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察:大案昭示医官靠医吃医与医商靠病吃病的危害


       2020开年不久的医疗大案,令人触目心寒:
        1月14日,经济参考报标题《安徽“医卫反腐风暴”大案透视:行政权成“通行证”,处方权变“提款机”!》,瞭望智库转发标题《超30名医院院长和处级以上干部落马,安徽医卫系统触目惊心腐败链曝光》:官员管审批,“靠医吃医”;院长搞招标,私下勾兑;一个药商行贿两千多万元“拿下”3个医院院长和5家医院的39个科室;有的医生安一个心脏支架拿回扣两三千元,装一套心脏起搏器赚四五千元,用一桶消毒液也能得二十元……行政权成为攫取暴利的“通行证”,处方权沦为攫取暴利的“提款机”;
        1月15日,央视新闻 标题《无锡医疗领域黑色利益链:院长受贿,医务人员卖“统方”》:易利华,江苏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他利用职权帮医药代表卖产品,收受好处。红包回扣泛滥,一些非基本用药药价虚高……黑色利益链条覆盖多个科室。“大家心里都有数,认为法不责众。”这张隐藏在医药领域的利益网,令人震惊……
        1月16日,头条新闻转发京法网事标题《北京三中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孙文斌故意杀人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孙文斌死刑》: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12月4日,被告人孙文斌及亲属将其母孙魏氏送至民航总医院治疗。因孙文斌不满医生杨文对其母的治疗,怀恨在心、意图报复……法院认为,被告人孙文斌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处罚。孙文斌作案后报警,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其所犯罪行,应依法认定为自首。鉴于孙文斌犯罪性质极其恶劣,杀人手段特别残忍,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虽有自首情节,但不足以从轻处罚。法院依法当庭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一、三则新闻的内在关联

        这三则新闻,表面上看,连续发布在3日之内,是时间上“巧合”的偶然性关联。
但是,从当前医疗运营机制与国家加大现代医疗管理力度的大形势看,又有着内在的某种必然性关联。
从标题和提要上,就足以看出,某些卫生执法机关人员成了“靠医吃医”的医官,某些医院“掌权”者成了“靠病吃病”的医商,某些伤医事件确实与医疗纠纷(医患纠纷)的不及时彻底执法处理有关。
 

二、担负国家和人民重托、担负法定执法管理职责的人何以使自己成为私欲膨胀的医官,使白衣天使成为出卖灵魂的医商?

        常年从事医疗法律服务工作的我,相信医疗执法者、医疗从业者、医疗需求者都知道,医生是接受求医者生命健康危难时托付,完全信赖、唯独信赖的专门职业人员;卫生行政执法人员是代表国家利益、人民利益,依法对医疗违法行为履行法定职责的专职人员。
        执法者放弃执法,就是战场上的“逃兵”,与医疗腐败为伍,就是“叛变”,谋取私利,就是“医奸”。
        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合同成立后,不切实履行契约义务,就是失职,为谋私利出卖合同委托方,就是出卖做人的灵魂。
        正常医疗的纠纷中,被旧有体质楔入营利魔咒后,医患原本是一家的沟通、告知上,必然出现“顾左右而言他”的纠纷:许多经济困难的就医者,既要省钱生存又要高质量的医疗服务,被不当赋予“医商”赚钱指标任务的医务人员面临着为自己赚取报酬的压力。这个不愿被管理机关丢掉的魔咒机制,使得医疗管理、运营、执法者背弃法定职责,把矛盾、冲突挤压给劳动者和求助者个人。
        发生暴力伤医极端事件后,执法者又极力否认与医疗纠纷的法定处理程序不被运转的关系。而法院认定的事实就是杀人者因对治疗不满(即“医疗纠纷”)而产生作案动机。
 

三、医疗管理运行机制与医疗规律不符,与国家政策不符。

        全世界独有中国大陆,运营着让医生通过多看病而多创收的图利机制,可见其不符合医疗规律。
        2017年7月以来,国家实施了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了一系列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办医政策。
        但是,医官不执法,利用医生看病创收的以患养医、以病养医,甚至让患者私力问责医疗错误的机制,并没有被彻底根除和改变。

        从以上大案的昭示可见,唯有医官能常规执法,医商机制被彻底消灭,医疗才有正常的发展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