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文银:元宇宙里的信息人与现实里的自然人是否存在同一性的可替换原理?


 

采用数字孪生技术创造信息人已经成为了现实,人们已经可以把很多自然人拥有的特征信息采用数字技术传递给信息人,代替自然人完成一些逻辑行为。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政务服务里的“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应用场景,业务办理人足不出户就可以完成业务在现实社会里所需要的逻辑行为,而这些逻辑行为是自然人通过互联网由对应的信息人完成的。

在元宇宙创建的人类社会里,是不是真的可以采用数字技术的形式实现哲学家描述的“同一性的可替换原理”?同一能否采用技术的形式描述?比如弗雷格的论文《论涵义和所指》就是对“同一”问题所作的专题解释。他在文中感叹道:“‘同一’(sameness)观念令人深思。它提出了一些颇不易解答的问题。同一是一种关系吗?是对象之间的关系呢,还是对象的名称或指号之间的关系?”

采用数字孪生技术创造的信息人本质上就是一个封闭的、不可分割的数据区块,这个数据区块又是由很多更小的数据区块按照一定的结构形式连接起来的整体。每个数据区块就是一个空间数字。


 

其实观察并比较一下就可以发现,在现实社会里,人们的一切逻辑行为的目的,都是为了建立一种关系。不过这种关系的类型很多,有粗颗粒的,也有细颗粒的。而且随着人类文明的提高,关系的数量和类型越来越多,人们每天的大量时间都必须用在处理这些关系上。所以,作为一种基本事实,一个在现实社会里生活得很好的人,一定是能够妥善处理各种与自己有关的各种社会关系的人。不过随着人类文明的加速发展,创造人类社会的以人为中心的各种关系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人类现有的科技工具已经不能帮助个体自然人理顺并处理这些关系了,必须找到一种新的产品工具帮助每个人轻松地处理这些关系,以便获得不断增长的更加美好的生活。

这个产品工具就是元宇宙,一种在信息世界里采用信息人的形式创建的映射现实人类社会的虚拟产品。

当前的元宇宙产品非常简单粗糙,类似几十年前最早的互联网产品,简单粗糙。不过元宇宙产品不像当年的互联网产品,从无到有,而是在互联网产品的基础上,经过多次的产品革命升级,目前到了从云计算产品进入元宇宙产品阶段。作为元宇宙产品里的中心对象,当前的信息人的逻辑行为形式也比较简单,基本上是采用数字的方式表现逻辑行为,未来或许会象自然人一样,采用图形的形式处理逻辑行为,比如自动驾驶,直接对图形进行逻辑处理,而不是现在的数字处理方式,先把接受的图形转换为数字,然后对数字进行处理。

因此从源头本质上说,元宇宙只是互联网产品的一个发展阶段,是在云计算产品的基础上发展的。

在元宇宙里,信息人并不是现实社会里自然人的自然属性的集合体。而是包含了两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是人的自然属性,比如指纹等动物特征的抽象物;第二部分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些社会关系是人们通过自己设计的逻辑规则创建的结构系统,是人和动物的根本区别。所以马克思在批判费尔巴哈抽象的人性论时说。“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具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关于人的自然属性部分,人们已经掌握和很多获得创造信息人内容的技术。比如脑机接口技术,直接用大脑思维活动的信号与外界进行通信, 甚至实现对周围环境的控制。

所以在元宇宙里,采用数字孪生技术创造的信息人必须同时具有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两种“人性”内容。其中自然属性的“人性”是元宇宙里的虚拟人类社会里共有的、永恒的人性。而社会属性的“人性”是人的本质,是具体的、历史的,是随社会关系的变化而变化的,而不是永恒不变的。

与云计算产品比较,在元宇宙产品里,信息人的存在形式已经发生了颠覆性的改变,信息人已经成为了内容和现象的统一体,内容是本质,由空间数字构成,形式是现象,由结构形态构成。

在元宇宙里,一个信息人本质上就是一个空间数字区块。也就是大量的空间数字采用结构的方式连接起来的独立存在的更大规模的空间数字体。在软件工程师的概念里,就是一个完整的数据区块。

元宇宙是以“信息人”为本把万物采用关系的形式连接在一起形成的社会。因此按照哲学的方式,元宇宙产品可以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结构体系,就是把各种关系连接在一起的逻辑系统,表现形式就是结构。第二部分就是完成某个应用功能的对象,表现形式是数据区块。作为一种人们设计的逻辑规则。每个数据区块一般包含区块头(Header)和区块体(Body)两部分。

在元宇宙里,一个信息人就是一个独立的数据区块空间,这个空间又是由很多更小的数据区块空间构成。最小的不能分割的数据区块就是元宇宙空间里的量子单元。

在当前的语境下,计算机里描述的对象和哲学里描述的对象是不同的。

在计算机里,对象是由数据(描述事物的属性)和作用于数据的操作(体现事物的行为)组成的封装体,描述客观事物的一个实体,是构成系统的基本单元。对象的概念贯穿于面向对象开发全过程,即系统就是对象构成的,只是每个阶段对象的具体化程度不一样,这样使各个开发阶段的系统成分良好地对应,显著地提高了系统的开发效率与质量,并大大降低系统维护的难度。同时,对象的相对稳定性和对易变因素隔离,增强了系统的应变能力。

在逻辑哲学里,哲学家把构成实体的关系不能再进行分解的事实定义为对象,也就是说在一个物理量空间里可以有意义存在的最小物理单元。也就是黑格尔的观点,哲学研究的对象就是现实性,哲学的内容就是现实。

 按照维特根斯坦的描述,对象是在一个物理量空间内,无法对连接关系进行分解的实体,是最小的存在事实。按照这个原则,现在的计算机软件开发里描述的对象并不是真正的对象,因为作用于数据上的关系尽管被封装在一个封闭的空间内,但是这些关系形成的结构是可以完整地分解出来的,而不会破坏事实的现实性。

元宇宙本质上就是以信息人为中心,把信息人的各种关系连接在一起后形成的逻辑产品,这个产品就是人们说的虚拟人类社会。比较现实人类社会与元宇宙里的虚拟人类社会,它们具有以下的特点:

(1)都是采用关系的形式把所在的世界里的万物连接起来,成为一个整体逻辑产品。

(2)连接这些关系的是人们自己创建逻辑规则系统。在当前的元宇宙里,最基本的逻辑规则的存在形式是01两个最小的符号逻辑形式。元宇宙里的万物都是由这两个符号创建的,物理学家称之为量子。而在现实宇宙里,上古时代的中国古人认为构成万物的最基本的逻辑符号是21,并称之为阴和阳。

(3)人类社会是以人为中心,采用人类自己设计的逻辑规则把万物连接在一起的社会型产品。因此,自然人不可能脱离人类社会的连接关系而单独存在。

(4)在元宇宙里,信息人创造的人类社会完全是采用人类自己设计的逻辑规则创造的产品。

(5)在未来的元宇宙里,信息人的一切逻辑行为都会被人类自己设计的逻辑规则约束,信息人构造的虚拟人类社会将会完全呈现卢梭描述的场景:“人是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自以为是其他一切的主人的人,反而比其他一切更是奴隶。”

(6)元宇宙里的信息人来自现实里的自然人,所以未来的元宇宙里的人类社会必定是现实宇宙里的人类社会的摹本社会,并不是人们幻想出来的游戏社会。

由此可见,在元宇宙里,信息人的一切逻辑行为必须接受元宇宙里的法律法规的约束。由于信息人是自然人在元宇宙里的映射,信息人在元宇宙里的逻辑行为等同于自然人在现实宇宙里的逻辑行为。因此,在信息人的影响下,自然人的逻辑行为也会发生改变,现实中的人类社会将会一步一步地变成卢梭在《社会契约论》描绘的场景,人们的能力将越来越大,但是人们的行为却越来越不自由。

在元宇宙里,信息人追求的并不是个体的无条件自由,而是全体信息人有条件的自由。也就是卢梭想象中的道德的自由,每个信息人在获得自由的行为时,会同时评估自己的行为对其它人的影响。卢梭把人自己立法而建立的道德律称为良心。认为良心是一切善行、正义、美德的根本来源,而欲念是一切恶行的根源。人只有与本性里的恶欲相区分,运用理性去认识善,听从良心的指导去行善,才能肩负自己对人类所负的道德责任。从此,人成了自己行为的主人,要为行为后果、价值和影响负不可推卸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