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开展春节期间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春节临近,为保障节日期间市场安全稳定,维护节日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全面落实省局“春雷行动2022”主题为“铁拳出击护民生铁腕治乱促发展”以及县委、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服务、药店、特种设备等重点单位,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管控措施和执法检查等相关工作,全面保障市场安全稳定。
一、紧抓宣传,规范市场秩序。进一步强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引导经营者增强自律意识,在辖区各大商场、超市、主要街道、药店等公共场所,悬挂横幅、LED滚动屏、张贴公告、发放宣传资料和微信、QQ群等方式营造行动氛围。尤其是平昌城南客运站平昌城南汽车站乡村客运站等大型地标建筑的户外电子显示屏,宣传“春雷行动2022”的目的、任务、线索征集热线,设置宣传“春雷行动2022”LED宣传和标语,让广大经营者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做到诚信经营、合法经营、依法经营。
二、强化药品医疗器戒专项整治。本次检查中以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为主线。食品安全以校园及周边为重点区域,以农村集体聚餐、小餐馆、承办大型聚餐的餐饮服务单位以及网络订餐为重点业态,以消费量大、风险较高的食用农产品、散装白酒为重点品种,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严惩重处违法违规行为。市场乱象整治坚持全方位、多渠道的工作思路,现场检查与企业自查、舆情监测相结合,与群众举报、案件查处相结合,从不同角度寻找和发现隐患,做到应查尽查,不留死角。执法检查组还重点对餐饮服务企业落实人员管控、严禁饭店举办婚丧嫁娶集体聚餐、家庭聚餐必须10人以下、场地消杀、个人卫生防护、冷链食品要求、限流限距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三、加大食品安全执法活动。将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作为重中之重。突出节日食品、乳制品、熟食制品等重点品种和农村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重点区域,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和密度,严厉打击制售不符合食品安全规定的肉类、水产品、蔬菜、禽蛋、副食品等违法经营行为。同时及时了解粮油、蔬菜、肉类、食品等的供货渠道、日常储备、商品价格和食品安全检测情况,统筹做好市场保供稳价、食品安全工作,对生活必需品和防疫用品等商品价格和质量加大监管力度,严查疫情防控期间制假售假、虚假宣传、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确保市场价格平稳、秩序稳定。
同时,活动中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加强对重点领域如肉类、禽蛋、水产品、保健食品、蔬菜、水果、调味品和重点区域如农贸市场、超市等重点场所的检查,严格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及进货查验等制度,严禁非法添加、以次充好、经销过期变质食品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不合格食品或食品安全隐的,立即依法处置;严查销售标签标识不符合规范、信息不真实误导消费的方便食品(“辣条”),严查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食品;对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登记证严格检查,坚决整治无证经营行为。
四、严查严管不履行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行为。为确保商品质量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经营者必须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以及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的相关要求,为此,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春雷行动2022”‘质量安全隐患整治’子行动为契机,扎实开展彩钢板系列产品生产企业质量专项监督检查,切实保障彩钢夹芯板产品质量安全。
针对彩钢夹芯板产品质量不合格率突出问题,为防止因彩钢夹芯板产品质量引发安全事故,我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位于平昌县星光园区王某在从事彩钢夹芯板生产销售过程中,当事人现场不能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也未履行原材料进货查验义务,严把商品自检或送检第一入市关口的要求,直接将生产的彩钢夹芯板对外销售,涉嫌该批次产品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我局执法人员报经县局批准,责令生产企业停止生产、销售无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的产品,并立案查处。
我局将延展产品质量安全检查领域,持续加大彩钢板产品、消防安全相关产品、燃气具产品、未成年人相关产品等生产、流通领域质量安全监管力度,督促生产者、销售者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严查生产、销售不合格、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我县人民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五、抓燃气安全,严查安全隐患。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双江所以市民比较关心的问题,对辖区小商品批发市场内销售的家用燃气器具市场进行了突击检查。此次突击检查的重点是家用燃气灶具、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燃气采暖热水炉。检查的方法是逐店排查,逐个品种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经销商的经营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查看证照是否一致,有无证照出租、出卖、转借、转让的现象存在。检查所售商品有无ccc强制认证标志,检验所售商品合格证是否齐全,产品的厂名厂址标注是否清楚,进货渠道是否正规,是否有商标侵权行为和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劣充优、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六、强化游乐场所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白衣市场监管所对白衣古镇游乐场,重点查看了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包括作业人员持证情况、设备定期检验情况、安全管理制度、日常维保养及应急演练情况等。同时检查了游乐场设备运行情况,操作员是否规范操作、运行前是否进行安全检查且做好记录、是否在显著位置设有乘客须知和警示标志等。
活动中,执法人员对明生液化气充装站进行监督检查中,听取了充装站负责人对气瓶使用状况及检验情况的介绍,重点检查了气瓶充装台、气瓶堆放区、压缩机房等重点区域,详细查查看了充装前后对气瓶安全检查情况、报废及超期气瓶处置情况、消防设施配备及日常检查记录情况及充装站应急演练情况。
七加强“三小”监管。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云台市场监管所在深入开展“春雷行动2022”“食品安全”子行动专项整治中,对位于平昌县云台镇在街陈某白酒小作坊进行食品安全抽样检测,检测中发现陈某经营的“平昌陈记红高粱酒店”白酒小作坊中的高粱白酒(规格型号:52%vol,散装白酒,生产日期:2021年09月24日)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甜蜜素(以环已基氨基磺酸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其经营行为构成生产经营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属违法行为。目前,此案正在立案调查之中。
八、把好脉守住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关。为确保小角楼江口醇名优企业不生疮害病,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借“春雷行动2022”‘食品安全’子行动为契机,着力为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环节仓储环节销售环节把好脉,确保食品安全第一关口。
一展开问闻望切把好脉。近日,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深入”“身入”四川江口醇隆鼎酒业有限公司、四川小角楼酒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现场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时,首先听取了企业相关负责人对生产销售各环节的汇报后,重点查看生产企业生产环境、经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结果、贮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管理和食品召回、从业人员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食品添加剂生产者管理,共计9大要点,重点项21项,一般项31项进行了监督检查。其中对生产企业原料的采购,索证索票制度体系的建设,原材料的保存以及初加工流程,整个流水作业地操作,半成品到成品,成品到仓储,仓储到市场销售,其中细化到从业人员健康,穿衣戴帽等各细节进行了全面把脉,针对发现企业不同特诊而把好不同的脉,才能更多更好的了解企业的病因,而进一步地把好食品安全第一关口。
二针对病因开好处方签。我局执法人员在把脉中,根据脉搏的跳动的轻重缓急进行了对症下药。比如,生产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是否严格按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在使用药品及使用保健食品的原材料生产食品,是否建立和保存生产加工过程中关键控制点的控制情况记录,药品、危化品是否有完整的标识以及是否落实了双人双锁等以及售后服务中存在的问题是否进行了落实专人受理、处置等多方面进行一一会商,研讨、剖析、查找根源,并针对不同病因下好诊断书,确保食品安全第一关口。
三展看药到病除。通过把脉问诊,下达诊断书,展开回头看,做到药到病除。我局执法人员采取定期与不定期地展开“三不”(不打招呼、不事先通知、不接受陪同)回头看,主要针对前期发现的问题是否一一及时有效性地整改,整改措施是否一次性到位。在展开回头看过程中是否又有新的不良症状发生,针对新问题进行心底交流沟通,剖析,看看新问题是否存在主观或客观原因再深层次把脉出新招,让食品生产企业把安全第一放心间,牢记食品安全责任制,确保食品安全第一关口。
九、着力开展“打击乱评比乱排序”活动规范美容美体行业。我局执法人员以“春雷行动2022”‘打击乱评比乱排序’为契机,着力规范美容美体行业广告用语不规范行为。
我局以户外、店堂、抖音、微信群、朋友圈发布的图片、链接等中含有的低俗、使用广告极限用语、虚假宣传、乱评比乱排序等为重点整治内容,同时结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经营者做好疫情防控措施,从业人员定期做核酸检测。
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对平昌县金宝街道七古街一美容服务中心依法检查时,发现该店堂内左侧发布了一则“养森 瘦瘦塑身”字样的广告,明示或暗示其能化浊降脂、理气通脉、活血化瘀、促进排除体内宿便等;该店堂右侧货架上还张贴了“香雪丽多元眼部套,星河璀璨,唯你最耀眼,一次让你千纹100%消失,一次让你黑眼圈变淡60%,一次让你眼部滋润度提升100%”字符广告,上述二则广告均涉嫌用普通化妆品虚假宣传能治疗人体某部位疾病,其行为属违法行为。针对上述案件,该局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立案调查。
十、护未成年权益。我局云台市场监管所深入开展“春雷行动2022”“保护未成年人”子行动专项整治中,在位于平昌县邱家镇文星街的邱某、夏某两家副食品门市内经营的“马六甲”、“国窖1573”、“江口醇”、“小角楼”、“泸州”老窖、“郎酒”、“老村长”等酒类的区域的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的标志”警示标语,对外从事酒类经营,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属违法行为。此案正在办理调查中。
十一、强化消费维权,畅通投诉渠道。严格节日期间值班制度,明确工作纪律和责任要求,充分发挥投诉举报平台应用,实现专线专人值守,切实做到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元旦期间专项整治共受理消费投诉举报65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万余袁,出动检查人员545人次,检查各类经营主体896个(户),责令整改2家,捣毁制假售价窝点1个。通过此次专项整治有效的规范了辖区内的经营行为,确保消费者过上一个安定、祥和的节日。
此次节前检查行动中,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春雷行动2022”7个专项子行动中,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食品药品、饮料、酒类、肉类等商品进行了详细的检查,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此次共出动执法人员 148人次,车辆32台次,检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12家,中小型超市15,大型超市3家,餐饮经营户24家,猪肉摊点8家。在此次市场专项监督检查行动中,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全县各经营户严把进货、验收、销售“三关”,通过此次节前大检查,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了食品安全及市场秩序,打击了不法行为,为全县人民群众过上安全祥和的元旦、春节提供了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