”提法被更改为“普职协调发展”。“其实这无益于解决问题,因为就算把所有高中都办为普高,普高之间还是有办学质量差异,这一差异比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差异还大。”在熊丙奇看来,最根本的问题,在于社会把职业教育作为了“层次教育”,让教育扮演了“分层”的功能。熊丙奇表示,这次修法,最大的变化就是把职业教育定义为类型教育,与以前的层次教育有所区分。以前的职业教育是低层次的,发展高层次教育较为困难,导致中职低于普高,高职低于本科;而作为类型教育的职业教育,就包括我们的中高层次,即本科层次、硕士层次和博士层次,这是最大的不同。熊丙奇也持有类似观点:“现在要发挥学校和企业双主体的作用,而且一定要是高端产业和高质量职业教育进行的合作,其中最关键的就是企业。”
http://www.zgcsb.com/news/shouYe/2022-05/06/a_367098.html
2022年5月哪些草包新闻媒体记者踩踏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他们是:《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张怀水 朱万平 赵李南;《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王田;《中国经营报》记者李媛;贵州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动静新闻记者刘志;《中国城市报》记者郑新钰 方紫薇;
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是上海交通大学淘汰的不称职的职员。或许不是双开。或因长期不交党费而自动脱党。在政治上不可靠不可信不可用不可留。没有教师资格证书,没有新闻从业许可证书,自封“教育学者”,冒充教授专家学者,披着没有任何行政级别的民办非营利组织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的外衣(没有聘用合同,没有任命文件,没有社保缴费记录,没有纳税凭据),在新闻评论界招摇忽悠。以假乱真,以次充好,滥竽充数,鱼目混珠。
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不是教授,不是专家,不是学者。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的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疑似无导师。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离开上海交通大学即不再是上海交通大学编审,不再是中国高校校报协会副会长,不再是上海市高校校报研究会理事长。
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对中国教育一知半解不求甚解。井蛙观天,盲人摸象。似懂非懂,南辕北辙。以偏概全,失之毫厘谬以千里。明明只有半桶水,却偏要淌得很。
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给社会的印象是,心里没有守舍的,嘴上没有把门的,手中没有定准的,脚底没有抓痕的。想说、爱说、敢说、胡说。
2018年11月12日,新浪网“2433468261的博客” 《熊丙奇又在睁起眼睛说瞎话》:http://blog.sina.com.cn/s/blog_b2022e070102yspv.html
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之流提供给媒体的文章有时表现为“四不”:主题不明确,概念不确切,事实不准确,观点不正确。
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的特殊标记是“四偏”:站位偏向;立场偏执;观点偏激;方法偏颇。
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之流崇美魅美跪美哈美,绝对不是遵纪守法安分守己的人。或许是一个歇斯底里的“政治狂人”,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危险人物”。
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之流千方百计挖空心思绞尽脑汁利用新闻媒体争夺执政党的教育决策权、评价权、话语权。是可忍孰不可忍。
提醒全国媒体及其从业人员: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绝对不是国家教育行政机构指定的新闻发言人。
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无权利用新闻媒体解读(包括曲解)党和国家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
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的外在表现是“三大”(头大、脸大、嘴大)。“头大”,多么大的高帽都敢戴:“特约评论员”“教授”“教育学者”“教育专家”“教育问题专家”“高考志愿填报和职业规划专家”“教育大咖”“中央电视台特约访谈学者”“成都市教育局政策规划顾问”“教育部阳光高考专家”“中国民间高考改革第一人”等等,不一而足。“脸大”,什么场合都敢露面,连续三年每年一次与中央电视台节目主持人白岩松“连线”,居然还到全国各地搞所谓的“公益讲座”,为上海远播教育集团的第一高考网“驱鱼”“驱雀”。“嘴大”,四两的鸭子半斤的嘴。一尺水十丈波。什么大话都敢说,利用早报(晨报)、晚报、时报、都市报等杂七杂八的报纸连篇累牍大放厥词,甚至于公开否定党中央国务院明文确定的高等教育宏观发展战略部署,扬言废除985、211工程,公开叫板国家教育部长,抨击国家重点大学领导干部。
2007年12月12日,新浪网“许洋泽的博客”《熊丙奇先生,请闭上您的熊嘴》:
http://blog.sina.com.cn/s/blog_3e4a3ef601007tlj.html
主流媒体应当控制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的“熊嘴”。
2011年11月27日,《中国青年报》(记者 桂杰 实习生 艾瑞红)《熊丙奇:发出批评之声是学者应有义务》:经常关注熊丙奇博客的人也许会有一个很明显的感受,那就是他的博客内容主要是对当前教育制度的批评。对此,熊丙奇自己也赞同,“我的博客比较鲜明的特点就是关注中国的教育问题,提出教育改革的一些方案,表达对教育改革的参与热情。”但对教育体制的过多批评,也一度引起有关部门的不满,甚至曾经把他列为不受欢迎的人。
http://zqb.cyol.com/html/2011-11/27/nw.D110000zgqnb_20111127_1-03.htm
读完以上文字,给读者的初步印象是:《中国青年报》记者桂杰披露: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是不受政府有关部门欢迎的人。
以上内容,约****字
收集整理:黑龙江省大庆市退休老汉商江
E-mail:[email protected]
QQ:3391607971
手机:13624660933
中国价值网
http://www.chinavalue.net/User/Blog/List.aspx
中国互联网协会京ICP备05006316号-2 互联网真实身份认证平台*认证码:10005616
动态IP:亚太地区43.224.213.110 中国106.39.248.110黑龙江111.40.52.110 大庆60.218.21.110
本人没有全日制大学文凭,没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不是著名专家学者。并非“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年过花甲不知天命。老朽愚钝幼稚可笑。独特方式报效国家服务人民。学识水平和艺术造诣有限。禁虚止假,抑狂制癫。针砭时弊,线锁秒杀。滴水穿石,烛火融冰。挥刀断流,舞剑拦风。温水煮青蛙,烈火烤田鸡。快刀斩乱麻,强弩射残盾。大庭训佞子,广众审刁民。常引用网络文字资料,发表文章不是为了得稿酬。不当之处望业内专家教授海涵。
【参考资料】
2021年5月14日,封面新闻(记者 杨程凯)《民政部公布2021年第四批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 涉及熊氏宗亲总会等12家》:5月14日,封面新闻记者从民政部获悉,2021年第四批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公布,包括中国教育服务行业协会、熊氏宗亲总会、中国易经哲学家协会、国际武术发展协会等12家。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99703303200865833&wfr=spider&for=pc
读完以上文字,给读者的初步印象是:熊氏宗亲总会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已经被依法取缔。
依法取缔熊氏宗亲总会是否看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的面子?
熊氏家族网(备案号:豫ICP备19027507号-1 )
熊丙奇•教育学者
熊丙奇,男,1972年7月生,四川资中人。著名教育学者,博士,上海交通大学编审,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中国高校校报协会副会长,上海市高校校报研究会理事长。为新京报、北京青年报、东方早报、南方都市报、深圳晶报、珠江晚报、现代教育报等报专栏作者。
http://xsjzw.com/NewsDetail/1874828.html
读完以上文字,给读者的初步印象是: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利用熊氏家族网为自己造势沽名钓誉。
熊氏家族网是否依法取缔?不得而知。否看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的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