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正义之声网讯(舒兰市人民法院)近日,舒兰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成功执行了一起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案款当场给付,不仅成功化解了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双方的积怨,同时也让群众加深了对于法院及法官工作的了...

正义之声网讯(舒兰市人民法院)近日,舒兰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成功执行了一起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案款当场给付,不仅成功化解了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双方的积怨,同时也让群众加深了对于法院及法官工作的了解,拉近了警民关系。
2019年12月,舒兰市人民法院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因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赔偿陈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等共计四万余元,2021年6月,陈某向舒兰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舒兰法院当日便立案执行,向被执行人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通过线上、线下财产查控和到监狱提审被执行人徐某等方式,均未获得财产线索。最终只能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执行法官向申请执行人告知了本案的执行情况后,对该案做终结本次执行处理。
2022年1月,陈某得到财产线索,申请恢复执行,执行法官立即驱车前往被执行人家中,耐心劝导,起初被执行人抵触情绪强烈,否认自己现在有能力支付赔偿款,“我这几年也没有收入,家里生活也困难,上哪找钱还他?他爱咋咋地吧。”被执行人徐某语气强硬的说。执行法官耐心细致的劝解,从案件本身谈到邻里乡亲的相处,从法理到人情,释法明理,最后徐某深刻的认识到了自己拒不还钱的错误。当场支付了赔偿金和利息共计五万余元,双方对于结果都很满意。至此,为期两年多的“官司”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舒兰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始终坚持依法执行、文明执行、善意执行,努力传递司法温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