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清末币制大讨论”的理论意义与现实影响


           再论“清末币制大讨论”的理论意义与现实影响

                        ——国际货币体系演化视角下的分析

 

                         禹钟华

 

内容提要:百年前“清末币制大讨论”这一历史事件的真实背景是历时两百多年的白银大量流入中国之后,以英国为首的西方列强于十九世纪开始实行金本位制。这导致了全球长期而持续的白银贬值,直接造成中国社会财富的大幅缩水,也成为西方攫取中国财富的一个重要且隐蔽的手段。而当时的官员、学者们纠结于金、银本位制度的讨论本身并无实质意义,半殖民地的中国并没有选择的余地而只能接受西方列强的安排。且金属本位制度是源于西方土壤之上的货币体制,中国以政府为主导的金融体制下的典型货币形态应该是纸币。也正是新中国以纸币制度的建立解决了这一历史难题,带来了中国的金融解放。

关键词:清末币制大讨论 金汇兑本位制 纸币制度

 

对于“清末币制大讨论”的分析已经是学术界的老生常谈,当我们以“国际货币体系”演化这一全球视角来重新审视这一问题,会有很多新的认识。我们可以以这样几个问题来引导我们的分析:明中期以后,天量涌入中国的白银来自哪里?谁主导了金本位制度的开启及演化?近代白银持续贬值的原因是什么?哪些国家可能、可以实行金本位制?又哪些国家绝对不可以、也不可能实行金本位制?金属本位制的在逻辑上的弊端是什么?本文拟在更长的时间周期中和更大的视角下来回答这些问题,进而进一步发掘这一事件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清末货币制度大讨论的缘起与内容

 

鸦片战争以来的内忧外患,在金融方面的集中体现是天量的对外债务,加之白银日贬的趋势,使得满清政府在财政上已陷入破产境地。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清末的官员、学者展开了对于货币制度的旷日持久大讨论,其焦点在于实行哪一种金属本位制度。这次讨论所局限的选择有四种:金本位制、银本位制、金银复本位制、金汇兑本位制。持不同观点的各派别都首先否定了金银复本位,那么,就在余下的三个选项中进行选择。因此,也就分成了三种观点。

最早提出金本位制的是维新派官员陈炽,其在1895年发表《通用金镑说》一文,主张开金矿、收民间金器以铸金币。[1]康有为、梁启超是实行金本位制的代表人物,康有为于宣统二年(1910年)出书《金主币救国议》以阐述实行金本位制的迫切性和具体方法、步奏。直接把实行金本位制提到了救国图存的高度。在具体的措施建议中,甚至连收集妇女的金饰品的方法都想到了。

金汇兑本位制属于金本位制的一个分类,它体现了西方列强对于中国货币制度选择的态度。首先提出这一方案的是中国海关总税务司,英国人罗伯特.赫德,其在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二月致外务部的节略中建议实行虚金本位制。次年,美国人精琪,作为当时美国委派到中国的“商议维持银价委员”提出了《中国新圜法条议》和《中国新圜法条议诠解》,大力主张中国实行金汇兑本位制,作为实行金本位制的过渡。具体措施是规定金银货币的规格、比率(金银之比为132),国内流通银元及辅币,令中国金融当局在伦敦通过借债而形成一准备金,来保证和维持金银的兑换比率,且兑换起点为一万两白银。名义上是白银与黄金白纸固定比率,其实是与英镑保持固定比例。[2]这种安排就使得中国货币主权实质性丧失,更为甚者,条例中还有 “其(圜法)实施以能得赔款国之多数满意为归……中国办理此事,应派一洋员为司泉官,总理圜法事务,……”毫不掩饰其对中国货币主导权的侵夺的野心。梁启超对精琪的方案赞赏有加,认为其是续命之药,[3]有百利无一害,也是最终实现金本位制的前提,梁氏还认为中国可以通过发现金矿或者战胜他国、获得偿金的办法获得足够量的黄金以实现金本位制。[4]民国元年,民国政府的币制顾问、英国人卫斯林在其所著《中国币制改革初议》一书中,也极力主张中国实行金汇兑本位制。[5]国内官员学者也有所响应,南京临时政府第一期财政部长陈锦涛在民国元年签署的《币值纲要》中就宣布:“中华民国币制用汇兑本位。”[6]并颁布了金银元以及辅币的具体规格,但未能得以实行。

有学者认为湖广总督张之洞是主张实行银本位的代表人物,其实,张之洞的主要观点在于反对金本位制和虚金本位制,而保持货币现状,维持银钱体制。其于光绪十三年(1887年)上《奏请仿铸银元折》,并于两年后首铸银元。在光绪三十年(1904年)八月十六日所上的《虚定金价改用金币不合情势折》[7]中,痛陈精琪《条议》的害处,“啗我以虚无铸头之利,则夺我实在财政之权”。并分析了金本位制在中国的不可行性,认为中国在货币领域仅为用铜之国,尚且不算用银之国,何谈用金?力主根据实际情况维持银钱体制,在不断完善自身体质的基础上,逐渐加入金币。同日,张之洞上《试铸一两银币片》[8],建议铸造相应样式的一两、五钱、二钱、一钱银币,以统一国内纷繁混乱的货币形态。

孙中山并没有直接参与大讨论,其对币制见解也跳出了大讨论的议题范围,其在民国元年发表的《钱币革命》一文中,直接倡议实行纸币,可谓高瞻远瞩,但当时的中国断没有实行的条件。

作为现实结果,就在清朝灭亡的前一年,颁布《币制条例》,规定:“中国国币单位,著即定名为圆,暂就银本位。”[9]北洋政府也明文规定实行银本位制度,191428日北洋政府颁布《国币条例》十三条以及《国币条例实施细则》十一条,从法律上确定了中国实行银本位制,同时发布《国币条议及实施细则理由书》,详尽解释了实行银本位而不实行金本位、金汇兑本位、复本位制的原因。在论及金汇兑本位制时言道:“金汇兑制,在蓄金不富之国,为调平对外汇价计,诚为妙用。然行之而著效者,皆属殖民地,侍母国以为之卵翼。我国情势迥异,讵易效颦。”而国民党政府时期则正是开始实行了在清末和北洋政府时期被强烈抵制的金汇兑本位制。1935年国民党政府的币制改革在本质上就是实行的“金汇兑本位制”,把大量白银和黄金存放在美国、或者卖给美国购买美元作为其货币的信用保证。此举把始自于鸦片战争以来的西方金融侵略和压迫主动地推到了极致,实现了制度化的输血机制,金融主权彻底沦丧。新中国的建立则彻底结束了金属货币阶段,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开启了纸币时代,使中国的货币发展上了一个新台阶。如此,使纠结于金银本位之间选择的货币制度讨论失去了意义,根本性地终结了这一讨论,也根本性地结束了金属货币制度所固有的内在矛盾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

 

二、国际视角下的分析

 

我们可以粗线条地回顾一下,近代以来,黄金白银在国际范围内是如何流动的。西方对美洲与非洲的殖民最大的收益就是获得了天量的金银,这使得西方列强首先成为金属货币的主导者、调控者。那么,其接下来的首要的任务是就实现这些贵金属的价值——购买相应的商品。

所谓“三角贸易”更应该被称之为四角贸易,中国在不知不觉中加入了西方列强主导的国际大循环。如果西方殖民者仅只是从非洲获得了劳动力,在美洲获得贵金属的话,意味着西方只拥有货币,而找不到商品与之对应。就如同鲁滨逊在孤岛上发现了金矿,再多的黄金对他而言也是没有意义的。拥有巨大商品生产能力的东方的加入,才实现了西方殖民者手中金银的价值,才使得国际循环得以形成,否则就是金银的单向堆积。

作为四角贸易的结果,中国获得了天量的白银,大概世界上一半的白银都流入到了中国[10]。而西方获得了相应的商品。明中期以后,巨量涌入的白银,直接打断了中国始自北宋的纸币时代,自此白银成为中国货币领域的主角。

这里存在一个问题,西方殖民者,在美洲获得的是白银和黄金,在非洲也获得巨量的黄金,而其只用白银与东方交易,大量的白银注入了东方,而黄金则在西方集聚。[11]

十八世纪后期开始,有三个历史进程齐头并进地展开。其一,英国开始了工业革命,自此,英国逐渐成为世界霸主。工业革命使欧洲列强进入到了工业文明时代,在其后的200年中,于科技领域始终居于领先地位,其二,英国逐渐开启了实行金本位制的过程。英国在1718世纪与西班牙、荷兰的争斗中,获得了大量的黄金,欧洲的黄金交易中心也在1804年由阿姆斯特丹迁到了伦敦,作为世界霸主的英国逐渐在西方列强中把握了对黄金的控制。英国在击败了拿破仑之后,于滑铁卢战役的第二年便确立了金本位制。随英国之后,诸列强也相继实行金本位制,金本位制几成为列强的金融标签。其三,西方列强的对亚洲的殖民进入高潮。工业技术所带来的武器优势,使西方列强最终征服了亚洲诸大国:奥斯曼土耳其、波斯、印度和中国,进而使全球尽数纳入其殖民体系。

从金融角度考查,这三个历史进程具有直接的金融的含义。刨除西方列强通过殖民战争,在明面上对殖民地、半殖民地的劫掠、压榨之外。金本位制的形成与演化也造成了巨大的财富转移效应。

我们就以中国为例,来说明这一财富转移过程。首先,通过贸易和其他手段,白银大量注入中国;其次,武力征服中国,使中国不能独立自主、有效卫外;最后,实行金本位制,把白银踢出货币领域。众所周知,对作为货币角色所产生的需求是对白银的一个巨额需求,因此,此举使对白银的需求量断崖式地减少,致使白银大幅贬值。这也就意味着中国的货币以及社会财富大幅贬值。那么,贬值幅度有多少呢?“到《辛丑条约》规定的庚子赔款还本期满的1936年,世界金银比价已跌到177.60,较之1900年又跌了一倍,较之1871年跌了两番,而较之三百多年前张居正提出‘赋役皆用银’时的银价则跌了十倍。”[12]可见,不算割地赔款、巨额高息外债,仅只白银贬值给中国带来的财富损失就不可估算。这种操作易让人联想到美国主导的布雷顿森林体系,如出一辙,异曲同工。

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在整个的西方列强所构建的殖民体系中,中国已经处于这一“食物链”的最低端,其实没有选择权力,或者说没有选择的实力。西方列强已经把控了黄金,金本位制是列强专属,中国不可以也不可能实行金本位制。那么剩下的就有两者选择,银本位制或金汇兑本位制,即要么被洗劫,要么被洗劫加被高度管控。晚清和北洋政府的统治者,本着两害相权取其轻的精神,选择了银本位制。而蒋介石则甘为列强卵翼,选择了金汇兑本位制。

 

三、金属本位制的演化与实质

 

(一)金属本位制度:西方设定好的前提

另外,还有一点需要指出,这场币制大讨论表面上似乎有着穷其可能的四种选择:金本位制、银本位制、金银复本位制和金汇兑本位制。可殊不知,这四种制度都是源于西方的货币制度。这意味着在不知不觉中,这场讨论的前提以及清政府可能的选择已经被牢牢限定:那就是必须按照西方的模式,实行金属本位制度。

要知道中国历史上的货币制度没有一个与上述任何一种制度相符合,也即中国历史上不存在金属本位制度。在明中期以前,铜钱是中国货币领域中的主要形态,明中期以后,中国的货币制度逐渐演变为银钱并用制度,大额以银,小额以钱。有主辅之分而无本末之别。

金属本位制度源自西方,其背景是十七、十八世纪世,由于票据大量而广泛的使用,催生了由银行发行的、制式化的、无背景的、规模发行的本票——银行券,银行券皆为一项承诺:保证兑换金属货币。银行券的大量使用是以金属铸币为信用基础的。银行券与金属铸币之间就呈现出本与末的对应关系。因此,保证自由兑换就成为金属本位制度的重要条款。

可见金属本位制要有两个要件,其一为金属铸币,这是其“本”。其二为银行券,这是其“末”,本末相应,方可称为金属本位制,否则,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来,就以贵金属为货币主体,金银货币在西方自古就以铸币形式存在,而非中国式的条锭形式,那么我们将如何定义各国历史上的货币制度呢?

西方推行的金属本位制度在表面上是以金属为本,而实际上是以其银行券为本,即在实际的跨国兑换中不是去直接兑换黄金,而是首先去兑换英镑、法郎……。银行券放大了其货币效能,使其金融控制力倍增。

(二)金属本位制度的特征与内在矛盾

金属本位制度是金属货币制度的一种,是在原始的金属条锭或金属铸币制度上衍生出来的,其制度的确立是以银行券的产生为前提的。历史上的金、银、铜货币都是单一的、唯一的货币主体,货币运行都由金属货币实体来完成。而金属本位之必然具有“本”(金属货币)与“末”(银行券)相对应的两项结构,金属本位制中的货币运行主体是银行券,金属货币主要起信用保证作用。因此,在金属本位制中,货币的实体是金属,银行券是货币的代用品,具有临时性、替代性、间接性、兑换性。这一中间环节的存在,大大节约了金属货币实体的使用,效率倍增,使发行银行具有了更大的金融覆盖范围。

金属本位制度有一个根本性的特征:货币发行者为私人银行。金属本位制度是金属货币制度的一个分支,其本质就是以金属为货币。那么,就不会存在一个“币发一空”的单一而垄断的发行机制,而所有的金属持有者都是潜在的货币发行者。而且,占有金属存量大者即为货币主导者。在西方的历史上这一主导者从来都是私人银行。基于此,银行券的发行者也必然是私人银行。例如,1694年建立的英格兰银行,垄断了英国的银行券发行,直到1946年才收归国有。因此,金属本位制度是与私人银行制度相配套的,这里排斥了或者弱化了政府的货币发行权。

金属货币制度的存在是一个必然的现象,其消亡也是必然的。当社会信用与技术条件不足的时候,人类社会只能以商品作为货币形态。当条件具备,则货币形态发展必然进入到更高级的纸币阶段。也就是说金属货币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的不得不然,其存在着固有的内在矛盾。这种矛盾体现有如下几点,其一,货币商品始终纠结于商品角色和货币角色之间,价值不稳定。其价值似乎由其商品角色的价值来决定,但成为货币之后,货币角色也产生了对其的大量需求,双重需求及其变化易带来其价值的波动。其二,所有货币商品的持有者,都是潜在的货币发行者,所有的社会成员都是货币的潜在回笼者,货币存量不好控制、管理。其三,作为货币的商品,货币角色对其产生的需求数量巨大,造成社会财富的巨大货币耗费。其四,随着经济的发展,一种或者几种商品的存量是不能满足整个社会的货币需求的,两者之间将不易达成合适的对应关系。

在逻辑上,货币的本质是信息。[13]因此,货币载体终归会摆脱商品形态而进入更抽象的状态,如纸币形态、数字形态。而中国的货币发展从宋代开始已经进入到了纸币时代,经元代至明中期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达六百年的纸币时代。当这一纸币时代被西方涌入的白银中断,中国的货币制度重新回到金属货币阶段,这显然是一次历史的倒退。

 

四、中国货币制度选择的必然与应然

 

比较金属本位制度,纸币制度是更高一级的货币发展阶段,更符合货币的内在本质,也更具有效率性。但其对于货币的信用保证及技术水平有更高的要求,非政府主导而不能实现。且恰恰是因为中国历史上金融由政府主导,才形成了极其超前的纸币时代。

对于上文中所述的清末货币制度大讨论,理论上存在一个最优解:重建纸币制度。而在当时的现实中,中国所处的困局是无解的。中国只有摆脱半封建、半殖民地的处境,推翻三座大山,才能获得金融解放、才能实行自己的纸币制度。否则接受西方列强的金融制度安排,也不过是对自身半殖民地身份的被动接受。

新中国的建立彻底摆脱了中国半封建、半殖民地处境,在实现了民族解放的同时,也彻底实现了金融解放,发行了自己的纸币——人民币,完全废除与西方列强的不等条约及外债,进而从根本上尽绝了西方列强从中国吸血的金融机制。即在半个世纪之后,给予这场“币制大讨论”一个完美的结局。新中国的政治经济体制,给予了中国金融以最广阔的发展空间,使金融的宏微观功能得以充分实现,而且在新时代的发展中,中国以更高形态的货币——数字货币的超前发展引领了世界货币发展潮流。比照“清末币制大讨论”,100年后的反超则把货币制度选择的问题留给了负债累累、危机重重、金融泡沫高企的欧美诸国:是实行中国式政府主导的、公共服务型的共同体金融?还是固守私人金融集团主导的、垂直控制型的、吸血式的赌场金融?

 

作者简介

禹钟华,男,博士,副教授,中国国际金融学会理事,就职于东北财经大学,长期从事金融史研究。

 

参考文献:

1、《中国近代货币史资料》,第一辑(下),中华书局,19649月版。

2、陈度:《中国近代币制问题汇编》,(一)上海瑞华印务局, 1932年版。

3、戴建兵:《白银与近代中国经济(1890——1935)》,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8月版。

4、贡德.弗兰克:《白银资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112月版。

5、王五一:《论清朝灭亡的货币因素》,《理论学刊》,20167月,第4期。

6禹钟华:《金本主义及其历史演化》,中国金融出版社,20193月版。

7、《张之洞集》,第四卷,武汉出版社,200811月版。

 

 



[1] 陈度:《中国近代币制问题汇编》,(一)第16页,上海瑞华印务局,(民国二十一年十一月)1932年版。

[2] 精琪所提出的《中国圜法条议》第九条规定:“中国政府为维持银币定价起见,应任伦敦及别处通商巨埠,置备一信用借贷款,以便出售金汇票。其汇价较银行平日汇价稍高,譬如按照新制,平日银行伦敦汇价,应以新银币一元兑换英金二先令,政府则俟每一元零百分元之二兑换二先令时,方卖汇票。此等汇兑,归司泉官专理。惟无论何人欲购此汇票,必银数在一万两以上,方许出售。”(《中国近代货币史资料》,第一辑(下),第1129页,中华书局,19649月版。)

[3] 梁启超在《币制条议》中写道:“吾今所主者,则徐金本位制而已。泰西生计学家常言:虚金本位制者,贫弱国之续命汤也。何以故?以其不必蓄多金而能收金之利故。” (陈度:《中国近代币制问题汇编》,(一)第188页,上海瑞华印务局,(民国二十一年十一月)1932年版。)

[4] 梁启超在《币制条议》中写道:“今虽以无金之故,未能行金本位制,然此虚金本位制,苟得其人而行之,则亦与金本位同一功用。故为中国计,今日惟有急变用银块之习,以成为银本位制。一二年后即进为虚金本位制。既进为虚金本位制,则币制基础已定,不致动摇,将来有遇特别机会,或在本国开得金矿,或战胜他国而得偿金,乃进而为完全之金本位制,此则先后之序也。”(陈度:《中国近代币制问题汇编》,(一)第200页,上海瑞华印务局,(民国二十一年十一月)1932年版。)

[5] 陈度:《中国近代币制问题汇编》,(一)第370页,上海瑞华印务局,(民国二十一年十一月)1932年版。

[6] 陈度:《中国近代币制问题汇编》,(一)第462页,上海瑞华印务局,(民国二十一年十一月)1932年版。

[7] 《张之洞集》,第四卷,第202页,武汉出版社,200811月版。

[8] 《张之洞集》,第四卷,第205页,武汉出版社,200811月版。

[9] 《中华民国货币史资料》第二辑,第789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7月版。

[10] “在1800年以前的两个半世纪里,中国最终从欧洲和日本获得了将近48000吨白银,可能还通过马尼拉获得了10000吨甚至更多的白银。另外,还从亚洲大陆的东南亚和中亚地区以及中国自身获得了一些白银,这些加起来,中国获得了大约60000吨白银。大概占世界有记录的白银产量的一半儿”(贡德.弗兰克:《白银资本》,第138——139页,中央编译出版社,201112月版。)

[11] “到1913末,年英美法德俄五国占有世界黄金存量的2/3,绝大部分黄金为少数强国占有,这就削弱了其他国家货币制度的基础。”(戴建兵:《白银与近代中国经济(1890——1935)》,第154页,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年八月版。)

[12] 王五一:《论清朝灭亡的货币因素》,《理论学刊》,20167月,第4期。(147——153

[13] 禹钟华:《金本主义及其历史演化》,第42页,中国金融出版社,20193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