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独资、个体工商户的核定征收政策优惠


 关于个人独资、个体工商户的核定征收政策优惠


 

金税三期、金税四期的监管下,一切虚假的行为都将受到监管,企业将更加透明公开的呈现出来。随着之前的个人独资或者是个体户核定征收政策的收紧,上海地区的核定征收政策全面暂停。这种种的现象,给很多的企业造成了误会,觉得核定征收政策已经暂停,但是,核定征收政策只是收紧,并不是全面暂停。

现在,我们关于个人独资、个体工商户的税收优惠政策,核定征收依旧可以享受到核定。能享受核定征收政策的,其实主要是账目难以健全,一些成本、费用残缺不全。很多企业在发展之初就有着相关的问题,所以享受到适合的税收优惠政策是有必要的。

现在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如果不是享受核定征收的,基本上是要按照5%—35%的累进制税率征收个税。这个个税都是个人经营所得税,完税之后,利润可自由支配。对于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我们需要确定的就是政策的情况如何。


 

现在,我们政策中,主要就是在重庆地区,可以享受到个税默认核定政策为0.6%—1.2%。个税享受核定之后,开普票的小规模个人独资或者是个体户,可以享受到增值税免征政策。如果开具的是专票,那么将不会选择享受到优惠,增值税是需要按照3%的税率征收。

基本上享受核定征收政策,行业不受限制。除了一些什么金融、石油、化工类的行业。只要业务真实的前提下,三流一致,我们是可以享受到园区中的个税核定政策政策。当然,一些带有投资性收益的个人独资或者是合伙企业,将不能享受到核定征收。移步《节税顾问》了解到更多税收优惠政策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