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文银:局是什么


 

尽管在《淮南子·本经训》描述的场景“昔者苍颉作书,而天雨粟,鬼夜哭。”属于古代神话传说故事,但是中国古人似乎很相信汉字具有神奇的魔力,可以从外在的形式里发现内在的逻辑规则。

倘若按照现代科学的描述形式,宇宙逻辑世界里的万物都存在结构,人们所观察到的现象来自事物的结构形态,并且在生活实践中发现,从这些现象里可以找到事物的内在固有规律。因此可以提出一个假设性的宇宙知识模型,在宇宙认知空间里,客观存在事物的结构形态就是认知空间里的逻辑事物的存在形式。采用现代数学的观点,这些结构形态本质上就是几何图形,也就是说,采用几何图形的方式就可以获得对客观事物的描述。中国古人把这种获得人类知识的存在形式称为“无字天书”,比如在古代传说故事里,伏羲根据天地万物的变化,发明创造了占卜八卦,创造文字结束了“结绳记事”的历史。

关于局是什么,从古人创造的汉字里可以发现很多内容,人们通过整理分析这些内容,就找到一些用来指导人们生存生活的理论和方法。比如许慎认为,仓颉开始造文字时,大概是按照万物的形状临摹,所以这种图画似的符号叫做“文”,这以后,那形与形,形与声结合的符号便叫“字”。“文”,就是描绘事物本来的形状,“字”的含义是说滋生,繁衍。因此创作了《说文》一书。

关于临摹,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有类似的观点,认为现实世界是理念世界的摹本,而人脑创建的艺术世界则是现实世界的摹本。比如在《理想国》卷十里,柏拉图以床为例阐明他的理论。他认为有三种床:第一种是神制造的“本然的床”,是“床之所以为床”的那个理式,也就是床的真实体;第二种是由木匠制造的床,是床的理式的摹本;第三种是画家制造的床,是摹仿工匠的作品,而不是直接摹仿自然中的真实体。画家画床,所以要摹仿的知识工匠作品的外形,而不是它的本质。“所以摹仿和真实体隔得很远,它在表面上象能制造一切事物,是因为它只取没见事物的一小部分,而那一小部分还只是一种影象。”柏拉图由此断定:“从荷马起,一切诗人都知识摹仿者,无论是摹仿德行,或是摹仿他们所写的一切题材,都只得到影象,并不曾抓住真理。”

按照柏拉图的这种描述观点,实验物理学家的作品类似“画家模仿工匠的作品”,通过临摹所观察的作品的形状以及形状的变化,再以逻辑规则的形式转换成一般性的科研成果,所以对于这类科学家来说,观察作品的工具越先进,获得科研成果的机会也就越大。而一部分理论物理学家类似“木匠制造床”的过程,无法直接观察“神制造的本然的床”的形状,需要支付一些特殊类型的能量,所以获得科研成果的难度比较大。比如类似达芬奇、爱因斯坦这样的科学家的数量就很稀少,似乎他们当时并不知道这些想法的来源和正确性。

《圣经》里把匠人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神世界里的匠人,也就是柏拉图所说的制造“本然的床”的匠人;另一类是人世界里的匠人,制造的是“床的理式的摹本”。比如网上找到的资料里说,《马太福音》中匠人有两种表示和解释,一是指上帝(陶匠),人是泥土,匠人要做什么器皿由匠人决定。二是指由专长的人(犹太人),所用的材料是“匠人所弃的石头”。

显然,中国古人采用临摹现实世界里的事物创建“文字”的目的是解决人们在生存生活中遇到的基本问题,尽可能多地把事物的规律体现在文字的结构形态里。而西方古人临摹的目的似乎是在现实基本问题之上的需求,如艺术、真理等。所以中国古人创建的文字在形式上,其表现出来的逻辑过程就不是线性流畅的,具有明确的逻辑停止点,而西方古人创建的文字在形式上表现出来的逻辑过程非常流畅,从头到尾不存在逻辑停止点。

在《说文》里,局:促也。从口,在尺下,复局之。一曰博,所以行棊,博局外有垠堮周限可用,故谓人材为干局。

采用现代逻辑学方法的描述就是,局是一个规模很大的、交织关联的复杂逻辑规则系统,具有嵌套和重复构建的特征。采用规矩的形式把人限制在一个有限的空间里,采用博弈的方式争夺里面的财富能量。局的构成元素有人、规则、边界封闭的区域。类似行棋,有棋盘、棋子,规则,当然还有用于博弈的彩头。其中,人材是局的核心,称为干局。在汉语词语里,干局是指办事的才干器局。器局,指器量、度量。才干,指(人物)具有才华横溢和工作干练的优秀份子。

局是以空间的形式存在的,一个局就是一个空间。一个空间就是一个存在事物,所以一个局就是一个事物。由此可见,宇宙世界是由无数个大小不同的局以叠加态的形式嵌套创建的。也就是说,任何一个人同时生活在不同大小、不同类型的局里面。所以《说文》里说,从口,在尺下,复局之。

《说文解字》:“㚆,行故道也。从夊,畗省声。”。(复行而㚆废矣。疑彳部之复乃後增也。)走路时象人两胫有所拖着一样慢是夊之范式。田厚生以高是畗之范式。夊,畗两范式叠加。往来重又行在故道若田厚生以高是复之范式。

中国古人认为局的变化同时采用了两种范式,一是夊(suī )的范式,象人拖着小腿慢慢向前,二是畗()的范式,象(田)高厚之形。按照现代科学数学术语的描述,就是一个球坐标系空间。

在逻辑世界里,时间是描述空间状态变化的逻辑事物,是依附在空间之上的派生事物。所以时间是一个很魔幻的存在事物,一旦空间状态的变化不存在了,时间也就不存在了。不过幸运的是,从哲学家或者是物理学家的观察结果来看,宇宙内的一切事物都是运动的,不存在绝对静止的事物,所以在人们的观察里,时间和空间是同事存在的。也就是说,局是由时间和空间构成的逻辑事物,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场所。宇宙是由无数的局按照一定的结构形式连接形成的整体逻辑世界,是最大的局。地球局只是宇宙空间里的一个很小的尘埃,而人类社会只不过是地球局里一个很小的由人类自己通过自由意志力创建的争夺财富能量的博弈局。

局是通过逻辑规则的约束力把事物聚集在一起所创建的空间。在局里面,棋盘是博弈的场所,决定了博弈的对象类型、博弈策略、争夺的能量类型等元素的存在形式。棋盘的大小受局的空间尺度限制,可以设计小于局的空间尺度的棋盘,但是不能设计出大于局的空间尺度的棋盘。

棋盘的大小决定了棋手的类型。人生的过程就是下棋的过程,通过博弈获得维持生存和发展所需要的财富能量。因此选择棋盘很重要,一定要根据自己的能力和特色选择合适的棋盘,既不要妄自尊大,也不要妄自菲薄。中国古人对选择棋盘似乎很有体会,告诫后人说,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又说,天作棋盘星作子,谁人敢下?

在同一个棋盘上,人分为棋手和棋子两大类型。不过在不同的棋盘上,棋手和棋子的角色身份是不断变化的。棋盘就是舞台,棋子和棋手都是舞台上的演员,在人生的过程中,每个人都会经历不同的舞台,不断地改变角色身份。


 

在人生舞台上,演员的角色身份是由舞台的需求规则要求和个人的能力属性决定的,并不是由个人的需求目的要求决定。现在的很多人喜欢为自己设计一个基本固定的“人设”,以便最大程度地满足个人的需求目标。其实这种做法是违背局的内在运行规律的。俗话说:“到什么山上唱什么歌。”只有正确地找到自己在棋盘上的角色身份,才能在博弈的过程里获得更多的利益。

局是通过逻辑规则所产生的约束力把局内的所有事物聚集在一起所形成的整体事物。一个正常的局必须具有“虚而不屈,动而愈出”的特征。在人直接参与的博弈局里,人们最关心的逻辑规则的存在形式是法律法规,这些逻辑规则是做局的人设计的。由于设计逻辑规则的人也是参与博弈并且采用博弈的形式争夺财富能量的人,所以在设计创建局的逻辑规则的时候,很难摆脱个人私欲的影响而真正以局外人的身份设计逻辑规则。这是客观存在的现实,所以《道德经》第十七章里把人们设计的逻辑规则划分为四个层级,太上,不知有之;其次,亲而誉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信不足焉,有不信焉。悠兮其贵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

最好的逻辑规则是参与博弈的人感觉不到规则的存在,但是人们的博弈过程却一直被规则控制,在博弈过程结束后谈论感受的时候,参与博弈的人都说“我自然”,都没有赢家和输家的感觉。

从当前的法律法规所表现出来的现象来看,基本上上处于第三层级“敬畏法律法规”和第四层级“轻慢不敬重法律法规”之间,似乎并没有达到第二层级“亲近而且赞美法律法规”的高度。这种情形来自人们所设计的逻辑规则系统本身的不完善,根本原因是人类当前的科技文明层级比较低下,人们还没有真正掌握创造财富能量的基本理论和方法,人们仍然处在动物社会层级被动抢夺财富能量的行为状态范围里。因此在这个阶段,法律就成为了强制判定人们抢夺财富行为的唯一标准。对于博弈双方来说,胜者可以借助法律的力量从对方手里夺取更多的生存发展所需要的财富能量,而败者在法律的力量的作用下丢失已经拥有的生存发展所需要的财富能量。倘若人们设计的逻辑规则系统很完善,所创建的法律体系达到了第二个层级,那么对于法律的判决结果,不仅胜者会“亲近赞美法律法规”,败者同样也会“亲近赞美法律法规”。人类社会当前存在的法律法规体系尽管经过了几千年的发展,从野蛮的动物法则层级进入到了文明的人类法律法规层级,但是似乎大多数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体系仍然停留在第四层级和第三层级之间徘徊。而少数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则还处于第四层级阶段,不仅败者“轻慢不敬重法律法规”,胜者同样也会“轻慢不敬重法律法规”。

由此可见,在人类自己创建的博弈局里,法律法规是争夺财富能量的最好的武器工具。比如网上资料显示,美国是世界上律师最多的国家——每 250 人中就有一位律师。无论从绝对数字还是人口比例来说,美国都是绝无仅有的。美国律师几乎参与到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公民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尽管大多数人并不了解美国社会出现的这种律师现象的本质原因,但是这种现象的运行规律是很明显的,作为一种争夺财富的职业,律师的社会地位高、赚钱容易。

中国古人似乎很早就注意到了在博弈局里人们自己设计的逻辑规则系统在争夺财富能量过程中的作用。比如《庄子·胠箧》里说,何以知其然邪?彼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诸侯之门而仁义存焉。则是非窃仁义圣知邪?故逐于大盗、揭诸侯、窃仁义并斗斛权衡符玺之利者,虽有轩冕之赏弗能劝,斧钺之威弗能禁。此重利盗跖而使不可禁者,是乃圣人之过也。故曰:“鱼不可脱于渊,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彼圣人者,天下之利器也,非所以明天下也。按照词典的解释:非,副词,不,不是。所以,原因,情由。明,公开;显露在外。

在庄子看来,那些由圣人设计的逻辑规则系统,属于天下利器。如果不能明确地描述设计规则系统的情由,那么就不能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向天下公开。

很明显,庄子发现如果存在缺陷的逻辑规则系统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向天下公开,就有很多人会利用法律法规本身存在的缺陷作为博弈的工具,为自己获得更多的利益。比如现在的律师就是利用法律法规的漏洞谋取个人利益的职业。

在庄子看来,人类社会出现的问题来自圣人所设计的逻辑规则系统存在的漏洞,所以庄子说,“尝试论之,世俗之所谓至知者,有不为大盗积者乎?所谓至圣者,有不为大盗守者乎?何以知其然邪?”于是进一步推论说,“夫川竭而谷虚,丘夷而渊实。圣人已死,则大盗不起,天下平而无故矣。圣人不死,大盗不止。虽重圣人而治天下,则是重利盗跖也。为之斗斛以量之,则并与斗斛而窃之;为之权衡以称之,则并与权衡而窃之;为之符玺而信之,则并与符玺而窃之;为之仁义以矫之,则并与仁义而窃之。”

从马克思描述的人类社会发展的内在规律来看,似乎只有到了共产主义社会,人类在设计创建博弈局的逻辑规则系统的时候才能摆脱圣人个人私欲的影响,创建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比如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里说,“(3)共产主义是对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的扬弃,因而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因此,它是人向自身、也就是向社会的即合乎人性的人的复归,这种复归是完全的复归,是自觉实现并在以往发展的全部财富的范围内实现的复归。这种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等于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它是历史之谜的解答,而且知道自己就是这种解答。”(《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185186)马克思描述了一种人的特殊的存在状态的存在形式,“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的状态的存在形式。显然,这种由完全复归的人构成的社会是以整体状态的形式存在的,因此在社会里不存在具有个人私欲的圣人,也就不存在由圣人主导设计的包含私欲的逻辑规则系统,因此也就出现了庄子描述的“圣人已死,则大盗不起,天下平而无故矣”的场景。这个时候的法律法规系统也就达到了《道德经》里描述的最高层级——“太上,不知有之”。

从中国古人的描述来看,圣人是指主导设计博弈局里的逻辑规则系统的人,由于圣人本身也是局里的博弈者,因此在设计逻辑规则的应用目的里必然会包含私人的需求目的。在古人看来,作为局外人而不参与博弈的圣人是不存在的。为了让圣人主导设计的逻辑规则系统尽可能多的减少漏洞,古人提出了一些理论和方法。比如中国古人提出“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的方法,在设计逻辑规则的时候,圣人所使用的是百姓的心而不是自己的“常心”,因为“常心”里存在博弈时的私欲;而古罗马则是采用元老院的形式制定法律法规,由一群人采用辩论的方式投票设计逻辑规则。在古罗马时代,由于组建社会的人口数量很少,人们可以设计出一个层级有限的结构形式,采用辩论投票的方式使设计出来的逻辑规则系统基本上达到“以百姓心为心”的目的。不过在世界人口达到70多亿的今天,倘若仍然采用简单粗糙的辩论投票形式设计创建社会型产品的逻辑规则系统,就无法达到“以百姓心为心”的目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