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石山法院:火灾无情人有情 法官巧调赔偿案


 

正义之声网讯  近日,吉林省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法官灵活运用“枫桥经验”成功调解了一起因用火不慎导致的财产损害赔偿案。

2020年5月,蛟河市黄松甸镇居民张某家中因用火不当引起了自家房屋起火,更为不幸的是,因为天干风大,与张某家连一起的同一栋房的另三户邻居的房屋也相继被烧,造成了不同程度的财产损害。火灾发生后,消防部门认定了火源来自于张某家,其他三家为受连累之灾。三家邻居与张某就损失赔偿问题,协商多次也没有达成一致,双方一度闹的关系很是紧张,后三家一气之下将张某告上了法庭。承办法官在了解了事件的来龙去脉后,认为此案虽然事实清楚,但是如果处理不好会为四家邻居埋下更大的矛盾隐患,因此宜调不宜判,如果能调解成功将会产生更好的社会效果。随后在开庭前数次走访原告和被告展开了细致耐心的说服调解工作。最终,在大家共同的努力下,终于达成了张某一次性赔偿三家损失共计30300.00元的意见,至此,一起闹了一年多的失火赔偿案在法官的耐心帮助下,圆满的调解结案。承办法官的这种做法,充分践行了“群众自己的事情自己解决,矛盾不激化的枫桥经验。”是在政法机关教育整顿过程中,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切实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