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政之变系列读书笔记(21—随著者持续更新)


21. 林政商品林之变

商品林与公益林并立,合起来是中国森林。商品林是自然资源,是生态系统,也是生态空间。商品林是以生产木材、竹材、薪材、干鲜果品和其它工业原料等为主要经营目的的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和其它林地,包括五大林种中的用材林、经济林和能源林(薪炭林)。

商品林与公益林是典型的“二元化”“双轨制”。同是一片林,确定为公益林就以发挥生态效益为主要目的,确定为商品林就以经济效益为主要目的。

全国商品林具有“六为主”特征一是“家庭为主”。家庭林木所有权占66.9%,集体占14.4%,国有占18.7%。二是“南方为主”南方省份商品林近10亿亩,占全国70%。三是“人工为主”人工商品林占56.1%,天然商品林占43.9%。四是“用材为主”用材林占76.6%,经济林占22.1%,薪炭林占1.3%。五是“初产为主”用材林幼龄、中龄林占69.3%,近熟、成熟林占17.2%,过熟林占3.4%;经济林产前期占14.6%,初产、盛产期占76.9%,衰产期占8.5%。六是“少数为主”全国120多个主要树种中,杉木、马尾松、杨树、落叶松、栎类、桦木、云南松、柏木、湿地松等10个树种占用材林的53.6%;油茶、茶叶、柑橘、核桃、苹果、板栗、橡胶、桃、梨、枣等10个树种占经济林的66.8%。

陕西商品林基本情况:2021年国土三调数据与林地“一张图”融合结果,全省商品林地4861.2万亩,占全省林地四分之一。按权属分,集体商品林地4488.7万亩、占92.3%,国有商品林地372.5万亩、占7.7%。按起源分,人工商品林地4764.7万亩、占98.0%,天然商品林地96.5万亩、占2.0%。按类别分,一般商品林地3854.7万亩、占79.3%,重点商品林地1006.5万亩、占20.7%。按林种分,用材林地4010.5万亩、占82.5%,经济林地445.4万亩、占9.2%,能源林地405.3万亩、占8.3%。按地域分,陕南商品林地占全省63.46%、关中占22.11%、陕北占14.43%。按树种分,栎类、油松、刺槐、马尾松、杨树等树种占84.6%,核桃、板栗、花椒等树种占15.4%。

22. 林政国家公园之变

全国已经建立国家公园5个,自然保护区2740个,各类自然公园10047个,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也即国家公园体系正在形成之中。根据国土空间识别评价和国土空间规划初步成果,我国国土重要生态空间占陆域66%,初步遴选布局国家公园50个,其中陆域46个、海域4个,分别占陆域10%、海域2%。

第一阶段:蕴蓄阶段。1956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建立自然保护区,林业部制定《天然森林禁伐区(自然保护区)划定草案》。

第二阶段:探索阶段中央官方文件一直未出现“国家公园”概念,各地自创“国家公园”。

第三阶段:试点阶段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改革完善我国保护地体系”“大尺度保护自然生态系统原真性、完整性,兼备科研、教育、游憩等科学文化功能”。

第四阶段:发展阶段2018年,新一轮机构改革组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加挂国家公园管理局牌子,集中统一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全面加强自然保护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这是自然保护地管理体制重大改革,开启全面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自然保护地管理体制的新阶段。2019年,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指导意见》提出,建立分类科学、布局合理、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中国特色自然保护地体系。

国家公园在陕西基本情况:1965年设立陕西太白山自然保护区起步,到2007年形成秦岭中央公园构想,陕西一直在探索建设国家公园体系。2015年6月,时任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同志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呈报的《关于支持建设秦岭国家公园有关问题的报告》上批示。2019年4月,韩正副总理来陕调研,对设立秦岭国家公园请求做出重要指示。2017年,4386平方公里陕西秦岭核心区纳入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试点。2020年,圆满完成试点任务。2021年,原青木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纳入正式设立的大熊猫国家公园。同年,国家公园管理局批复同意陕西省政府秦岭国家公园创建方案,将于2022年底前完成创建工作。秦岭是中国绿芯,中华祖脉,中央水塔,中华文化的重要象征。秦岭国家公园是南北分界线上的国家公园,和合南北的国家公园,中国心脏地带的国家公园,保护中华民族祖脉和中央水塔的国家公园。

23. 林政天然林之变

天然林依然是森林生态系统的主体。全国天然林地29.66亿亩、占林地64%,天然林蓄积122.96亿立方米,占总蓄积83%以上。

按照所有制,分为国有天然林和集体天然林。主要是四类:

一是生态林场体系中的天然林,即分布于以国有林业局为主体、国有林场为基础、新型公益林场为补充的生态林场体系中的天然林;

二是自然保护地体系中的天然林,即分布于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内的天然林;

三是集中连片分布于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大秦岭的集体天然林;

四是零星分布于全国各地的集体天然林。

中国天然林政策理论与治理实践发展历程,大体经历了四个历史阶段:

(一)规模开发、零星保护阶段。1950年代,

(二)转型发展、边采边保阶段。改革开放以来

(三)工程推进、全面保护阶段。199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灾后重建、整治江湖、兴修水利的若干意见》提出,全面禁止长江、黄河流域上中游的天然林的采伐,森工企业转向营林管护。

(四)系统治理、规范保护阶段。党的十八大以来,天然林保护成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山水林田湖草沙是生命共同体”理念的重要战略行动。

陕西天然林基本情况:根据“三调”数据融合资料,2020年陕西天然林地1.19亿亩,占全省林地的63.6%。其中,天然森林1.04亿亩,占全省森林的68.4%。秦岭天然林地0.62亿亩、占秦岭林地的80.5%、占全省天然林地的52.1%;秦岭公益林地0.55亿亩、占秦岭林地的71.4%,占全省公益林地的39.6%。1998年,陕西全国率先行动,颁布《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立即停止省属森林采育企业采伐天然林的命令》,全面停止秦岭范围采伐。2000年以来,全面实行天然林保护工程,常年管护森林资源2.15亿亩,全省天然乔木林面积从6800万亩恢复到9300万亩。2021年,率先颁布施行《陕西省天然林保护修复条例》,开启天然林保护修复法治化新里程。

24. 林政荒漠之变

第五次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监测表明,全国荒漠化土地涉及30个省份,总面积261.16万平方公里,占国土的27.20%。全国沙化土地涉及18个省份,总面积172.12万平方公里,占国土的17.93%。另外,还有30万平方公里土地具有明显沙化趋势。

——理念之变。荒漠生态系统是地球原生自然景观,是大自然的“自然”组成部分,建设美丽中国不可或缺。

——保护之变。荒漠是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蕴藏着丰富的自然资源。

——修复之变。荒漠,也是重要生态空间,约占全国生态空间的40%。除沙漠、戈壁不可逆转荒漠,约131万平方公里可治理荒漠。四大沙地是典型的沙化土地,自然条件相对较好,可逆转程度高,需要全面治理。

——利用之变。要综合考虑荒漠自然资源禀赋、土地利用结构、土地适宜性等因素,科学划定“沙区生态空间”适宜开发用地,探索自然保护和资源利用新模式,发展荒漠生态经济体系,把生态保护修复与当地特色产业结合,坚持创新引领、绿色发展,形成特色突出、布局合理、具有竞争优势的产业链、产业带和产业群,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优良生态产品、优质生态服务的需要。

——向美之变。荒漠具有调节气候、涵养水源、固碳释氧等诸多的生态服务功能。

陕西荒漠化基本情况:第五次荒漠化监测数据表明,陕西省荒漠化土地280.29万公顷,占全省国土的14%。其中,风蚀荒漠化131.99万公顷,占荒漠化土地的47.09%;水蚀荒漠化140.71万公顷,占荒漠化土地的50.20%;盐渍化7.60万公顷,占荒漠化土地的2.71%。主要分布在定边、靖边、横山、榆阳、神木、府谷、佳县、绥德、米脂、清涧、子洲、吴起12个县(区)170个乡(镇)。全省沙化土地135.40万公顷,占全省国土的7%。其中,流动沙地0.35万公顷,占沙化土地的0.26%;半固定沙地2.78万公顷,占沙化土地的2.05%;固定沙地124.29万公顷,占沙化土地的91.80%;沙化耕地7.97万公顷,占沙化土地的5.89%。主要分布在定边、靖边、横山、榆阳、神木、府谷、佳县、吴起、大荔9个县(区)111个乡(镇)。

毛乌素沙漠是中国四大沙地之一,面积422万公顷,包括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南部、陕西省榆林市北部风沙区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盐池县东北部。其中,榆林244万公顷,占毛乌素沙地的56%。榆林沙化土地134.99万公顷,占全省沙化土地的99.7%。新中国成立时,全省流动沙地57.3万公顷,流沙越过长城南侵50多公里。1994年到2014年,流动沙地由14.6万公顷减少到0.35万公顷,沙区林草植被盖度达到33%。截止目前,全省治理沙化土地244万公顷,流沙全部得到治理,毛乌素沙地基本“消失”,从“沙进人退”到“绿进沙退”,堪称世界治沙奇迹。美国《时代周刊》:“榆林治沙造林的成绩是与毛乌素沙漠斗争的一个成功例证”。2018年第24个世界防治荒漠化与干旱日纪念大会上,原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局长张建龙指出“中国的防沙治沙是从榆林走出来的,榆林成功的防沙治沙经验,正在引领着中国乃至世界防沙治沙工作的走向”。

25. 林政湿地之变

湿地与森林、海洋并称为地球三大生态系统,与森林、草原、荒漠并称为陆地四大生态系统。

湿地是生态系统中的“关键少数”。全球超过40%的物种依赖湿地繁衍生息。

根据第二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结果,全国湿地5360.26万公顷,论总规模位居世界第四,且湿地类型全面,涵盖《湿地公约》31类自然湿地和9类人工湿地。但是,我国天然湿地仅占国土的3.77%,远低于全球的6%。

1970年代,湿地概念进入我国。现代意义的湿地保护,在我国起步晚、发展快,可概括为四个重要阶段:

(一)利用为主,零星保护。中国成立以来

(二)接轨国际,高点起步。1992年我国加入《湿地公约》,国务院授权林业部代表中国政府履行《湿地公约》,开启湿地资源保护的新篇章。

(三)工程推进,快速发展。2004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通知》明确“湿地保护是各级政府改善生态环境的一项首要任务”,首次明确湿地保护是政府职责,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四)制度引领,全面保护。党的十八大以来,湿地保护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国家战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将于2022年6月1日正式实施,必将开启中国湿地保护新纪元,迎来湿地保护的“黄金时代”。

陕西湿地基本情况:依据《湿地公约》湿地类型调查,陕西湿地31.05万公顷,约占陕西国土空间的1.5%。其中,天然湿地仅有国土空间的1%,远低于全国的3.77%,全球的6%,显得弥足珍贵。陕西湿地以河流湿地为主,河流湿地面积22.55万公顷,占72.6%。其次是人工湿地7.81万公顷,占25.1%。还有湖泊湿地0.43万公顷,沼泽湿地0.26万公顷。陕西湿地面积,榆林、渭南、汉中列前三市。2006年颁布《陕西省湿地保护条例》,是全国第四家颁布湿地保护条例的省份。2008年公布省级重要湿地名录,是全国以政府名义颁布省级重要湿地较早的省份。2017年印发《全省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明确实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的目标任务。全省已建立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14处,其中国家级7处;国家湿地公园43处,省级重要湿地55处,初步形成分级保护、多种形式互补的湿地保护模式。 

26. 林政草原之变

人们把森林视作“地球之肺”,把草原称为“地球皮肤”。

2021年国土“三调”数据显示,全国草地2.65亿公顷,其中天然牧草地2.13亿公顷、人工草地58.06万公顷,其它草地0.51亿公顷,分别占80.59%、0.22%和19.19%。

Ø 草原权属所有之变——由少数私有转变为国有、集体所有;

Ø 草原利用之变——从逐草放牧转变守草融合;

Ø 草原管理之变——从乱垦滥挖转变为保护修复;

Ø 草原治理之变——从资源保护转变为空间治理。

陕西草原基本情况:陕西草原面积不大,但草原类型多样,多达6类402型,1600多个草种。全省草原221.03万公顷,其中天然牧草地149.21万公顷、占67.51%,人工草地1.51万公顷、占0.68%,其他草地70.31万公顷、占31.81%。全省91%草地分布在榆林、延安,是毛乌素沙地防风治沙和黄土高原水土保持的前沿阵地。其中,榆林市草原154.96万公顷,占全省的70%;延安市草原48.03万公顷,占全省的21%。关中北山、陕南零星分布,以山地草甸和低地灌草丛为主。

 

27. 林政公益林之变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公益林是森林生态系统的主体,公益林生态保护修复、公益林生态系统管理,已经成为生态文明新时代中国林政体系的核心内容。

根据第九次森林资源清查数据,全国国家级公益林18.5亿亩,占林地面积的43.4%。全国公益林主要分布在东北三省、内蒙古、西南林区,以及西北生态区位重要、生态环境脆弱区域。

中国公益林表现出“五为主”的结构特征:

一是国有林为主,国有林9.7亿亩、占52.62%,集体林8.8亿亩、占47.38%(其中家庭承包5亿亩、占27.05%)。

二是防护林为主,防护林15.1亿亩、占81.55%,特用林3.4亿亩、占18.45%。

三是天然林为主,天然林14.5亿亩、占78.57%,人工林4亿亩、占21.43%。

四是乔木林为主,乔木林15.9亿亩、占85.52%,特灌林2.3亿亩、占12.86%,竹林0.3亿亩、占1.62%。

五是阔叶林为主,阔叶林11.1亿亩、占59.77%,针叶林6.1亿亩、占33.19%,针阔混交林1.3亿亩、占7.04%。

陕西公益林基本情况:陕西是绿色国芯,祖脉秦岭、中央水塔、重要江河源头,带来公益林大省地位。森林资源“一张图”数据,2020年全省林地1.87亿亩,其中公益林1.39亿亩,占全省国土的45.1%,占林地的73.9%。其中,国家级公益林9194.7万亩、占全省公益林的66.1%、占林地的48.9%,地方公益林4740.4万亩、占全省公益林的33.9%、占林地的25.22%。国家级公益林中,一级保护公益林1184.9万亩,占12.9%,二级保护公益林8009.9万亩,占87.1%。国家级公益林中,国有林4164.7万亩、占45.3%,集体林5030.1万亩、占54.7%;地方公益林中,国有林791.6万亩、占16.7%,集体林3948.8万亩、占83.3%。国家级公益林中,天然林6841.1万亩、占74.4%,人工林2353.7万亩、占25.6%;地方公益林中,天然林2483.9万亩、占52.4%,人工林2256.5万亩、占47.6%。

陕西商洛全境在秦岭,经过多年探索实践,商洛率先推行了天然林与公益林管理并轨,探索形成一套体系、两大支柱”的“商洛护林模式”。一是体系化护林,核心是“村社护林”:县级护林中心(野生动物和天然林保护管理中心)统筹,镇级林业站(农综服务中心林业分站)负责管理,村级护林站、护林哨所+天保护林员+生态护林员。二是合作化护林,核心是“场社护林”:新型生态林场(国有+集体+家庭)合作造林,按照一定比例合股,分设护林站,场职工任站长,聘请天保护林员、生态护林员。两种模式相辅相成,公益林管护全覆盖。

28. 林政“火”之变

——防火理念之变。1960年代,实施“预防为主,积极消灭”“预防为主,防消结合”防火方针,保护森林草原资源,实施人海战术积极扑火,人员伤亡大。进入新世纪,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完善基础设施,科学监测和扑救,火灾伤亡人数大幅度下降。

——防火设施之变。截至2017年,建成南方、北方两个航空护林总站,1.3万座瞭望台、174.5万公里防火公路和隔离带,8个国家森林防火物资储备中心和1.1万多个地方扑火物资储备库。森林草原防火由依靠人力扑救到人工和机械、空中和地面、远程和近距离结合方式。

——火灾起因之变。新中国成立初期,起火主因是烧荒开垦、伐木用火不当。党的十八大以来,起火主因是上坟祭祀烧纸、野外吸烟、小孩和痴呆人群放火、农事生产用火等。

——火源管控之变。火源管控已经由主要依靠设卡盘查、人工巡护检查转变为地面人工巡护、远程电子监控、空中民航卫星遥感为一体的综合火源监测体系,建立防火哨卡,启动“防火码”,野外用火审批,盯住了火源。

——气象条件之变。全球气候变暖趋势,20世纪初至今,地表温度增加0.6℃左右。东北、西北、华北气温变暖趋势更加明显,局部高温、大气、干热、雷电等引发火灾的危险性在增加。有研究预测,2021—2050年我国森林草原火险期气温显著增加,火险指数升高。

——可燃物之变。国土三调数据显示,2020年全国森林覆盖率23.04%,天然草原综合植被盖度56.1%。森林、草原生态系统功能日渐恢复,蓄积可燃物越来越多,火灾风险、强度呈增加趋势。

陕西森林草原防火有关情况:1987年成立陕西省护林防火指挥部,1988年更名为陕西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统筹全省森林草原防火工作。2018年机构改革后,森林草原防火职责与国家同步调整,应急部门负责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林业部门负责火灾预防。省市县设防火指挥部及其办公室,防火检查站943个,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717支,15077人,护林防火员19790人,各类护林员7万多人,森林防火组织体系健全。全省建成防火瞭望台104座,防火指挥运输车辆323辆,防火器材6.5万件(台、套),防火物资储备库383座15790平方米,防火隔离带、防火道路2000公里,宝鸡、商洛、延安三市建立航空护林基地。

依据《陕西省森林管理条例》规定,每年10月1日至翌年5月31日为森林防火期,其中2月1日至4月30日为高森林草原火险期。从1950年到2000年,全省每年发生森林火灾400起,受害森林5000公顷,森林受害率1.2‰。2000年以来,森林火灾次数、受害面积逐年下降,年森林火灾51起,受害面积93.52公顷,森林受害率0.043‰。

29. 林政经济林之变

发展新理念,阔步向未来。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实现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为目标,坚持生态优先、绿色惠民,优化布局、提质增效,做精一产、做强二产、做大三产,促进林文旅深度融合,丰富完善现代经济林产业体系,加快推动经济林产业高质量发展。

陕西经济林基本情况:陕西是经济林大省。国土三调数据显示,全省经济林面积2314.6万亩,其中林地经济林493.6万亩、园地经济林1821万亩。林业部门负责管理干果、木本粮油、调料、工业原料、药材等经济林,农业部门负责管理水果类、饮料类、蚕桑类经济林。在林地经济林中,果树林216.2万亩,食用原料林52.6万亩,药用林28.4万亩,化工原料林28.8万亩,其它经济林167.6万亩。园地经济林中,果园1375.5万亩,茶园40万亩,其它405.5万亩。陕西苹果、冬枣、猕猴桃全国第一,核桃、花椒全国第二。

国家九部委认定陕西商洛、大荔、韩城、佳县等九个经济林重点产区为“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韩城市、洛南县成功创建国家花椒、核桃产业示范园区。洛川苹果、大荔冬枣、眉县猕猴桃第一批进入中国农业品牌目录2019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价值榜和影响力指数榜单。洛川苹果品牌价值687.27亿元,居全国农产品第二、水果类第一。“大荔冬枣”连续六年跻身“中国果品区域公用品牌20强”,品牌价值48.68亿元。商洛是“中国核桃之都”。中国绿色农业联盟评选“商洛核桃”为“2020全国绿色农业十大最具影响力地标品牌”。

目前,经济林面临亩产不高、销售不畅、规模化瓶颈等问题。主攻方向是推广普及良种,实施低产低质园改造,提升集约化经营比重;培育龙头企业,促进精深加工,丰富产品类型;加强产销对接、宣传推介,拓宽线上线下销售渠道。

30. 林政生物灾害之变

——理念之变。“森林病虫害”到“林业有害生物”再到“林业生物灾害”,从追求经济效益到关注生态效益再到维护生态系统稳定性,体现了从自然主宰者到敬畏自然的重大理念之变。

——策略之变。“有虫必治,土洋结合,全面消灭,重点肃清”“及时治、连续治、彻底治”到“预防为主,综合防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再到“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思路越来越清晰,策略越来越精准。

——举措之变。“以化学防治为主、大量使用有机化学药剂和土农药”到“物理、机械、化学、生物等综合防治”再到“标本兼治、无公害防治”“遥感、无人机监测、病源与寄主信息物质调控”,持续控制有害生物以维护生态系统平衡。

——清单之变。1954年公布4种检疫性林木病虫到2020年《生物安全法》“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根据生物安全工作需要,对涉及生物安全的材料、设备、技术、活动、重要生物资源数据、传染病、动植物疫病、外来入侵物种等制定、公布名录或者清单,并动态调整”。生物安全名录和清单制度日趋完善,防火墙越来越牢固。

——种类之变。1983年记录本土森林昆虫5086种、森林昆虫天敌1391种、森林病害1500种,到目前林业有害生物6179种,外来入侵物种800种,已确认入侵农林生态系统638种,本土森林病虫害已与外来入侵生物联合成为我国林业生物灾害防控的主要对象。

陕西生物灾害有关情况:陕西省历来重视林业生物灾害防控工作,2020年颁布实施《陕西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2021年,全省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567万亩。按轻重程度分,轻度481万亩、中度73万亩、重度14万亩、成灾59万亩。按种类分,虫害323万亩,病害120万亩,鼠兔害125万亩。1980年代初期,美国白蛾传入陕西省关中地区,2018年卷土重来,2021年有疫情、未成灾。2009年,松材线虫病传入陕西省柞水、略阳、西乡三县。2019年,松材线虫病扩散蔓延至秦岭巴山25县区。2020年,实施“防输入、防扩散、防反弹、清疫木、清疫情”策略。2021年,实施松材线虫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打响松材线虫病疫情围剿战,实现疫区数量、疫点数量、发生面积和病死松树数量“四下降”。2022年,坚持松材线虫病“三防两清”策略,实行“疫木年度清零”举措,迈出了“彻底遏制松材线虫病扩散”新步伐。

31. 林政野生动物之变

——保护目的之变。在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时代,野生动物保护的目的是开发毛皮、肉蛋、药材和创汇的经济利益。在生态文明建设新时代,实行保护优先,主要发挥野生动物生态价值、社会价值,建设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

——法律法规之变。《野生动物保护法》及相关配套法规的颁布实施,标志着野生动物保护进入了法制化、规范化轨道。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野生动物保护进入系统保护新时代。

——国际履约之变。1981年,我国加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签署《中日候鸟保护协定》。1986年,签署《中美自然保护议定书》《中澳候鸟保护协定》。1992年,加入《生物多样性公约》《湿地公约》。1995年,签署《中印老虎保护协定》。2007年,签署《中韩候鸟保护协定》。这些公约加入和协定签署,标志着我国野生动物保护与国际接轨。1993年起,全面禁止交易和使用犀牛角、虎骨。2018年,对犀牛、虎及其制品实行“三个严禁”,并全面停止商业性象牙加工销售活动。

——政策措施之变。1980年代,野生动物从“野生无主,谁猎谁有”转变为国家所有,从无序开发利用过渡到合理利用,实行特许猎捕证、驯养繁殖(人工繁育)许可证、运输证和特许猎捕证,现阶段实行行政许可审批制度,试点专用标识管理和全面禁止食用陆生野生动物制度,正在向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系统化保护转变。全国已建成115家野生动物救护繁育基地,持续开展野外收容救护工作。

——保护部门之变。颁布施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后,明确由林业、渔业行政部门分别主管陆生、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新一轮机构改革后,渔业划归农业农村部门,林业草原、农业农村部门分别主管陆生、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监督检查。

——利用方式之变。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后,有计划限额利用野外资源,鼓励驯养繁殖野生动物。2018年,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除科学研究、种群调控、疫源疫病监测等其他特殊情况外,禁止猎捕和食用性利用。全国人大《决定》明确禁止食用野生动物,至此,野生动物仅可用于药用、展示、科学研究。

——猎捕工具之变。《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了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方法,杜绝了歼灭性破坏行为,保证野生动物种群安全,维护生物体系稳定。

——栖息地之变。1956年我国建立广东鼎湖山自然保护区以来,建立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9190处,约占陆域国土面积的18%,有效保护了90%的陆地生态系统类型和74%的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植物物种物种和个体。2013年提出“建立国家公园体制”,2017年提出“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2020年实施保护地优化整合工作。

——保护物种之变。1988年以前,我国野生动物保护以抢救性保护大熊猫、朱鹮、虎和丹顶鹤等极度濒危物种为主。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明确将476种(类)、“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明确将1711种(属)纳入保护范围。2021年,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新调整512种(类)达到为988种(类),“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正在修订。

——种群数量之变。1990年代以来,我国陆续实施一批生态建设工程,野生动物栖息地逐渐改善,成功实施大熊猫、朱鹮、林麝、野马、麋鹿等10余种珍稀物种濒危野生动物野化放归,复壮野外种群。朱鹮由1981年7只增长到7000多只,大熊猫从“三调”1596只增加到“四调”1864只,亚洲象从1985年的180头增加长到300头左右,藏羚羊从1990年6-7万只恢复到300多万只。

——疫病防控之变。2003年以来,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引起全社会高度关注。2005年,国务院发布《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随后,国家林业局先后制定实施《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规范(试行)》《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管理办法》,陆续建成742个国家级和928个省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有效控制野鸟H5N1高致病性禽流感、大熊猫犬瘟热、藏羚传染性胸膜肺炎及野猪非洲猪瘟等170余起野生动物疫情。

——调查监测之变。20世纪,受技术限制,野生动物调查监测主要采取布设样线、样带、样方、环志、无线电追踪等方法,靠人力步行观察个体数和痕迹链,统计种群数量、栖息地变化、干扰因素等,侧重于分类、区系和动物地理学等方面的调查监测。21世纪以来,引入了红外相机、视频监控、无人机、“3S”、脸谱识别、自动跟踪、个体遗传示踪和亲权识别等新技术手段开展调查监测。

陕西野生动物基本情况:全省陆生脊椎野生动物792种,其中哺乳类149种、鸟类561种、爬行类56种、两栖类26种。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35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21种,“三有动物”383种,拟定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55种。

秦岭范围分布陆生脊椎野生动物588种,其中,哺乳类111种、鸟类418种、爬行类41种、两栖类18种。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21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94种,“三有动物”324种,拟定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46种。

32. 林政风景名胜之变

风景名胜=风景+名胜。风景即是自然风光、大地景观,名胜是享誉天下的人文胜境。

1982年,国务院公布第一批44处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包括陕西秦岭的华山、骊山2个风景名胜区。1988年、1994年、2002年、2004年、2005年、2009年、2012年、2017年先后8次公布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九次共公布244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面积11.28万平方公里。省级风景名胜区发展到807处,面积11.74万平方公里。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共同1053处、面积23.02万平方公里,占全国陆地面积的2.02%。也就是说,中国版图约2%为风景名胜区。

风景名胜区是中国独树一帜的自然保护地,凝结山川湖海之精华,赓续华夏文明之精髓,堪称中国自然与中国人文高度融合、天人合一的露天博物馆。风景名胜区的发展历程,向我们深情讲述中国人与自然的经典故事。

——讲述采集时代自然崇拜的故事。

——讲述农耕时代仰望高山的故事。

——讲述工业时代生态科学的故事。

——讲述人类文明新形态的故事。

陕西风景名胜区基本情况:全省风景名胜区35处,面积2605.44平方公里,占国土1.27%。在发展历程上,1980年代3处、1990年代28处、2000年后4处。在分布区域上,巴山6处、秦岭14处、黄土高原23处。全省风景名胜区年接待游客1000多万人次。全省6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临潼骊山、宝鸡天台山、华山、合阳洽川、黄河壶口瀑布、黄帝陵,面积718.7平方公里。29处省级风景名胜区:翠华山—南五台、楼观台、玉山,凤翔东湖、千湖、关山草原、磻溪钓鱼台、周公庙、三国遗迹—五丈原,三国遗迹—武侯墓祠定军山、张良庙—紫柏山、南沙河、南湖、汉中天台山—哑姑山、午子山、江神庙—灵岩寺,瀛湖、香溪洞、南宫山,柞水溶洞、月亮洞,白云山、红石峡—镇北台、神木红碱淖,药王山、香山—照金、玉华宫、福地湖,黄河龙门—司马迁祠墓,面积1886.74平方公里。风景名胜区3处涉及世界文化遗产地,即秦兵马俑世界文化遗产地、黄帝陵世界文化遗产地、楼观台大秦景教塔世界文化遗产地。

33. 林政剥离地之变

经历漫长的过度的生态剥离后,中国生态文明意识觉醒,在人工修复、人工重建助力下,自然还原的力量得以释放,大步迈入生态剥离与生态还原的新时代。

陕西剥离地基本情况:第九次森林资源清查数据显示,2009年-2014年全省27.5万公顷林地转为非林地,其中农民种植结构调整转入耕地17.91万公顷、占65.13%,占用征收林地、依据林地利用保护规划成果调整为非林地5.44万公顷、占33.71%,灌木林地毁林开荒0.32万公顷、占1.16%。根据《陕西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1-2020年全省使用林地定额35010公顷。2021年全省批准使用林地8944公顷。

1999年以来,全省退耕还林还草275.4万公顷。“十三五”期间,全省营造林258.6万公顷,年造林(包括人工造林、飞播造林、封山育林、退化林修复)38.4万公顷,年森林抚育13.3万公顷。

国土三调数据显示,全省林地、草地、湿地面积1481.4万公顷,与国土二调相比增加69.4万公顷。三调与二调成果对比分析,2009-2019年全省农业空间、城镇空间还原生态空间147.8万公顷,其中还原林地119.6万公顷(乔木林54.5万公顷),还原草地23.3万公顷,还原湿地4.9万公顷。林草剥离78.4万公顷,转为耕地37.2万公顷、园地13.7万公顷,住宅商业服务、公共管理服务6.2万公顷,交通运输11.1万公顷,工矿仓储3.9万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6.3万公顷。其中林地剥离48.1万公顷,转为耕地22.2万公顷、园地7.6万公顷,住宅、商业服务、公共管理服务4.3万公顷,交通运输7.7万公顷,工矿仓储2.2万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4.1万公顷,草地剥离30.3万公顷,转为耕地15.0万公顷、园地6.1万公顷,住宅、商业服务、公共管理服务等1.9万公顷,交通运输3.4万公顷,工矿仓储1.7万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2.2万公顷。

34. 林政植物园之变

植物园是植物收藏地、植物博览园、植物研究院、植物艺术馆、植物课堂。

植物园既有调查、采集、鉴定、引种、驯化、保存和推广利用植物”的属性,也有普及植物科学知识、公众游憩的属性,聚焦“种驯化、科学研究、教学辅助、游憩展示、科普宣传、资源保育”六大核心功能。

陕西植物园基本情况:陕西植物园建园较晚,而植物园数量和收集保存物种相对较丰富。按“植物园、树木园和植物引种栽培基地”调查统计,全省各类植物园13家,面积6.5万余公顷,各类专类园及特色小区200处,收集保存植物1.2万种。其中植物园8家、占62%,收集保存植物约1万种、占86%;树木园2处、占15%,收集保存植物520种、占4%;其他类型3处、占23%,收集保存植物1194种、占10%。

——秦岭国家植物园。陕西省人民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坐落在秦岭北麓周至县境。2006年,陕西省人民政府、国家林业局、中国科学院和西安市人民政府“四方联合”共建秦岭国家植物园,规划面积639平方公里,以物种保育、科学研究、公众教育、生态旅游为主要功能,突出暖温带特色,重点收集、保存、挖掘秦岭过渡带植物。园区地理位置独特、生态价值高、规模巨大,兼具就地保护与迁地保护双重功能,是最早冠“国家”二字的植物园。经过多年建设,已建成“一河两场三湖四馆六区十八园”,收集保存红豆杉、珙桐、华山新麦草等野生植物2800余种。秦岭国家植物园践行“迁地保护和就地保护相结合,以植物保护为主,兼顾动物和微生物保护,建立生态流域系统性和完整性”的营园方略,有效保护野生植物生境,发现罕见植物水晶兰、野生蕙兰种群。2017年建成开园。

——西安植物园。始建于1959年,全称“陕西省西安植物园”,隶属陕西省科学院。分西安翠华路和曲江新区两个园区,占地规模55公顷,设22个专类园,建有两座热带、亚热带植物展览温室,收集保存植物3400余种(含品种),保存国家重点保护的珍稀濒危植物32科70余种,是西北地区引种保存植物种类最多的植物园,也是中科院在我国西北地区建设的第一个植物园,在维护西部地区植物多样性、拯救与保护珍稀濒危植物、环境教育、科学普及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

35. 林政苗圃之变

苗圃具有多种分类,按照繁育用途,分造林、花卉、园林、经济林;按照经营性质,分综合、专业、实验;按照使用时间,分固定、临时;按照所有制形式,分国有、集体、合资、私营;按照规模,分大型、中型、小型等。

陕西苗圃基本情况:1989年12月,陕西省林木种苗工作站成立,承担全省林木种苗管理工作。全省先后印发《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陕西省国营苗圃管理办法(试行)》《陕西省种苗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试行办法》《陕西省种苗工程苗圃项目设计办法》等苗圃建设指导性文件。1998年以来,建设种苗工程258个、苗圃185家,采种基地27处,良种基地16处。2001年,成立三秦林木种子有限责任公司,承担飞播造林用种采购、加工和配送任务,累计提供油松、侧柏、沙蒿等飞播用种1247万公斤。

2021年,全省生产各类林木种子607.79万公斤,其中良种468.87万公斤;实际用种182.96万公斤,其中良种23.43万公斤。全省建成采种基地37处、3.66万公顷,可采种面积1.71万公顷,可采种量80.67万公斤,实际采种18.14万公斤。全省良种基地20处、3833公顷,其中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12个,在建国家林木种质资源保存库5处,审定认定林木良种254个、草品种1个,主要树种良种使用率55%。全省苗圃6723家、9.21万公顷,其中国有苗圃183家、2427公顷。全省生产苗木26.31亿株,其中容器苗3.99亿株、良种1.34亿株。实际用苗7.98亿株,其中防护林2.37亿株、用材林0.26亿株、经济林1.88亿株,其它3.47亿株。淘汰落后产能,推动发展转型,实现能力升级,已经成为一项急迫任务。

36. 林政自然教育之变

自然教育,极简的定义即是“以自然说自然”。

中国自然教育正在发生五个方面的重要变化:

一是自然教育场景增加。

二是自然学习者增加。

三是自然教育课程多样化。

四是自然教育工作者成长。

五是从业机构增加。

陕西自然教育基本情况:2009年,省林业厅、教育厅、共青团印发《关于开展“陕西省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合力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创建工作。同年,授予4家单位“陕西省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称号。2013年,省林业厅、教育厅印发《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森林体验活动”的通知》,在中小学校推进森林体验活动。2016年,省林业厅等4机构印发《关于积极开展青少年生态文明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中小学生森林体验”活动,完善提高森林体验基地建设,并要求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林场开展森林体验基地建设,凡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具有体验课程、引导师、接待能力的可申请森林体验基地。2020年,森林体验基地更名为自然体验基地。

2021年《陕西省林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明确,积极发展自然教育经济,加大自然体验基地建设力度。依托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重要湿地、古驿道等载体,打造特点鲜明的自然教育体验基地和生态探秘线路,巩固完善现有生态文明教育基地、自然体验基地、生态探秘线路基础设施,建设自然教育标识、动植物属性解说和互动体验设施。到 2025 年,新建自然教育体验基地 25 个。构建多元化自然教育模式。设置富有特色的自然教育课堂,开展参与式、互动式、体验式实践活动,创新多样化研学方式,积极组织开展中小学生自然体验活动,吸收社会组织参与自然教育,让走进自然成为新风尚。着力抓好生态文化传播。完善生态文化基础设施,打造生态文化传播场所和平台。培育一批生态文明建设先进典型,创作底蕴深厚、涵育人心的优秀文艺作品,推出一批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的精品力作。

2022年3月,陕西省林业局、陕西省政协人口环境委员会等8部门印发《关于推进陕西省自然教育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提出,要高标准建设自然教育基地、高起点提升自然教育能力、高质量打造自然教育特色、高素质培养自然教育人才、高效率推动自然教育合作,到2035年力争自然教育全覆盖,建成较为完备的自然教育网络体系,自然教育高质量发展格局基本形成。目前,全省已建自然教育基地48处,其中自然体验基地29处、生态文明教育基地16处、生态探秘线路3条。

37. 林政林长制之变

林长制通过设立党政主要领导担任总林长、其他领导担任林长,把“政府负责制”上升到“党政同责”,构建出森林草原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的制度保障体系。

林长制刚起步、正成长。想到后天,才能过好明天。“林”是主题,“长”是关键,“制”是核心,尊重基层首创精神,不断总结经验,完善配套制度,压实压紧林长责任,提升治理效能,实现山有人管、树有人植、林有人护、责有人担,让“林长制”带来“林长治”。

陕西林长制基本情况:2018年,旬邑县率先开展推行林长制试点工作,建立县镇村三级林长体系。2019年,咸阳市林长制试点扩大到淳化、彬州、长武、柞水4县(市),汉中市建立了“山长制”。2021年4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开启全面推行林长制历史进程。同年9月,召开首次全省林长制办公室主任会议,明确镇村林长设立规范。截止10月底,全省12个市(区)、104个县(市、区)、1260个镇、16372个村全面推行林长制,设立林长53144名,省市县镇村五级林长组织体系全面建立。省委书记、省长任省总林长,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分管副省长任省副总林长,同时兼任省级林长,分别负责秦岭、巴山、关中北山、黄桥林区、白于山5个省级责任区。制定实施《陕西省林长制省级会议制度》《陕西省林长制省级考核制度》《陕西省林长制工作督查制度》《陕西省林长制信息公开制度》4项制度,林长制“四梁八柱”建立。2022年是陕西林长制体系全面建立后的第一年,也是推动林长制走深走实的关键之年。2022年4月6日,全省总林长会议顺利召开,省市县三级总林长同频共振,发布陕西1号总林长令,启动“基层林长责任年”,制定林长巡林配套制度,出台林长考核、激励方案,推动林长制迈向有名有实有效新阶段。

38. 林政科技之变

学技术是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关键力量。要以“兴林草兴生态”为出发点,以“生态保护修复、生态系统管理、生态空间治理”为着力点,以“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落脚点,加快推进林政科技创新体系和创新能力建设。力争到2025年,基本建成林草科技创新体系,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3%,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70%;到2035年,全面建成林草科技创新体系,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5%,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75%,跨入林草科技创新强国行列。

陕西林业科技基本情况:陕西省有省、市林业科研机构10个,专业技术人员456人,其中二级教授3人、正高级工程师28人、高级工程师153人。陕西省林业科学院、陕西省林业调查规划院是全省林政科技“双轮”。陕西省林业科学院建有大秦岭研究院、秦岭大熊猫繁育研究中心,生态修复研究所、湿地研究所、治沙研究所、森林保护研究所和4个外协研究机构,开展森林资源保护评价、特色经济林选育开发、防沙治沙、生态修复、珍稀野生动物救护繁育、湿地与草原管护等基础和应用研究。陕西省林业调查规划院是科技实践创新“窗口”,承担生态空间调查监测、规划设计、数据支撑和碳汇计量任务,构建“天空地一体化”监测体系,助推全省生态空间治理“系统化”“数字化”“智能化”。在生态空间治理理论创新上走在前列。2020年,陕西省林业局《陕西省生态空间治理十大创新行动》设立54 个科研专项、46 个社科专项,10 余个黄土高原、秦巴山地生态保护修复等国家和省级重点研发项目。全省四级技术推广机构795个,推广人员5887人。拥有国家和省级科技创新平台18个,其中生态系统定位观测研究站3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个、重点实验室3个、长期科研基地2个、国家创新联盟4个和科技协同创新中心1个,科技创新联盟1个,“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创新平台体系初步形成。先后获得全国科学大会奖4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11项、省部级科技进步奖76项,全省林业科技贡献率43%,林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率60%,林木良种使用率55%。朱鹮由7只到7000只的故事、秦岭中央公园的故事、黄土高原变绿的故事,皆构成世界生态保护故事的经典章节,也是陕西林政科技的传奇故事。

39. 林政森林城市之变

森林城市是指在城市管辖范围内形成以森林和树木为主体、山水林田湖草相融共生的生态系统,且各项指标达到本标准要求的城市。

“绿化模范城市”“园林城市”“森林城市”三者的不同:

一是管理不同。“国家森林城市”由全国关注森林活动组委会倡导和推动,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草局组织实施,“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由全国绿化委员会组织评选,“国家园林城市”由住建部组织评选。

二是范围不同。森林城市包括城区、近郊、远郊以及所辖区县,绿化模范城市亦覆盖全部行政区划范围,而园林城市仅指城市建成区。也就是说,前两者包括三大国土空间,而后者局限于城镇空间。

三是指标不同。“国家森林城市”执行《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属于国家标准,地级城市36项指标、县级城市33项指标,“全国绿化模范城市”评选执行《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绿化奖章评选条件》,共44项指标,“国家园林城市”执行《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共18项指标。

四是目标不同。森林城市在于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增进居民生态福利,绿化模范城市在于广泛调动各界力量、示范带动城乡绿化,园林城市在于城区植绿造景、增强园林艺术美感效果。截至目前,全国授予193个“国家森林城市”,136个“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半数城市为“国家园林城市”,其中19个升级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陕西森林城市基本情况:陕西省着力推进森林城市建设,先后于2011年、2014年制定和修订《陕西省推荐国家森林城市综合评定办法》。自2009年起,宝鸡、西安、延安、安康、榆林、汉中、商洛7市先后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目前,11个城市(3个地级市、1个计划单列市、7个县级城市)正在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2017年,陕西省出台《省级森林城市评定办法》,全省共48个县区开展了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其中获批42个,在建6个。同年,启动森林城市群建设工作,计划用五年时间,建成陕北、关中、陕南三大森林城市群。陕北、陕南森林城市群已基本建成,关中森林城市群正在持续创建中。“十四五”期间持续推进森林城市建设,加强森林城市动态管理,稳步推进关中森林城市群建设,实现国家森林城市全覆盖。

全省有宝鸡、安康、铜川、咸阳4市获得“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称号,西安等6市获得“陕西省绿化模范城市”称号,有65个县获得“陕西省绿化模范县”称号。西安、宝鸡、咸阳、延安、汉中5市成功创建为“国家园林城市”。宝鸡市率先创建为西北唯一“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全省10个地级市和杨凌、韩城全部创建为“省级园林城市”。

40. 林政森林经营之变

森林经营是人们有目的的干预森林活动的总称。在生态空间治理中,森林经营管理是最有门道、最为实用、最具影响力的综合性举措。

第九次森林资源清查显示,全国森林面积2.2亿公顷,其中天然林占64%、人工林占36%;公益林占57%、商品林占43%;中幼龄林占64%、近成熟林占30%、过熟林占6%。每公顷森林年生长量4.73立方米。森林面积恢复已接近“天花板”,森林结构不合理、功能不完善、林地生产力不高的矛盾,日益上升为主要矛盾。中国森林生态已经进入由量变到质变的重要时期。从这一实际出发,科学开展森林经营,加快推动森林生态系统正向演化,增强森林生态产品和生态环境服务能力,已经成为新时代林政发展的重大命题!

陕西森林经营基本情况:陕西是唯一全境在黄河、长江干流之间的省份,南北横跨八个纬度、三个气候带,海拔从170米到3771.2米,降水从320毫米到1520毫米,森林类型复杂多样。数十年坚持不懈,开展人工造林、飞播造林、封山育林、封山禁牧、森林抚育、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等森林经营活动,不断发展林地生产力。近年来,按照自然保护地、红线保护地、低密度森林、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草地、湿地、沙地、经济林,精准实施生态空间治理、科学开展森林经营。森林面积持续增加,森林蓄积持续增长、森林生态系统持续好转。林草湿数据与三调数据融合结果显示,全省林地18796.42万亩,其中森林15235.15万亩,森林覆盖率4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