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的历史,可追溯到尧舜禹的时代。
萍乡原始土著,即三苗后裔。
杨岐山,最早的名称就是文山,又叫汶山。
萍乡特别奇怪的古代文化遗存,就是傩文化。为什么要说:傩文化是奇怪的历史文化遗存?因为傩文化,在本质上偏离甚至背离于两个极为重要的历史时期的主流文化。无论是绝地天通时代的文化统一运动,还是秦王朝的文化统一运动,都是以无孔不入的权力作为推动力的。而江西萍乡上栗的傩文化,却在这两次最为强悍的文化统一运动中幸免于难。文化才是权力的真正支点,是权力最为深刻的根基。一切异端文化的存在,都是文化统一时代之后的奇怪幸存者。其奇怪之处,正在于其幸免于难的因由。其他地区,或许也存在这种文化遗留,但绝不会有如此完整的传承,更不会如此兴盛。傩舞以外,萍乡有50余处傩庙,正所谓“五里一将军,十里一傩神”;有三百余枚古傩面具,中国现存最多。
无论是楚王庙,还是傩文化,实际都是楚文化的遗留,是当初楚国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一体化的产物,是楚国的权力辐射的现象。一旦这种文化落地生根,就有了在当地的土地上持续传承的基础。这是楚国的宗教,也是楚国的意识形态。傩舞,在那个时候,正是一种关系群体生死存亡的严肃的宗教仪式。“宗教信念在人类生活中的出现,是以宗教仪式的具体活动为背景的。”(1)“宗教在某种程度上仍是一种努力,试图储备普遍的意义,人们借此解释自己的经验,组织自己的行为。但是意义只能给你储存在象征中:十字架、新月、带羽毛的蛇,这些宗教象征,在仪式中得到生动的表现或与神话相连。”(2)“对于那些信仰某种宗教的人来说,一个宗教体系似乎是在传递着真正的知识,而这些知识是生活展开所必须的基本条件。”(3)宗教诞生于需求并自其诞生,便成为一种公共的需要。毫无疑问,巫文化是一种宗教,而傩舞,是其宗教仪式。“正是意识形态赋予一个不能理解的社会形势以意义,将其解释为可能在其中进行有目的的活动,既说明了意识形态的高度象征性,又说明为什么它一旦被接受后,就抓住接受它的人不放!”(5)“文化资源不是人类思维的附属物,而是一个组成部分。”(5)人类代代相传的过程,部分地,也正是精神上的个体,在精神上由下一代复制上一代的过程。
可以推论出来并以此解释历史的一点,正是:萍乡是历史上某位身份显赫并深得王宠的楚国王侯的封地。至少在文化上,秦始皇从未征服过此地。甚至于,这一楚国王侯的后裔们,在历史的长河之中,对于萍乡当地的文化,曾经发挥着长期的影响力。秦始皇时代,在文化上未被征服的个体,也曾被流放到断发文身的百越地区,数量达五十万之众。
首先,傩文化,至少应追溯到距今四千年的商王朝时期。于省吾研究发现:殷墟甲骨文卜辞称傩为“寇”,意为“驱鬼疫之祭”。(6)康宝成《傩戏艺术源流》:“傩是上古先民创造的一种怯除疫鬼的原始宗教活动。”陈跃红:“傩是一种请神驱鬼、祈福免灾的文化现象。”最早的古代文献,都证实了这种观点。如:《周礼•夏官•方相氏》:"方相氏掌:蒙熊皮,黄金四目,玄衣朱裳,执戈扬盾,帅百隶隶而时傩,以索室驱疫."郑玄曰:"蒙,冒也。冒熊皮者,以惊驱疫疠之鬼,如今魌头也。时难,四时作方相氏以难却凶恶也。"《礼记.月令》曰:"季春之月,命国难(音那,下同),九门磔攘以毕春气。仲秋之月,天子乃难,以达秋气。季冬之月,命有司大难旁磔。" 郑玄曰:"季春之月,日行历昴,昴有大陵积尸之气,气佚则厉鬼随而出行,命方相氏帅百隶索室、驱疫以逐之。仲秋之月,宿直昴毕,昴毕亦得大陵积尸之气;季冬之月,日历虚危,有坟墓四司之气,皆为厉鬼随强阴将出害人也。"
刘锡诚:“傩是古代流行在中原地区的一种祭仪,其目的在于驱鬼逐疫、祈福免灾、保佑平安。就其形式和功能而言,傩是怯邪巫术的一种。”刘锡诚所谓流行在中原地区的观点,已由江西省新干大洋洲出土的古代青铜器所证伪。其实傩是远古时代流行于整个华夏地区的一种祭仪,之所以后来在中原地区消失,正是因为绝地天通时代和秦王朝的两次文化统一运动。也就是说,傩文化的盛行时期,应被追溯到绝地天通时代之前。远古时期,在医疗技术的局限之下,人们不得不依靠虚构的鬼神概念来理解瘟疫中的大量意外死亡事件,并试图以此解释模式为基础而推论出的行为方式,来改变现状。
巫瑞书:“傩,原是祭祀鬼神以驱疫,由巫觋主持的一种上礼仪。历来,这种宗教性的祭祀活动渐渐演变成为寓宗教于歌舞、戏曲娱乐中的群众性文化活动。”他的观点,可在本土宗教文献之中,找到一个旁证。《佛祖通载.卷第十九》:“白云守端禅师示寂。生衡之葛氏。幼工翰墨。不喜处俗。依茶陵郁山主剃发。年二十余参颙禅师。颙没杨岐会公嗣居焉。一见端奇之。每与语终夕。一日忽问上人受业师。端曰。茶陵郁和上。曰吾闻其过溪有省作偈甚奇。能记不。端即诵曰。我有明珠一颗。久被尘劳羁锁。今朝尘尽光生。照见山河万朵。会大笑起去。端愕视左右。通夕不寐。明日求入室咨谕其事。时方岁旦。会曰。汝见昨日作夜狐者(《白云守端禅师语录》:打驱傩者)乎。端曰见。会曰。汝一筹不及渠。端又大骇曰。何谓也(《白云守端禅师语录》:意旨如何)。会曰。渠爱人笑。汝怕人笑。端于言下大悟。辞去游庐山。圆通讷公见之自以为不及。举住江州承天。又让席以居之。而自处东堂。端时年二十八。”作夜狐,即为打驱傩,话语不一样,但所指是同一个意思。
《论语.乡党》:“乡人傩,朝服而立于阼阶”。可以想象:孔子当时那种毕恭毕敬、一本正经的模样。乡人傩,完全是虔诚的、严肃的宗教事宜,与其他的傩文化仪式,并无本质区别。
傩文化,还应追溯到商王朝之前。
《尚书.孔氏传》:“帝命羲、和,世掌天、地、四时之官,使人、神不扰,各得其序,是谓‘绝地天通’。”《书•吕刑》:“乃命重黎,绝地天通,罔有降格。”孔传: “重即羲,黎即和。尧命羲和世掌天地四时之官,使人神不扰,各得其序,是谓绝地天通。言天神无有降地,地祇不至於天,明不相干。”
由于古典文献的匮乏,人们对于绝地天通这一段时期的历史,缺乏应有的认识。但《国语》一书却对此作出了解释。
《国语.楚语下》:“昭王问于观射父,曰:「《周书》所谓重、黎寔使天地不通者,何也?若无然,民将能登天乎?」对曰:「非此之谓也。古者民神不杂。民之精爽不携贰者,而又能齐肃衷正,其智能上下比义,其圣能光远宣朗,其明能光照之,其聪能月彻之,如是则明神降之,在男曰觋,在女曰巫。是使制神之处位次主,而为之牲器时服,而后使先圣之后之有光烈,而能知山川之号、高祖之主、宗庙之事、昭穆之世、齐敬之勤、礼节之宜、威仪之则、容貌之崇、忠信之质、禋洁之服,而敬恭明神者,以为之祝。使名姓之后,能知四时之生、牺牲之物、玉帛之类、采服之仪、彝器之量、次主之度、屏摄之位、坛场之所、上下之神、氏姓之出,而心率旧典者为之宗。于是乎有天地神民类物之官,是谓五官,各司其序,不相乱也。民是以能有忠信,神是以能有明德,民神异业,敬而不渎,故神降之嘉生,民以物享,祸灾不至,求用不匮。及少皞之衰也,九黎乱德,民神杂糅,不可方物。夫人作享,家为巫史,无有要质。民匮于祀,而不知其福。烝享无度,民神同位。民渎齐盟,无有严威。神狎民则,不蠲其为。嘉生不降,无物以享。祸灾荐臻,莫尽其气。颛顼受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使复旧常,无相侵渎,是谓绝地天通。」”"其后,三苗复九黎之德,尧复育重、黎之后,不忘旧者,使复典之。以至于夏、商,故重、黎氏世叙天地,而别其分主者也。其在周,程伯休父其后也,当宣王时,失其官守,而为司马氏。宠神其祖,以取威于民,曰:'重实上天,黎实下地。'遭世之乱,而莫之能御也。不然,夫天地成而不变,何比之有?"
这段话不但说清楚了绝地天通这一段时期的历史,而且正确无误的告诉后人:楚国正是巫文化的继承者。
流传在贵州北部的苗族史诗《芦笙古歌》中有这样的叙述:"从前,我们苗家住在银大坝、金大坝。……那些夏鬼,抢光了我们苗家的财物,烧我们苗家的房屋,血跟沟流,血跟路流。我们苗家没有住处,我们苗家没有立足之地。别人有家,我们有苗氏没有家,我们象铁鹞子和燕子去游荡天涯。"这首苗族古歌讲述了几千年前三苗的遭遇。
《史记卷一•五帝本纪第一》:"欢兜进言共工,尧曰不可而试之工师,共工果淫辟。四岳举鲧治洪水,尧以为不可,岳强请试之,试之而无功,故百姓不便。三苗在江淮、荆州数为乱,于是舜归而言于帝,请流共工于幽陵,以变北狄;放欢兜于崇山,以变南蛮;迁三苗于三危,以变西戎;殛鲧于羽山,以变东夷:四罪而天下咸服。"
《交翠轩笔记》:(卷三)《齐语》遂南征,伐楚;逾方城,望汶山。注云:汶山,楚山也。
《山海经●第六●海外南经》:"三苗之国,左洞庭而右彭蠡。今之江州、鄂州、岳州之地是也。"
《战国策》记载:"昔者,三苗之居,左彭蠡之波,右有洞庭之水,文山在其南,而衡山在其北。"
北人面向南方,左边是鄱阳湖,右边是洞庭湖,但仍旧称南为南,称北为北。
那是发生在远古时代的南北战争,是农业文明与狩猎文明的战争。
战败者三苗最终逃到了文山并在此落脚。
楚文化的根源,就是三苗。
傩文化就是巫文化。
傩文化不过是巫文化的一部分。
道家源自巫文化。儒教源自道家。禅宗杨岐派继承了部分道家思想。
三星堆文明不过是三苗文化的一个分支而已。
萍乡地名的来源,其实并非孔夫子和楚昭王关于萍实的历史记载,而是周穆王时代。
王国维《今本竹书纪年疏证》:“冬,搜于萍泽。(《穆天子传》:‘季冬丙辰,天子筮猎苹泽。’)”
《竹书纪年辑证》:“冬,搜于萍泽。(《穆天子传》:‘季冬丙辰,天子筮猎苹泽。’)”
《竹书统笺》:“冬搜于萍泽【笺按萍当作苹穆传季冬丙辰天子筮猎苹泽其卦遇讼逢公占之曰讼之繇薮泽苍苍其中 宜其正公戎事则从祭祀则憙畋猎则获 饮逢公酒赐之骏马十六絺纻三十箧】”
周穆王以文化正统自居,自然要向蛮荒的三苗后裔们宣示其文明的优越了!在他名义为筮猎的活动之中,恐怕那些三苗后裔,当初也是被他当做未开化的野蛮人一样的对待了。后来的隋王朝,在征服南方的时候,同样有过将南蛮土著当做为未开化的野蛮人的举动。
隋王朝的权贵们,颇有些歧视、轻贱边区山民,如隋书就曾记载:“蜀王性好奢侈,尝欲取獠口以为阉人,又欲生剖死囚,取胆为药。”“岩卒之后,蜀王竟行其志,渐致非法,造浑天仪、司南车、记里鼓,凡所被服,拟于天子。又共妃出猎,以弹弹人,多捕山獠,以充宦者。”当时所谓獠口、山獠,自然包括袁州山区之人。正所谓“南蛮杂类,与华人错居,曰蜒,曰狼,曰俚,曰獠,曰頠,俱无君长,随山洞而居,古先所谓百越是也。”(《隋书.列传.卷八十二.列传第四十七》)在本地,山洞倒是不少。在当时的隋王朝人和隋兵隋将看来,隋平陈,不但是一种吊民伐罪,也是文明对野蛮的征服。
也正是这种文明的优越感,造成了宋代北方移民对南方土著居民的文化侵略,使之当地土著文化渐趋毁灭与扭曲。
秋江最大的一个谜题,就是文刘二姓共享同一祖庙。
首先,可以肯定的一点是,秋江文刘二姓,应当是有着共同的祖先的。古人对于这一点特别注重。如果不是有着共同的祖先,不可能共享祖庙。
那么,到底是老表,还是异姓兄弟呢?也不会是老表,因为曾经有过文刘二姓禁止通婚的传统。在古代,老表之间通婚,蔚然成风,岂会禁止?那么就只能是异姓兄弟了。
能够共享祖庙的异姓兄弟,也不可能是同母异父的异姓兄弟,而只能是同父同母的异姓兄弟。既然同父同母,又为何会是不同姓氏呢?只能是因为母亲没有兄弟,或兄弟无后。
据秋江文氏族谱记载与家族传说,秋江文氏,是文天祥后人。然而,正是这样一本族谱,对于《太平寰宇记109卷.江南西道七.袁州》:“隋平陈后,土人文甚拥众自守。开皇十年,洪州都督杨武通平之。十一年置袁州,因袁山为名。”这一段记载中的隋朝先祖,却只字未提。
对于文刘二姓共享同一祖庙的怪事,也给不出一个合理解释。原因只能是:族谱最早只能是贵族家谱,后来却被平民拿来附庸风雅了。中国的族谱,宋代乃至明代以前的记载,多半是假造的。尤其南方土著,在历史上是不可能有族谱的。正是这样一种南方土著,他们在面临北方移民的文化侵略的时候,也就遗忘了自身的历史,而搬来了与他们通婚的移民的历史。
在当地的民间传说中,文刘二姓,最早来到此地。当时此地为无主之地。于是插枝为标。二姓约定次日开始插枝。可是刘姓诡诈,当夜就开始插枝。待次日懒惰的文姓艳阳高照一觉醒来,准备插枝,方圆十几里,几乎已被刘姓给全部霸占,只剩下一小块地。非常凑巧的是,我父亲是当地文姓,而我母亲是当地刘姓。
这一民间传说,存在其真实性。一是当地文刘二姓的老人,无不口口相传并信以为真。二是当地存在一个令人匪夷所思的祖庙。如果不是因为历史上无数次的反复重建,文刘二姓的祖庙,简直可纳入非遗了。这是一个非驴非马、非儒释道、在传统文化中无法归类的怪异事物。你说它是祠堂吧,他居然为文刘二姓所共尊,还时常要搞些属于二姓共同的捐资活动。你说它是庙宇吧,它又只属于文刘二姓。
我最早的设想,文刘二姓来到当地的时代,应该是明朝。可是,经过我的调查,当地随便一个姓氏,如芦姓,居然唐朝就到了此地。还有梁姓,《南源梁氏族谱》载,“梁仲德于元至正元年(1341年),从山东鱼台县迁来杨岐落户,便利用山区嫩竹造纸。”如此,文刘二姓来到当地的时间,显然还要往前推断。
以二姓祖庙论,显然,那是一个儒释道尚未诞生的时代。以二姓对当地土地资源的囫囵吞枣般的权属划分办法而论,显然,那是一个不存在农猎优劣分别的时代。张英《恒产琐言》:“三代以上,虽至贵巨富,求数百亩之田贻子及孙,不可得也”。在农业时代,适合耕种的区域,绝对是寸土寸金的生存资源,不可能被如此划分。耍个赖就要圈占广阔的土地,非导致严重流血冲突不可。
文懒刘诈,是这个久远传说的基调,也是一个奇怪现象的原因解释:现今当地刘姓成千上万人口,是无可争议的当地第一大姓氏,而文姓,却只剩下几十人,几乎已成秋江当地最小的一个姓氏。而历史事实,应当是:文不懒,刘不诈。
《诗经•北山》: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商周时期,土地国有,由天子分封各级诸侯、贵族,且诸侯和贵族只有土地的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天子可随时把土地收回,或转赐他人,只有天子,才拥有土地的所有权。
插枝为标的时代,应是在夏商周之前。存在一种极大的可能性。江西上栗,是中华最早的两个姓氏——文刘二姓的起源地。代代相传的口头传说,其所反应的,往往是文字出现之前的历史。
“文”,常在“六书”中属于象形字。从甲骨文字形来看,“文”字像一个站立着的人形。最上端是头,头下面是向左右伸展的两臂,最下面是两条腿,在人宽阔的胸脯上刺有美观的花纹图案。金文的字形与甲骨文的字形完全一样。“文”字的本义是“文身”。在这个意义上,后人増加了偏旁“纟”,产生了新的形声字“纹”,表示花纹之义。也就是说,“文”是“纹”的古字。而“文”字的本义并没有始终保持下来,而是不断地被引申出其他含义。
“刘”,最早见于甲骨文 。甲骨文中的“刘”字左边是一只形似大鸟的动物的象形,也像是一个被艺术化了的人;右边是—把刀的象形,取意“用刀刺杀动物或人”,直观地表达出了“刘”字的本义——杀戮。后延伸至表示斧钺类武器等。
刘和文,实际示意了巫文化的两个分工。其中一个宰杀动物献祭,而另一个负责献祭的礼仪。
一个小地方的二姓,难免存在一代又一代的婚姻联系。二姓共同的祖庙,在广泛信仰天灵鬼神的远古时代,存在其必然。
一些明显的相貌特征,还是被较为普遍的保留下来,如高高的鼻子。至今,一些返祖性的特征,在少数人中出现,如弯折成九十度的大拇指、会动的耳朵。甚至于,极其罕见的,显然属于另一个大陆的人的相貌特征,也在极少数人的晚年和中年出现,这一种相貌特征,与中国大地上的主要民族,存在明显差异。
(1)韩莉译Clifford Geertz《文化的解释》138页,译林出版社,2014年6月第一版
(2)韩莉译Clifford Geertz《文化的解释》156页,译林出版社,2014年6月第一版
(3)韩莉译Clifford Geertz《文化的解释》158页,译林出版社,2014年6月第一版
(4)韩莉译Clifford Geertz《文化的解释》263页,译林出版社,2014年6月第一版
(5)韩莉译Clifford Geertz《文化的解释》102页,译林出版社,2014年6月第一版
(6)于省吾《甲骨文释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