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在外承接业务,自然人可以享受到税收优惠扶持吗?
业务是流程,财税是结果,我国目前已经处在社会复兴的关键时间,鼓励万众创新,大众创业的思想,让更多人可以更灵活的就业,制造更多的机会,灵活就业人员目前在全国已经达到一亿多人,这么多人口需要解决的问题非常多,户口,社保,医疗,养老等问题,既然国家这么倡导,在税收方面,个人在外承接业务了,获得了收入,有收入就需要申报个税,这方面我们自然人有什么税收优惠吗?
个人在外承接业务,获得了收入报酬,这样个人是需要申报个税的,这样怎么处理呢?一种是公司要求个人开取发票,那么这样就需要在当地做临时税务登记报税,缴纳完税收后给甲方公司开取发票,个人的税负是20%-45%,如果个人收入是100万,那么就是按照45%来纳税,也就是45万的税费,个人拿到手里就剩下55万了,这就是做个人临时税务登记的纳税情况。这也没有优惠啊,怎么办呢?自然人难道就只有这样吗?
自然人代开的税收优惠;这个政策适用于个人与公司合作,个人给公司提供一些业务服务等,个人给甲方公司开取相应的发票作为凭证报税,去税收洼地的税务局申请代开发票,按照个人经营所得来纳税,个税核定征收,税率为0.4%,综合的税负成本为1.45%,降低个人整体的税负压力。
自然人代开是目前解决自然人在外承接业务最好的方式,也是为了扶持灵活就业人员纳税优惠的一个政策,发票由税局直接开取,真实有效,额度单月可开2000万(自然人到场),年可开取5000万,税负低,开票快,能够极好的减轻个人的税负压力。了解更多税收优惠政策请移步关注公众号《税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