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征收的现状及如何在合理的范围内运用核定征收


 核定征收的现状不用多说,随着税收征管的越来越严格,不合理的核定征收形式将会被逐步取缔,改为查账征收。所以在运用核定征收计税时一定要在合理合规的前提下进行,且企业经营要具有真实经营的业务存在。

大家都有所听闻近期部分电商网络直播的人员因为个人所得税问题被处罚,且涉及金额较大,所以给出了较高的处罚决定。其中有部分原因就是因为利用当前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的形式,将个人原本劳务报酬所得转为了经营所得,加之核定征收,少缴了个人所得税。

其中主要有两点:

一是个人的劳务报酬转化为了经营所得,虽然她们的业务是真实的,但是应当按照劳务报酬的税率一般适用20%-40%的三级超额累进税率,收入比较高的情况下税率基本上是40%;如按照工资薪金收入较高的情况下最高也是45%。

二是即使是核定征收,要注意一般核定征收适用的是小规模纳税人的形式,都知道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不得超过500万,对于她们这种收入的人士来说500万远远是不够的。所以可能是在一些地方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为一般纳税人的形式,对于销售额就没有限制要求。

电商网络直播等行业的各项规定都有待进一步规范,所以当前在处理自身税收问题上一定要合理合规,根据相关规定缴税完税,特别是作为高收入人群更应该正常纳税。

核定征收本身是正常的,是对于纳税人所得税的一种计征方式,但要在合理的场景合理合法的应用,存在即合理,因为有不少小规模纳税人或个人经营的模式是需要的,即使需要按照查账征收也需要一个过渡期,待企业规模成长,各项配套成熟逐步向查账征收转变。

如街边常见的小商户,便利店,餐馆等都是属于个体户的形式,很多基本上没有纳税,税务部门也没有强制要求纳税,一是他们没有完整的账目账簿,大多也不涉及开票等,无法计税,即使要征收个人所得税,也是按照核定征收的方式来计税,如按照0.6%等方式计税。

二是个人等小团体成立的个独,个体等对外承接业务,需要开票,但能力有限等无法建账或建账成本太高,则可以在初期申请核定征收的方式来纳税,具有真是的业务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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