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经济科学与科学社会主义民主


       科学社会主义民主宪政的重要功能之一是确立和保障科学化、最优化的经济制度,科学化、最优化的经济制度只能以产生于中国的当代新经济科学为理论基础,当代新经济科学的基本内容是:

 

      1,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劳动个体满足自身和社会需要的生产力的强度和社会公权的具体本质(本能经验型、空想型或科学型)决定社会生产关系的具体性质和具体内容,

 

      2,由当代至极其遥远的未来,社会生产力的强度恒为劳动个体能够通过同时异位的功能空间分工而独立满足自身需要和社会部分需要、社会生产力既能生产出可由全体劳动者同时、等量消费的必要生活条件(必要等同生活条件),也能生产出不能且不必由全体劳动者同时、等量消费的必要生活条件(必要不等生活条件),

 

      3,社会公权是社会生产力的必需的、重要构成部分,是社会用来规定和保障社会生产关系、保障社会整体生产和生活的生产力。公有制就是社会对公权主体保障社会生产和生活的公共责任的委托。

 

      4,私有制是社会对劳动人民个人的生产责任的委托,是在劳动个体(包括劳动者个人及其自主联合体)生产力的强度能够独立满足自身需要和社会部分需要的历史条件下必然且必须采取的社会化生产方法。

 

      5,人类的生产活动从来且永远仅仅生产两种产品——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商品经济条件下,社会仅仅存在同时异位分别独立占有一种生产资料、分别独立生产一种产品的两大劳动个体。在极其遥远的未来,当社会生产力的强度发展到一个劳动个体就能独立生产出社会所需的两种产品时,两大劳动个体继时同位轮流独立占有两种生产资料、轮流独立生产且轮流自主分配两种产品的产品经济必然产生,原来两种劳动个体同时异位各自独立占有一种生产资料、分别独立生产一种产品并相互交换产品的商品经济、私有制和货币同时自然消亡。

 

      6,人类社会必然由本能经验性社会形态发展成为科学化的社会形态。当代人类所应追求的不应是空想的公有制社会,而应是科学化的社会,即是掌握了当代新社会科学的科学社会主义政党领导人民、根据当代新社会科学原理和社会生产力的实际强度而建立的、以科学社会主义资本家私人所有制为基础、以科学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保障的科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由社会公权将部分税收用来直接分配全民的必要等同生活条件、市场主体自主分配全民的必要不等生活条件的科学社会主义分配制度的社会、是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科学地确定了资本家群体是劳动人民的重要构成部分的社会,是包括资本家群体在内的全体劳动人民在科学社会主义政党领导下空前团结、科学协同、创造自己的科学、文明的幸福生活的科学社会主义社会。

 

      当代新经济科学在中国的产生,彻底结束了以往社会意识形态的本能经验性、模糊性和空想性历史,使现代人民公意和国家宪法科学化成为可能,亦使现代文明社会的经济和政治科学化成为可能。不久的将来必须且必将成为现实的科学社会主义民主宪政就是使当代新经济科学原则成为不可更改的国家宪法原则、实现全体人民的科学、文明的社会主义幸福生活的必要保障和政治前提。

 

      根据前所未知的辩证唯物主义整体科学原理、社会整体本质的守恒与转化定律、当代新经济科学原理和社会发展的历史事实可知:

 

      人类社会从来就是、并且永远都是由民组成的整体,从来就是、并且永远都是由个体的民组成的人民整体,人类社会从来就是、并且永远都是自己统治自己,所以,人类社会从来就是民主社会,并且永远是民主社会,变化的只是民和民主的具体性质和具体形式,而自己统治自己绝不可能是一部分统治另一部分,又因为私有制是社会对劳动人民个人的生产责任的委托制,所以,根本不可能存在“阶级”、“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统治集团和被统治集团”,任何社会的公权主体都是人民整体所造就,任何社会的公权主体的统治都是社会自己统治自己的方式,而只有大众及其所造就的公权主体掌握了完整、精确而简洁的当代社会科学,社会整体和个体的利益才能获得最优实现,民主才能成为科学化、最优化的民主。

 

      民主这一概念只是政治的别称而已,民主可分为愚民的民主、智民的民主、恶民的民主、善民的民主、本能性经验性民主、科学化民主等等。二十世纪以来,现代的民主主要有两大形式——本能经验性的多党竟选的宪政民主和二十世纪社会主义国家的空想社会主义集权民主,空想社会主义集权民主于二十世纪末以来,在社会主义改革的伟大革命中开始向科学化、法治型的民主宪政转变,最终必将转变为现代科学社会主义民主宪政,科学社会主义民主宪政与人类历史上所有的民主形式相比,是最优化、科学化的民主形式,因而是有史以来人类政治文明的最高形式。

 

      科学社会主义民主宪政的本质内涵是:

 

      掌握了当代社会科学的社会整体建立和运用科学化、最优化的社会公权——科学社会主义政权,用以规定和最优化地保障公民权利和科学化、最优化的社会制度,从而科学化、最优化地保障全体人民的科学、文明的社会主义幸福生活。

 

      科学社会主义民主宪政具有如下四个本质特征:

 

      1,符合人民利益的当代社会科学成为人民公意并成为国家宪法原则,从而使人民整体成为科学化的、唯一的最高权力主体。

 

      2,掌握了当代社会科学的科学社会主义政党的存在并成为国家最高权力的受托执掌者(多党共同建政、监政的领导者),结束多党竟争和一党集权的蒙昧历史,排斥任何非科学化的社会个人和社会组织成为公权主导的可能性,排斥任何个人和社会组织的主观随意性。

 

      3,建政者监政不行政的科学分权法治原则的确立,

 

      4,建立公民政府——由掌握了当代社会科学的专业人民代表选举的、掌握了当代社会科学的优秀公民组成的政府,任何政党或政党联合体都不得担当政府职能。政府的行为只对科学化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和科学化的国家宪法负责,而不能对任何政党或政党联合体负责。

 

      显而易见,使当代新经济科学和政治科学成为人民公意和国家宪法原则、建立科学社会主义民主宪政来永久地保障现代文明社会的经济和政治的科学化、永久地保障全体人民的科学、文明的社会主义幸福生活,是尚未开始而必将开始的科学社会主义革命必须且能够达成的历史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