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的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赖小民受贿、贪污、重婚一案,对被告人赖小民以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赖小民贪17亿被判死刑的消息媒体报道后,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为赖小民贪17亿被判死刑拍案叫好,反腐败抓贪官多少,都没有死刑。
在新中国成立之后,张子善和刘青山贪腐,为害一方,最后被枪毙了,这一枪让中国官场清廉了二十来年。而随着改革开放到近些年来说,
2007年最高法收回死刑复核权后,我国推行少用慎用死刑的司法原则。贪污贿赂犯罪属于非暴力犯罪,司法实践中的一条规则是“不见血,不流血”
2016年,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白恩培因受贿等罪,成为终身监禁“第一人”;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赵黎平因犯故意杀人、受贿等罪被判处死刑,被广泛视为依法惩治腐败的里程碑。反腐败抓贪官多少,都没有死刑,贪污数额并不是判罪的唯一条件,虽然有些人贪污的数字比较大,但认罪态度很好,主动退赔赃款,就可以视为从宽处理的条件。而且,基层有这种偏向,这样的情况一般都是死缓,只有那些特别恶劣的才判死刑。”
“除数额外,贪污手段、贪污的来源、引发的后果等,都要在审判的考虑之内。比如,贪污的是救济款,是党费,这笔钱关系到国计民生,而他又拿着这笔钱去包养情妇,去做违法的事情,这肯定是要重罚的。反之,这些情节都不严重,认罪态度又很好,适当减轻也未尝不可。”
但是,少用慎用,并不代表不用!使“国家和人民利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掌握着人民赋予的权力,肩负着重要职责和使命。历史和现实一再表明,一个政党如果不坚决反对和有效预防腐败,就有丧失执政地位的危险。一直以来,我们党对反腐败保持高压态势,少数位高权重的腐败分子受到惩处。
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就像张中生、赖小民这样,得到死刑。
这一次,赖小民得到了死刑的“眷顾”呢?是因为17.88亿的涉案金额吗?
判决书中有这样一段话:
不仅如此,赖小民案有“3个100”:100多套房、100多个关系人、100多位情人。这些情人,其中几十位来自华融内部,此外甚至也不乏家喻户晓的女明星,赖小民在犯罪活动中,利用国有金融企业负责人的职权,违规决定公司重大项目,越级插手具体项目,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危害国家金融安全和金融稳定,社会影响极其恶劣。赖小民目无法纪,极其贪婪,大部分犯罪行为均发生在党的十八大之后,属于典型的不收敛、不收手、顶风作案,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
虽然赖小民提供下属人员重大犯罪线索并经查证属实,具有重大立功表现,但综合其所犯受贿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不足以对其从宽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对这样的经济犯罪分子如果不判处死刑,确实难以平民愤,难以告慰全国人民,也难以震慑金融领域有犯罪苗头的人。
赖小民贪17亿被判死刑,再次触动了社会对极少数高级领导干部腐败问题的敏感神经。
一些贪官掌握着人民赋予的权力,肩负着重要职责和使命。要知道,正是他们的贪腐,使社会失去公平竞争,让一些为恶的人为害社会!
就像张中生、赖小民这样,得到死刑。进一步彰显了我们党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心,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同腐败行为作斗争的信心和勇气。但需要清醒认识到,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查处发生在高级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的违法违纪行为,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等案件,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在2020年初召开的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决查处各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加大国有企业反腐力度,加强国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查处地方债务风险中隐藏的腐败问题”。
严厉惩处腐败高官像张中生、赖小民这样得到死刑,合民心、顺民意。打击腐败和预防腐败两手都硬起来,把严肃查办大案要案与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结合起来,我们一定能够以反腐倡廉的新成果赢得民心。
对赖小民判处死刑是对其他更多金融系统工作人员的一次挽回行动,唯有这样才能让我国的金融业之基常情,也才能让金融业真正风清气正,成为支持社会实体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最后为判处赖小民死刑点赞!
《整理撰稿:张子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