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全国新闻媒体记者自觉主动远离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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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0日,国家网信办公开发布了最新版《互联网新闻信息稿源单位名单》,名单涵盖中央新闻网站、中央新闻单位、行业媒体、地方新闻网站、地方新闻单位和政务发布平台等共1358家稿源单位。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正能量是总要求、管得住是硬道理、用得好是真本事”,为互联网内容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必须郑重指出,任何国家任何政府都要强有力控制新闻传播,绝不允许新闻媒体及其从业人员我行我素随心所欲,更不允许恣意妄为胡作非为。新闻公权必须接受监督。执政党管不住新闻媒体就管不好国家。
政府出资举办的新闻媒体,是党和政府的喉舌和工具,必须为政治政党政权服务,必须充分发挥主渠道主旋律主动脉主基调作用,不能搞无政府主义,不宜侈谈新闻自由。不允许作梗作祟作妖作孽。(所谓新闻自由本质是挑战执政党的权威,企图与执政党平起平坐,甚至企图骑在执政党头上拉屎)
新闻工作者与执政党同呼吸共命运,被誉为无冕之王。应当知道自己的身份和地位以及使命。
应当努力防止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新闻媒体制造杂音、噪音、怪音、闹音和靡靡之音。
新闻工作者如果与执政党离心离德,背道而驰,分道扬镳,必定姥姥不亲舅舅不爱。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
新闻工作者应当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有较高的政治素养、知识素养和个人素养。
社会团体是由公民或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按章程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包括行业性社团、学术性社团、专业性社团和联合性社团。中国有全国性社会团体近2000个。其中使用行政编制或事业编制,由国家财政拔款的社会团体约200个。在这近200个团体中,全国总工会、共青团、全国妇联的政治地位特殊,社会影响广泛。
2021年11月14日,《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恩杰)《非法社会组织为何喜欢打“国”字牌扯“文化”旗?》:
https://t.ynet.cn/baijia/31727864.html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16405509007748471&wfr=spider&for=pc
据天眼查资料,2018年1月3日,深圳市民政局颁发《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深圳市二十一世纪教育研究院,住所:深圳市龙岗区智库基地10楼1009号,法人代表杨东平,开办资金伍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403003596262297,该证书有效期至2022年1月3日。
深圳市二十一世纪教育研究院的合法营业执照或许催促验证所谓的21世纪教育研究院的营业执照。同时也证明所谓的21世纪教育研究院不是全国性社会团体。也不是跨省区市社会团体。很像一个空壳皮包公司。
2021年12月9日,《深圳特区报》(熊丙奇)《“官方补课”为满足辅导需求打开一扇门》:(作者系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
http://www.sznews.com/news/content/2021-12/09/content_24800417.htm
读完以上文字,给读者的初步印象是: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利用《深圳特区报》宣称自己是所谓的“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
2021年12月10日,《人民日报》(熊丙奇)《坚持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推动青少年全面发展③》:(作者为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
http://cpc.people.com.cn/n1/2021/1210/c64387-32304256.html
http://m.people.cn/n4/2021/1210/c25-15340108.html
http://www.xinhuanet.com/comments/20211210/d726919a773743709698ce03addf3cdc/c.html
读完以上文字,给读者的初步印象是: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利用《人民日报》高调宣称自己是所谓的“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不排除拉大旗作虎皮的作秀。《人民日报》不是公安机关,没有神份认定功能。《人民日报》的后缀(作者为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属于打马虎眼。
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企图借助新闻媒体证明所谓21世纪教育研究院的合法化。徒劳!这是最后的疯狂与无赖。
提醒全国媒体及其从业人员:所谓21世纪教育研究院涉嫌未经北京市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非法社会组织。没有营业执照,没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没有注册资本金,应当依法取缔。
自我标榜“21世纪教育研究院是以教育公共政策和教育创新研究为主的民办非营利性组织,致力于以独立的立场开展教育研究与政策倡导,聚集教育界内外的民间智慧,推动中国的教育改革与发展。”否定党的领导,否定社会主义教育制度,否定国家的教育成就。政治立场足够“独立”。像民进党嘛?
http://www.21cedu.cn/
https://weibo.com/eduinnovations?is_all=1
https://baike.baidu.com/item/21%E4%B8%96%E7%BA%AA%E6%95%99%E8%82%B2%E7%A0%94%E7%A9%B6%E9%99%A2/190459?fr=aladdin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华展国际公寓C406
电 话: 010 - 6223 6842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微 博: @21世纪教育研究院
哪个媒体记者编辑到所谓21世纪教育研究院办公场所实地采访考察过?子虚乌有吧。
提醒全国媒体及其从业人员:21世纪教育研究院绝对不是中国教育行政机关指定或推荐的新闻发布单位。
提醒全国媒体及其从业人员:所谓21世纪教育研究院滋生并操纵的所谓全国教育局长研究联盟涉嫌未经国家民政部登记注册的非法社会组织。没有营业许可证,没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应当依法取缔。
21世纪教育研究院藏匿于新浪网所谓教育思想网是未经批准注册的非法网站,应予关闭
http://zhuanlan.sina.com.cn/author/eduthought/index.shtml
21世纪教育研究院藏匿于新浪网所谓教育思想网是未经批准注册的非法网站,应予关闭
https://mp.sohu.com/profile?xpt=MjM5OTg2NDA2MEBzaW5hLnNvaHUuY29t
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是上海交通大学淘汰的不称职的职员。或许不是双开。或因长期不交党费而自动脱党。在政治上不可靠不可信不可用。没有教师资格证书,没有新闻从业许可证书,自封“教育学者”,冒充专家教授,披着没有任何行政级别的民办非营利组织(不是机构编制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审批的教育科研单位)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的外衣(没有聘用合同,没有任命文件),在新闻评论界招摇忽悠。以假乱真,以次充好,滥竽充数,鱼目混珠。
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对中国教育一知半解不求甚解。井蛙观天,盲人摸象。似懂非懂,南辕北辙。以偏概全,失之毫厘谬以千里。明明只有半桶水,却偏要淌得很。
上海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之流提供给媒体的文章有时表现为“四不”:主题不明确,概念不确切,事实不准确,观点不正确。
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的特殊标记是“四偏”:站位偏向;立场偏执;观点偏激;方法偏颇。
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之流崇美魅美跪美哈美,绝对不是遵纪守法安分守己的人。或许是一个歇斯底里的“政治狂人”,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危险人物”。
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之流千方百计挖空心思绞尽脑汁利用新闻媒体争夺执政党的教育决策权、评价权、话语权。是可忍孰不可忍。
提醒全国媒体及其从业人员: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绝对不是国家教育行政机构指定的新闻发言人。
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无权利用新闻媒体解读(包括曲解)党和国家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
2007年12月12日,新浪网“许洋泽的博客”《熊丙奇先生,请闭上您的熊嘴》:http://blog.sina.com.cn/s/blog_3e4a3ef601007tlj.html
主流媒体应当控制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的“熊嘴”。
2011年11月27日,《中国青年报》(记者 桂杰 实习生 艾瑞红)《熊丙奇:发出批评之声是学者应有义务》:经常关注熊丙奇博客的人也许会有一个很明显的感受,那就是他的博客内容主要是对当前教育制度的批评。对此,熊丙奇自己也赞同,“我的博客比较鲜明的特点就是关注中国的教育问题,提出教育改革的一些方案,表达对教育改革的参与热情。”但对教育体制的过多批评,也一度引起有关部门的不满,甚至曾经把他列为不受欢迎的人。
http://zqb.cyol.com/html/2011-11/27/nw.D110000zgqnb_20111127_1-03.htm
读完以上文字,给读者的初步印象是:《中国青年报》记者桂杰披露: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是不受政府有关部门欢迎的人。
个别媒体及其从业人员把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奉为座上宾,莫非乱臣贼子中了邪祟鬼迷心窍病入膏肓?
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新闻媒体从业人员为上海新闻个体户熊丙奇吹喇叭抬轿子捧臭脚吮痈舔痔的孝子贤孙多达千人以上,趋之若鹜,挥之不去,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岂非咄咄怪事。这就是史无前列的“熊丙奇怪象”。 “熊丙奇怪象”闹剧必须终结。
迄今为止,中国大陆汉语字典词典没有“教育学者”这一词条,中国职业大典没有“教育学者”这一职业。中国政府没有授权或委托任何法人和自然人开展认定“教育学者”的游戏儿戏嬉戏。所谓“教育学者”是什么另类杂种?无非是不伦不类下三滥想冒充学者沽名钓誉而已。
2015年1月4日,上海新闻个体户熊丙奇在《齐鲁晚报》发广告《我是熊丙奇,是一名教育学者。》或许已经载入民间自吹自擂自欺欺人厚黑笑话大全。
法律解释权,对法律作出法定解释的权利。只有享有法律解释权的机关所作出的法律解释才具有法律效力。在中国,享有法律解释权的机关有:(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4)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5)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
新闻媒体记者让上海新闻个体户熊丙奇解读法律,是一种亵渎法律解释权的行为。开的是国家级的玩笑,简直就是胡闹。想夺权政变吗?
上海新闻个体户熊丙奇没有资格解读法律法规!上海新闻个体户熊丙奇之流打着“开展独立教育研究与政策倡导,借助教育界内外的民间力量共同推动中国的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幌子,与执政党争夺教育决策权、评价权、话语权,阴谋不能得逞。
2021年12月1日,中国新闻网(记者高凯)《提高准入门槛、明确惩戒权 解读教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国教育学者、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就此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就《征求意见稿》中的一些内容进行了解读。
https://m.chinanews.com/wap/detail/zw/gn/2021/12-01/9619926.shtml
http://k.sina.com.cn/article_1784473157_6a5ce64502002d58y.html
读完以上文字,给读者的初步印象是:中国新闻网记者高凯授予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中国教育学者”称号,霸气!戾气!中国新闻网记者高凯知道中国有多少“教育学者”吗?请列出名单。
迄今为止,在国务院、国家教育部、上海市政府、上海交通大学等官方“教育专家”资料库里,检索不到“熊丙奇”的信息。
迄今为止,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没有国家权威机构颁发的“教育专家”证明文件。
2014年12月26日,熊丙奇新浪微博《我不是教授,连教师也不是》补记:我是一个高等教育问题的业余研究者,谈不上专家,也不是教授。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6cf47710102vcnh.html
2013年3月6日,科学网 ( 京ICP备14006957 )“化学人生”肖重发(南昌大学高等研究院助理研究员)的博文《熊丙奇纯粹就是一个垃圾!》:看到有人质疑熊教授!我也凑合几句。熊丙奇不知怎么就红了,几乎所有的教育问题总有他的声音。可是我没有看到一句有点价值的话。也没有看到他有什么学术著作!那些记者真的要反省了,难道真正的教育学者都死光光了么?非得采访熊教授不可?
2013年3月6日,马红孺跟帖:曾经的交大党委宣传部副部长,校报编辑。如果说他是宣传专家,忽悠专家,我信;如果说是教育专家,那基本上大街上随便拉一个人都可以当教育专家了,呵呵。
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在媒体发表的言论不属于国家教育科研机构立项的教育科研成果,不过是市井流言而已,没有可信度,更不具备权威性。个别媒体宣扬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的胡言乱语,为虎作伥,助纣为虐,误导社会舆论倾向,应当警示警告。
事实提醒中共中央宣传部,可以对新闻媒体进行必要的整顿了。有的报纸可以关门歇业了。
据不完全统计,2021年12月,新闻媒体记者叨扰上海新闻个体户熊丙奇的事件仍有发生。他们是:中国新闻网记者高凯;《潇湘晨报》记者蒋紫雯;《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钱奕昀;《华夏时报》记者于玉金;《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余渊;《法治日报》记者张维;成都商报教育报道记者沙西雪儿;《法治日报》记者赵晨熙;《成都商报》教育报道记者李宇欣;《证券时报》·e公司 记者曹晨;《东方瞭望周刊》记者万宏蕾、史佳庆;《潇湘晨报》记者陈思;中国新闻网记者程宇;《中国商报》记者王彤旭;《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王峰。
非教育类新闻媒体或许不宜插手染指教育类事件,隔行如隔山啊。非教育类新闻媒体不要把教育领域看作任人宰割的羔羊。不要把教育领域当作随地便溺的涝洼地。新闻媒体不成器的记者们不应当在上海新闻个体户熊丙奇这棵歪脖树上垂吊攀折。有一定的风险系数。
新闻媒体记者扪心自问,所谓21世纪教育研究院是没有任何行政级别的民办非营利组织。政府举办的新闻媒体能不能允许民办非营利组织天马行空独往独来。21世纪教育研究院声称依靠民间力量推动教育变革。政府举办的新闻媒体绝对不属于民间力量。换句话说,政府举办的新闻媒体绝对不允许所谓21世纪教育研究院玩弄于掌股之上。绝对不允许上海新闻个体户熊丙奇披着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的外衣利用新闻媒体与执政党争夺教育决策权
评价权、话语权。政府举办的新闻媒体记者如果与民办非营利组织沆瀣一气,绝对没有好果子吃。不是吗?
综上所述,2021年12月,新闻媒体记者叨扰上海新闻个体户熊丙奇的事件仍有发生。他们是:中国新闻网记者高凯;《潇湘晨报》记者蒋紫雯;《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钱奕昀;《华夏时报》记者于玉金;《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余渊;《法治日报》记者张维;成都商报教育报道记者沙西雪儿;《法治日报》记者赵晨熙;《成都商报》教育报道记者李宇欣;《证券时报》·e公司 记者曹晨;《东方瞭望周刊》记者万宏蕾、史佳庆;《潇湘晨报》记者陈思;中国新闻网记者程宇;《中国商报》记者王彤旭;《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王峰。
这些土鳖记者从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的分泌物排泄物遗弃物里觅食,难免感染幽门螺旋杆菌等有害菌甚至病毒,文稿散发出臭味?骚味?腥味?膻味?馊味?怪味?沼气,口气,秽气,晦气。
恕不赘述。
请问:哪位媒体从业人员到所谓21世纪教育研究院的办公场所实地考察采访?哪位媒体从业人员亲眼目睹所谓21世纪教育研究院的营业执照?哪位媒体从业人员亲眼查阅所谓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的任职文件?采访者认为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的言论有什么新闻意义?采访者转达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的言论是否完整准确表达了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的原意,有无断章取义、只言片语或模棱两可?新闻媒体从业人员请保存采访记录备查。没有采访记录的或采访记录不完整的可按胡编乱造查处。新闻媒体从业人员采访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的言论支付爆料费、劳务费、工时费、误餐费、交通费、通信费社保费等费用了吗?你们不能白使唤人巧使唤人一毛不拔吧。你们不能让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喝西北风吧。记者采访一次,至少应当给付三百五百的吧?还等着人家索取小费吗?新闻媒体从业人员转达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的言论造成不良后果的,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新闻媒体从业人员应当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新闻媒体从业人员不要以为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是省油的灯。新闻媒体从业人员对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应当有最起码的尊重。(give some money)
《2020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250年全国共有各级各类学校53.71万所;各级各类学历教育在校生2.89亿人;专任教师1792.97万人。这庞大的采访对象群体不够媒体采访吗?各级教育行政机关及其附属教育科研单位不够媒体采访吗?
必须严肃指出,中国的新闻媒体不应当成为上海新闻个体户熊丙奇之流的广告牌、充值卡和提款机!
请问无良记者:谁让你“采访” 上海新闻个体户熊丙奇?你是怎样与上海新闻个体户熊丙奇联系的?你根据什么信口雌黄认定上海新闻个体户熊丙奇为“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你把上海新闻个体户熊丙奇称为“专家”“学者”图的是啥,是否损害媒体的可信度和公信力?上海新闻个体户熊丙奇之流给了你什么好处?(或有暴利可图,不然,怎能铤而走险?)沆瀣一气?狼狈为奸?上海新闻个体户熊丙奇之流雇佣或收买个别新闻媒体从业人员触目惊心。
新闻工作者必须坚持党性原则。真实是新闻的生命。无良记者为了吹捧上海新闻个体户熊丙奇连命都不要了(玩命)?客里空谬种流传贻害社会。个别记者的过失,三人为虎,产生共振效果,社会误以为是媒体群体撒谎造谣癔病,以假乱真,群魔乱舞,群狼战术,通过网络转载,像病毒一样快速扩散,蛆多了拱倒大酱缸?严重损害了新闻媒体的形象,也严重损害了党的新闻事业。不可等闲视之。
2011年11月15日,燕赵都市网(佚名)《孔庆东“三妈”南部记者事出有因》:(注:11月7日下午,孔庆东发微博说,“一分钟前,《南方人物周刊》电话骚扰要采访我,态度很和气,语言很阴险。孔和尚斩钉截铁答复了一个排比句:去你妈的!滚你妈的!X你妈的!”史称“三妈”。)
有资料介绍说,北京大学教授孔庆东曾多次炮轰过媒体记者,他曾表示,“记者现在是我们国家一大公害”、“歪曲报道现在铺天盖地”、“这些记者排起队来枪毙了,我一个都不心疼!”
事实提醒我们:个别新闻媒体从业人员使民众怨声载道,深恶痛绝,咬牙切齿,义愤填膺,怒不可遏,有了“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意识,对于新闻媒体或许不是什么好事喜事。问题似乎出在记者编辑身上,但根子在新闻媒体单位一把手。为了党中央的号令畅通无阻,为了江山社稷政权的长治久安,必须加强对新闻媒体的监管,一刻也不能放松。整治媒体乱象,下手一定要狠,绝不姑息。对屡教不改的新闻媒体从业人员,应当坚决果断砸掉他们体制内的饭碗。有的新闻媒体,下决心关闭。有的魑魅魍魉可以蹲小号,吃窝窝头,不寒而栗,心有余悸。希望过错行为人不要哭鼻子,不要尿裤子,不要吐胆汁,不要头撞墙。
有资料介绍,据不完全统计,党的十八大以来,新闻传播领域落马的新闻官员达近40人。他们无不身居高位,主持一方舆论阵地,本该戒慎警惕、守土有责,却以权谋私、中饱私囊,有些甚至失守底线,最终导致身败名裂,名节尽失,斯文扫地。
新闻工作者应当知晓:无冕之王如果穿着皇帝的新衣,光着屁股逛大街,丢一圈人。
各位不妨扪心自问:共产党执政,对新闻战线不薄。新闻记者不应当吃肉骂娘,更不应当砸锅。如果新闻记者存在反政府倾向,助推无政府主义思潮,就该打板子。不能姑息迁就。
负责管教记者编辑的业务牵头主管部门中宣部还是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是国家新闻出版署还是全国记者协会?我不知道。你知道吗?
新闻媒体拒绝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很难吗?新闻媒体从业人员远离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很难吗?
撤销一家新闻单位,很难吗?吊销一个记者证,很难吗?把某个新闻媒体的负责人驱逐出新闻传媒行业,很难吗?
打板子,就要打得皮开肉绽,痛定思痛,绝不会无关痛痒。俗话说,父打佞子,官打刁民。你若豁出去死,我便舍得埋。
打新闻媒体从业人员的板子,打手板吗?是打脸还是打屁股或者别的部位,您掂量着吧。
新闻媒体从业人员应当有一定自律能力的吧。好自为之吧。
“希望你们不断开拓创新,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打造具有强大引领力、传播力、影响力的国际一流新型主流媒体,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以上内容,约****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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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没有全日制大学文凭,没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不是著名专家学者。并非“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年过花甲不知天命。老朽愚钝幼稚可笑。独特方式报效国家服务人民。学识水平和艺术造诣有限。禁虚止假,抑狂制癫。针砭时弊,线锁秒杀。滴水穿石,烛火融冰。温水煮青蛙,烈火烤田鸡。常引用网络文字资料,发表文章不是为了得稿酬。不当之处望业内专家教授海涵。
[参考资料]
2007年11月25日,《东方早报》《熊丙奇:错到最后,就能功德圆满》:需要劝诫当事人的是,不要低估了大众对基本常识、正确程序、法律知识的认识与掌握,在科学发展观和建设法治国家已成国人上下共识的大背景下,还是早一点回到基本常识、正确程序与法律框架中为好。
https://news.sina.com.cn/pl/2007-11-25/09171438219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