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统计法制建设的建议(第一稿)


学法 普法 执法

把邵阳市统计法治工作推上新台阶

 

         邵阳市政协副主席、市统计局局长  邓联日

2021125

 

邵阳市坚持统计法规学习、统计普法宣传和统计执法检查相结合,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加大统计人员法治教育,进一步夯实统计法治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统计工作氛围。

一、基本情况

(一)学法:认真学习统计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

1、市级领导学习。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统计工作专题会,市级领导学习统计法规。市领导要求:全市要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传达,全面掌握要点;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认真自查自纠,及时规范整改;坚持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

2、市统计局学习。通过局党组会、局理论学习中心组会、全局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将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纳入统计系统干部职工学习计划,确保市局每一名干部职工都能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三个文件的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

3、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学习。对全市各县市区地方党委政府、统计部门和发改、工信、商务等相关经济部门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结束后向当地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主要领导通报了调研情况。通过学习,全市广大统计干部在思想上筑牢了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防线,真正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

(二)普法:强化统计法治宣传,建立长效机制,确保统计法治工作取得实效

  1、推进统计法治教育进党校、进基层。将统计法律法规和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改革文件纳入全市各级党校主体班学习的必修课,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学法计划。527日,邵阳市政协副主席、市统计局局长邓联日以贯彻中央重大部署  大力推进依法治统为题,为市委党校处干培训班进行了专题知识讲课。71日,邓联日同志在邵阳市大祥区对区、乡两级副科级以上干部进行了统计业务知识及法律法规专题讲座;926日,邓联日同志再次走进市委党校,为市委党校处干班、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乡镇书记班、选调生班的学员作了专题讲座。通过把统计法及相关统计知识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主体教学内容的具体行动,有力地提高了我市各级领导干部的统计法律意识,为营造良好的统计工作环境、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推进统计法治教育进社会。充分利用社会各界媒体在“统计开放日”、“国家宪法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特殊时点,广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全面普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

3、建立长效机制。市统计局按照中央《意见》、《办法》、《规定》进一步制订完善了《邵阳市〈关于健全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的通知》等相关配套制度文件,确保了全市统计法治工作的制度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三)执法:建设统计执法骨干队伍,狠抓经常性制度性工作,开展统计督查准备和整改工作

1、建设统计执法骨干队伍。建立并完善了执法骨干队伍人才库,积极主动做好国家统计执法资格证新证换发等各项工作。截止目前,邵阳市已取得国家统计执法证的人数为32人,排全省第 3位。2014年至2019年邵阳市统计系统共立案件数27个,排全省第5位,为建设一支廉洁文明、业务水平高、执法能力强的执法队伍打下了基础。

2、狠抓经常性、制度性工作。市统计局按月将市本级及所辖县市区落实立行立改十条措施情况及时报送省统计局,同时也及时督促和指导各县市区统计局开展以上相关统计台账的填报和记录工作,并延伸到乡镇基层统计。做到全程留痕,永久保存,有据可查,确保了统计法治工作的连续性。

3、统计督察准备。开展统计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94日至15日,经党中央、国务院授权,国家统计局进驻湖南省开展为期12天的统计督察工作。邵阳市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安排部署、扎实迎接和开展各项统计基础调研工作。511日至514日市统计局专门组织成立了六个专题调研小组,按照省统计局的要求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千人进企业、服务提质效专项行动的抽查工作。同时出台相关文件制度。结合邵阳实际,拟定了《邵阳市统计局关于开展五查五看回头看专项行动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并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抓好落实,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二、存在问题

(一)认识不足

1、传达学习不及时。2016年年末,中央印发了《意见》,2017年省委印发了《关于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我市于201912月和20206月先后印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通知》、《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湘办发电[2020]30号文件的通知》等配套文件,着手开始在全市就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进行全面的发动和部署,行动欠迅速,配套跟进不及时。

根据“五查五看”和省委统计专项巡视调研情况来看,各县市区地方党委常委会议记录、纪要,县政府常务会会议记录、纪要以及相关经济部门会方记录都存在对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和省市配套文件学习不及时、不到位的情况。

2、贯彻落实不到位。表现在仍有部分县党委、政府尚未形成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常态化机制,未出台本地区相关配套文件和贯彻落实意见。

3、法治意识不突出。社会上的某些领域、某些人群对统计法治认识的不到位,提高了统计执法的难度,增加依法治统的运行成本。部分统计调查对象工作主动性不够,有的甚至消积对待填报统计数据的法定义务;少数企业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不愿提供真实统计数据和资料,统计部门获取真实统计信息难度较大。

(二)能力不够

2021年我市的市县乡三级有统计干部614,其中市局46,12个县(市、区)统计局 238,187个乡镇(街道)共330名(专职106名,兼职224名)。全市11个产业园区统计人员共22名,其中专职8名,兼职14名。

从整体来看,邵阳市统计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的特点是:市本级人才文化程度高、专业化程度高;县级统计人才队伍年龄结构趋于老化、流动性慢、交流不够、业务水平相对滞后;乡镇统计人员平均年龄小、流动性快、专业化不强。

从统计执法的编制与人员配备情况来看:2019年年底,邵阳市统计局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将原内设科室统计法规督查科正式更名为邵阳市统计执法监督局,加挂市局政策法规科牌子,并增加了2名编制。此外10个县市区的统计局也已成立相应统计执法机构,但北塔、大祥两个区的统计局尚未成立相应统计执法机构。

目前,两级统计执法机构实有人员数量为15人,其中市统计执法局实有人员数量为3人;两级统计局统计执法机构实有人员中拥有统计执法证人员数量为10人,占比66.7%,其中市局统计执法机构实有人员中拥有统计执法证人员数量仅为1人,占比33.3%

个别县市区执法力量薄弱、统计队伍不稳定,这给相关县市区开展正常的统计执法工作带来很大困扰。人员编制偏少,缺乏具有高职称、高学历、既懂统计业务又能执法的复合型人才,离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统计执法骨干队全,提高依法治统能力相去甚远。

全市还有不少乡镇没有设置专职统计岗位,基本上是兼职且变动频繁,统计队伍难以保持稳定,人员更换的速度超过了业务培训速度,造成基层统计工作者业务素质难以适应当前发展新形势,也导致了工作脱节、资料遗失不完整、数据无法有效衔接等现象,影响了统计工作的延续性和完整性。

(三)机制不全

部分县市区和发改、工信、商务等相关经济部门尚未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问责制。从贯彻落实是否深入看,对地方出台的两个配套文件执行情况跟踪和关注不够,存在个别的漏项。如: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纳入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等内容尚未列入对市直部门考核文件;任职考察和干部考核时,对有关人选是否支持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开展工作,是否存在相互攀比、在统计数据上造假等问题进行深入的了解,组织部门的考核方案尚未对以上内容进行体现。对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移送机制市级党委、政府、统计机构和相关部门还没有出台明确具体可操作性的指导文件。

三、工作建议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保障措施

各级统计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认真履行领导责任,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跟进督促重点环节。分管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研究分析突出问题,指导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各级统计部门要进一步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将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经费列入年度预算,配备必要的宣传教育设备,确保人员到位、经费到位、责任到位。鼓励、引导、规范、管理社会资金参与支持统计普法工作。培育紧跟时代步伐的普法人才,组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充实到统计普法工作一线。推进重心下移,推动各类资源向基层下沉,切实打通统计法治宣传最后一公里。

针对目前个别县市区没有统计人员取得国家统计执法工作证的情况,市局建立并完善了全市的统计执法骨干人才库建设。并按照“双随机的工作要求由市局带队到相关县市区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同时充分发挥统计工作规范化示范化建设带头引领作用,做好跟踪督导,理顺乡镇(街道)统计工作管理体制,督促配齐统计工作人员。加大组织保障力度,关心干部成长,稳定基层统计队伍,组织开展分级、分类培训工作,加强复合型统计人才培养力度,进一步优化执法队伍人员结构。

(二)强化指导培训,完善协作机制

加大对下级统计部门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力度,鼓励根据工作实际和地域特色开展差异化探索。市统计局负责组织市直有关部门统计负责人和全市统计普法业务骨干人员的培训。各县市区统计局负责组织本地统计人员培训工作,每年至少开展1次。

加强统计法的学习和宣传,是深化统计工作的前提。要以普法宣传教育为重点,加大统计法治宣传力度。以重要时点为契机,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对社会大众和政府调查对象进行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推进统计法治教育进党校,通过党校教育培训这个平台,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做好统计普法教育,增进领导干部对统计工作的了解,提高领导干部对统计法的敬畏意识。

各级统计部门要树立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一盘棋”意识,邵阳县、新邵县、洞口县、新宁县要加强与国家调查队协作配合,各县市区积极争取司法行政机关和普法依法治理职能部门支持,注重分享交流经验,共同做好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效整合双方资源,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实现重大主题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努力形成统计法治宣传合力。

(三)强化创新力度,完善案例分析

立足于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大力实施精准普法,不断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适应现代舆论传播格局的深刻变化,准确把握新媒体、新技术的发展方向,以互联网思维和全媒体视角深耕智慧普法。依托互联网平台,拓展“互联网+”普法模式。推进统计普法信息在各类终端设备上的“智慧分发”,形成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统计法治宣传体系。

  经常性发布指导案例,分层分类开展“一案一警示”,着力增强警示教育效果。加大通报曝光力度,适时公开曝光一批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坚持以案明纪、以案释法,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筛选、挖掘不同专业的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作为法治宣传教育重点素材,详细诠释相关统计法律法规条文和统计专业知识,促进社会公众学法知法懂法,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四)强化文化阵地,完善考核责任

积极拓展法治文化阵地覆盖,探索建设一批统计法治文化阵地。各级统计部门按照“一园一机关一社区”建设要求,选取一个园区、一个党政机关和一个社区(或村),建设统计法治文化宣传阵地。通过“条款+解读+案例”方式,充分利用声光电和二维码解说等新技术,增强统计法治文化阵地的表现力和感染力。

在任职考察和干部考核时,统计部门要将有关人选学习掌握统计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作为领导干部考核、考察和任用的重要内容,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将学法用法、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等情况作为各级统计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各级统计部门内设机构及下属各单位负责人述职的重要内容。

完善统计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明确重点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主体,压实各责任单位普法责任。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行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实行“谁主管谁普法”,各统计专业部门要在日常统计工作中主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行“谁管理谁普法”,开展统计法进企业等活动。在市委巡察、统计执法中,关注各级党委、政府支持统计普法和统计局落实统计普法责任制情况,推动统计生态环境不断改善。

进一步严格落实统计监督各项规定要求,有机结合“双随机”抽查、内部稽查、重点检查和专项检查,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和对各类统计违法违纪案件的惩处力度,持续保持严厉打击统计数据造假的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