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整合三组城市,有利于精干城市结构,有利于打破武汉在湖北一市独大局面,有利于湖北城市平衡发展,有利于湖北城市实力提升。
这三组城市的整合,均有其内在优势互补,有其历史渊源,有其地缘条件,有其城市发展需要。
一是将荆州、荆门、天门、仙桃、潜江五市合并为新的荆州市。将现荆州市设立为江陵区、沙市区(所辖县市不变),现荆门市现有城区合并为两个城区,现天门、仙桃和潜江均改设为区。
二是将孝感、随州二市合并为新的孝感市。保留二市现有城区格局(曾都区和随县合并为新的曾都区,其他所辖县市不变)。
三是将黄冈、黄石、鄂州合并为新的黄冈市。将黄冈市黄州区和团风县合并为新的黄州区、红安县麻城市合并为红军区(其他所辖县市不变),将现鄂州市城区合并为鄂城区、葛店区(其他分别划入鄂城区和葛店区),将现黄石市的黄石港区和西塞山区合并为磁湖区、下陆区和铁山区合并为东方山区、大冶市城区和黄石市开发区合并为黄金山区(所辖县市不变,大冶市府治移至保安)。
(李国芳律师,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湖北省律协劳动保障专委会委员,武汉市律协知识产权专委会委员、参政议政专委会委员、副主任,曾参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国有资产法、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促进条例、湖北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立法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