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李先生和陈女士共同来到我们公证处,称女儿将到奥地利维也纳参加夏令营,他们要把孩子的监护权委托给孩子的老师,为此想办理他们与女儿的亲属关系公证和监护权委托公证。李先生和陈女士向公证员提供了他们和女儿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和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和委托书版本。公证员核实了当事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后,认为当事人提供的材料符合办理相关公证的要求,于是为李先生和陈女士办理了公证。应李先生和陈女士办理认证的要求,我们将介绍信、认证函和公证书原件密封交给李先生和陈女士,他们顺利地拿到了公证书并办理了认证手续。
通常来说,旅游签证国家为欧洲申根国家(欧洲国家申根国:奥地利、比利时、法国、德国、意大利等国家),存在下列几种情形的,需要办理涉外公证、认证。
未成年人随父母双方出行,此时需要的公证事项可能为出生、出生医学证明、亲属关系公证中的其中一种,这几种公证是为了证明未成年人与父母之间的关系,实践中,可咨询签证机构、旅行社等来确定办理哪一种,当然公证员也会根据自己的经验给出一些建议。
未成年人随父母一方出行或未成年人随父母之外的第三人出行,除了办理出生、出生医学证明、亲属关系公证之外,不出行的一方父母亲或者不出行的父母双方,需亲自前往公证机构办理同意未成年人出行的声明书公证或者委托书公证。为什么要办理声明书公证或者委托书公证?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监护人在一定时期内因特定原因无法行使监护职责的,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行使。在未成年人出国期间,监护人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在此期间为了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通常要求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签署委托书(声明书),将监护权委托给他人(或机构)行使,并对委托书进行公证。
办理上述公证所需要准备的材料:父母双方及孩子的身份证、户口簿、父母的结婚证(如果离婚,需要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者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及根据不同个案,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成年人出国旅游想要自驾游,往往需要办理驾驶证公证。驾驶证公证应提交的材料: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驾驶员信息单。
认证与双认证
涉外公证总是和认证结合在一起,当事人办理相关涉外公证后,还需要到相关部门进行认证。
认证是外交、领事机关在公证文书上证明公证签名和印鉴属实,或证明前一认证的签名和印鉴属实的活动。办理认证的目的是使一国公证机关所制作的公证书能为使用国确信,不致于因为怀疑公证书上的签名或者印鉴可能伪造而影响公证书在境外的法律效力。认证机关只是负责审查公证书上最后一个公证或认证机关的签名和印鉴是否属实,对该公证书的内容并不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