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蓬安:ofo押金可以用来购物,就是“耍流氓”
押金是用户的,及时退还,天经地义。与其耍花招,不如出真招,又是押金换成金币,又是购物得添加现金,附加条件太多,尽是套路,难见诚意,也违背了交通运输部要求的“应该及时、无条件退还”。“即租即押、即归即还”,押金问题不解决,就无法取信于用户。(3月3日《人民日报》)
交押金、退押金,这是企业与用户之间建立的契约关系。如今ofo遭遇资金瓶颈,不能及时退押金,属于经营中出现的问题,消费者甚至可以等待,等待新的金主投资,然后继续正常使用ofo。可ofo拿出“押金可以用来购物”的处理方式,就违背了这种契约。这么做,无疑拉低了企业档次,连“顶级党报”也看不下去了。
几天前,媒体披露ofo正测试“折扣商城”功能,用户可将押金转换为商城金币进行消费购物。虽然内部人士抛出“用户选择兑换金币后,再次骑车也无需缴纳押金,可购买的商品包括食品生鲜、酒水饮料和美妆护肤等品类”这样的貌似利好消息,但买东西却需要另加钱的结算方式,还是令用户不满。这就犹如电商在“双十一”前,大幅度提高基本价格,然后再打折销售一样,弄得消费者雨里雾里,买了打折商品却不一定能得到真正的实惠,有的甚至付款更多。
3月3日,央视财经《ofo退款新"套路":押金换"金币" 买东西却要另加钱》一文就提到了一位北京居民的体会:我看了商城里面的商品特别少,能选择的余地特别小,而且它买东西只是一小部分用金币,大部分还得自己添现金,它去了金币的价格和其他网络平台的价格差不多,相当于它的金币没起到什么作用。
这种营销方式,实际上就是用自家不值钱的东西“低价物品、高价抵债”。应该说,稍微上点年纪的人都很熟悉这种抵债方式,就在20多年前清欠“三角债”的时候,很多欠债不还的个人甚至企业就故意“耍流氓”,比如自己即使有钱还债,就是不愿意用现金偿还。如果有一部新购价值30万元的小轿车,已经用了很多年,如今评估价值也就5万元,他就把这部车顶债30万元,债权人如果不要,也就啥也得不到。
有些私对公的债务关系,也就这么巧妙地解决了问题;而私对私的债务,可能讹的程度没这么大,但债权人也不得不接受。可恨的是,这种无良的还债方式,至今仍在中国商场上使用着。“ofo押金换金币”这种退押金方式,实际上就是“低价物品、高价抵债”的升级版。
作为一家大型互联网企业,ofo有钱在网上开商城,却无钱退还用户押金,用户能继续信任你们吗?我在《账户、财产都被冻结,ofo应尽快找个新东家》一文中就已经对你们提出过忠告:当下之际,ofo应放下身段,尽快引入战略合作伙伴,以壮大自己。如果实在引入不了,那就学“美团兼并摩拜”做法,找个新东家,甚至干脆低价出售,坐等“资本大佬”来捡便宜。
作为知名企业,“ofo押金换金币”这种做法真是相当弱智,实际上就是多方面毁约,就是“耍流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理应介入,尽快叫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