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论》2018年版:94章


  

   94章  创新思维“三种逻辑”构想(二)

  

  其一,形象思维过程所涉及到的思维规则分属于直觉逻辑、辩证逻辑和形式逻辑三种,它不能自成逻辑体系。上述三种逻辑学规则中,直觉逻辑所包含的形象思维题材最多。基于人脑综合知觉积累多向链接条件的直觉灵感和判断,拥有以“映像”或“形象”为核心,链接各种感官感觉的思维路径。作为人脑自发响应的基础性功能,直觉逻辑首先服从“主映像链接补充定律”。其链接各种感觉记忆并自发补充感觉知觉判断的那种与自动完形的“逻辑规则”所对应的正是人脑形象构思中的突发灵感和丰富想象。

  无独有偶,辩证逻辑思维规则恰恰也涉入了许多形象思维题材的运用,且一样可为形象思维题材获取创意构想提供有效的逻辑支撑。比如:形状的对称,色彩的反差,背景的衬托,明暗的对比,情感表象的对应和冲突,人性人格的双重性,人物形象的各种矛盾,人与人个性演绎过程中的对立统一规律等等。在文学和艺术中,对辩证逻辑规则的自觉或不自觉的应用,正是形象思维题材达到丰富和完美应所追求的创意效果。

  形式逻辑与形象思维有无密切关系?当文学艺术独立发展时,答案并不干脆。但在如今这个领域交叉时代,形式逻辑作为数字化发展方向的逻辑领先者,它将在一切形象思维题材领域,如几何图、空间实体构想、奇异实物形态、一般和特殊人物表象等方面日益趋向图形、表象、实体等复杂概念的精准判断并达到丰富、成熟和完美。

  比如平面构图的纵深“透视”原理,早已被形式逻辑精准概念所解密。再比如描绘成人形体其头部长度比例应占身高七分之一。描绘娃娃形体其头部比例应占身高四分之一,超过此比例,聪敏娃娃变成了“大头娃娃”;达不到此比例,娃娃就不像娃娃,像大人,也实现了概念形式的数字化精准。(幽默:请读者画一幅试试看)如果说形象思维是声、光、色、形、味等各种感觉元素之间或感觉元素与既定概念之间的关系,那么,形式逻辑已经部分实现了上述数字化概念多元化、立体化的分解构造或组合构造。而且,伴随思维科研成果的推进将可进一步实现形象思维题材达到全息数字化推理和判断。

  直觉逻辑、辩证逻辑和形式逻辑三种思维方法对不同的形象思维题材能否用为高价值创意?它们将分别或共同为其提供切实有效的“思维工具”帮助。

  其二,形象思维作为逻辑学规则的运用题材之一,它的对应题材领域不是“抽象思维”而是“理论思维”领域。理论思维截然不同于形象思维,它是与形象思维有对等对应及分立关系的另一种逻辑运用题材。而抽象思维的特征是什么?是对不同事物相同特点的抽取并概括,它是形式逻辑方法之一,是与具体分析和具体描述方法相对应的。况且,在形象思维题材中同样需要运用“抽象”的逻辑规则和思维方法。比如:城市绿化带里所建造的那些抽象造型。还有那些体现细致和质感、因“具体表现”而生动的逻辑方法,比如:城市绿化带里所建造的那些质感丰富、表现细腻且达到逼真效果的实物造型。

  其三,作为逻辑学种类一定要求每一种逻辑学分支各自规则体系必须各自“同根”,并达到与其他分支显著区隔的理论概括水准,否则分类不能成立。

  形式逻辑判断规则的“同根”是:在推理判断的大前提设定中要遵守同一概念定则的确定性,因此而必须遵守三大定律:同一律、排中律、不矛盾律。

  辩证逻辑判断规则的“同根”是:在推理判断的大前提设定中,要遵守至少两个概念定则之间的对等性关系以及相互对应的作用力关系,由此而必须遵循与形式逻辑绝然不同的三大定律——对等律、对应律、居中律。不过,到目前为止,学界多数人尚未真正理解辩证逻辑的“逻辑规则体系”,甚至没有把辩证唯物论与辩证逻辑学两门学问分开。从网上学术论坛争论中发现,笔者一提到辩证逻辑,知识网友的思维水准又回到了“文革”时期哲学框架体系的原处,以为辩证逻辑就是对立统一等三大物质运动规律。

  那么,直觉逻辑判断规则的“同根”又指什么?以各种实体映像为核心的各种感觉元素的相互链接补充并自发激活感觉知觉而响应。因此也自发服从人脑综合知觉的三个灵敏链接机制(定则),其实它并未依靠预置的自觉的大前提概念作判断。

  按上述理论概括水准,显然,“朴素逻辑”没有“同根”联系与区隔。

  再看看“形象思维”跟“理论思维”能否做到各自“同根”?比如:辩证唯物论教科书属于理论思维题材作品,某部小说属于形象思维题材。两者作为逻辑应用题材在创作中都一样可以分别运用三种逻辑规则体系。不论是形象思维还是理论思维,均不要求题材所运用的逻辑规则“同根”,只要求题材遵守其被分别应用的各种逻辑之规则。就像本书,属于理论思维题材,直觉逻辑、辩证逻辑和形式逻辑均被充分运用其中。

  其四,进入实验操作设计:形象思维作为直觉逻辑和自觉逻辑等多种思维方法的常规应用题材,既有听觉链接实体形象的思维——比如音乐构想,也包含视觉联系实体形象的自动补充、丰富和完形,还有感性内涵和理性内涵很丰富的文字概念可链接实际生活中鲜活人物事物的想象力再造和联想,等等。上述思维题材,有益于促进人脑综合知觉的完善和发达。请高等院校充分实验,其中,笔者认为最能有效帮助人脑奠定直觉逻辑、辩证逻辑和形式逻辑实现相互链接互动响应的思维题材,莫过于优秀诗歌、小说。

  诗歌小说兼有概念形式与感觉刺激、情感冲突与理性矛盾等多种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经常阅读对青少年构造多种思维方法链接机制有奠基作用,比只看影视剧更全面。需要提醒:如今“新新人类”文字感受力已经降到历史最低点。20世纪80年代多数青少年读完小说诗歌均有感慨和联想,7080后则不同,要么根本不读,只看电视,只听演讲,要么读过一篇好小说、好诗歌,竟感受不到精彩段落中概念精华的穿透力。

当今新一代,除对概念形式定则有肤浅认识外,面对拥有丰富感性内涵和理性内涵的文字、词句和篇章,很多人甚至不能产生最起码的感觉和联想。人脑的思维功能变得越来越“薄”了,且自用文字组成的概念内涵也变得越来越“薄”了。笔者真诚建议CCTV在今后节目制作中要尽可能配合画面、话音多打出经典文字字幕。尤其是对中国古典经典辞句的视觉感想,既能丰富也能改变当代人脑单调的“快餐式”思维方式,或许是一个无需很多投入而拥有“四两拨千斤”作用的“保护脑、创造脑”的影视环境之必要支撑,其对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思维能力构造将起到潜移默化作用。需要持之以恒长期坚持。

  再回到“第三种逻辑”的阐述。直觉逻辑自发表现的基本判断规则是:“主映像链接补充定律”。定律中的三种自发的灵敏响应机制能自动融入听觉概念、数字概念以及熟知概念,使之成为被丰富链接和延伸功能的灵敏机制。今后及至未来,脑科学需要探讨的上述脑功能是否都是人脑不可违背的“逻辑规则”?包括它在确定条件下激活脑神经介质实现“补充完形”链接响应的自动功能,一应期待科学家更深入更详尽研究。

  显然,作为人脑的思维规则体现,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不能包含智人大脑中的全部思维运动规则。人脑的思维路径或称之为人脑的思维运动路线,不论是自然路径还是人为路径、自发路径还是自觉的路径,究竟应该、究竟能够包含哪些既定和既有的逻辑规则?用逻辑学语言对应自然科学语言的表述也是指:人脑中究竟有几种类型的脑神经通路激活不同记忆存储或唤醒链接各种概念,包括映像概念、符号概念的常规路径?

  上述分析,无疑是要求“逻辑学”在确立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的地位后,要尽快接续确立“第三种逻辑”体系的学术地位、科研地位及理论猜想价值。

  目前,逻辑学的三种逻辑体系的发展现状是——

  第一,形式逻辑学体系发展现状。如果不追溯、不涵盖史前逻辑学知识的口传源头,只涉及指向有自觉逻辑学规则记载的思维方法,那就是自公元前4世纪古希腊哲学家德谟克利特初探起到亚里斯多德确定判断的定义、制定“三段论”推理格式,再到今天的数不尽的数字化推理新格式,它经历了人类数千年的定制、发展和完善,它的理论体系所包含的思维定则早已经达到了丰富和成熟状态,并为许多知识人熟知、掌握。

  第二,辩证逻辑学体系发展现状。作为逻辑学的新兴门类,目前已经确认的基本框架是以“对等概念”为基准的逻辑规则和思维方法。它所体现的是既定概念与未定概念、已知概念与未知概念、已知概念与已知概念之间客观存在的“对等关系”并约定的判断规则。概念之间遵循同等条件相组合、概念内涵包含相互作用、概念判断依据的对应条件也是构成它科学思维的基础。它有三种逻辑定律:对等律、对应律和居中律。

  它的推理格式可简单表现为“一对一”比较差异关系、“一对一”寻找互动关系、“一对一”确认对应状态;其对等概念在形式逻辑帮助下可实现外延和内涵的“排他性”区隔,可达到对等概念“真实”之目的。“二”的组合,是辩证逻辑推理判断的基本格式之一;不论是对等律、对应律还是居中律的运用,都离不开基本判断格式。

  由于辩证逻辑的判断格式相对简洁,所以,逻辑判断过程容易呈现“跳跃式”思维特征;由于辩证逻辑的推理不是从大概念到小概念、从小概念到大概念的垂直思维,而是基于纵横多向关系的对等条件和对应关系的思维指向,所以,也常常呈现出“联想式”思维模式;由于辩证逻辑中包含了“确定性概念面对不确定概念”的对等对应关系,也因为如此,它又是一个永不停止地构成着新的对等对应关系的开放的逻辑规则体系。

  辩证逻辑学的科学思维基础是马克思创立的辩证唯物论。在马克思哲学体系中,物质运动的对立统一规律为辩证逻辑学提供了基本思维范例,它包括无数成套的“二”组合对等概念及其对应关系的精彩论证和阐述,这为辩证逻辑应所涵盖的“规则“提供了可研究分析的逻辑范例。比如:质与量、物质与意识、可能与现实、原因与结果、现象与本质等均可为现代人研究辩证逻辑三种思维定律提供帮助。目前本书对辩证逻辑作为“逻辑学”方面的认识还处在初创阶段,它的理论框架和数字化图形设计有待深入研究。

  第三,直觉逻辑学体系发展现状。其思维规则作为“逻辑学”理论初创过程才刚刚开始。本书确认的最重要基本点仅一句话:它的思维特征是各种感觉元素链接形态元素的构想它以“形态元素”为核心而链接响应的各种感觉元素经常被纳入既定概念而响应,可促成自发判断或自发灵感产生。直觉逻辑思维是以感官感觉为基础的人脑综合知觉功能,人的综合知觉积累是构成情绪或构成初级直觉响应和高级直觉判断的基础。

  以往,高级直觉所寓含的思维方法很容易被解释为“形象思维”或“感性思维”。直觉逻辑对判断者自身来说是一种自发的思维规则、突发的灵感涌现和自动补充的想象力,然后对外表现为带有整体性、方向性和模糊性的直觉判断。在没有相关逻辑学知识引导下,所有发育成熟的人脑均能不自觉进入或触发式进入直觉逻辑响应状态。

  尽管直觉逻辑思维拥有自发性特征,它并非要求个体人脑积累相关的逻辑学知识才能自动或有效启动。但是,也由于人脑不能预控和自控其思维规则的原因,那就难免会面对突发灵感与感悟,因发生时间不确定、能否链接自觉创新概念也并不确定,导致这种天然功能可能使创新人才做不到正确把握它利用它。它总是来时无影、去时无踪,它在没有被明确总结逻辑规则的自发响应规律时,是科学创新中不可靠的“智慧天使”。

  毫无疑问,直觉逻辑同样有可循的思维响应规律和比较稳固的逻辑定则,所以,它也隐含着可主动培育直觉创新力的教育途径;隐含着可顺应、可醒悟的神经通路即思维规则。研究它的自发规则,使之转变为一种可预控把握的逻辑学知识提供给教育家、社会学家、管理学家、脑科学家和各级管理者以针对创新人才的培育和激励而成熟运用,使之成为引导创新人才有效推动直觉响应的“逻辑学”种类,这无疑是脑科学的担当。

  把直觉思维定为“第三种逻辑”纳入逻辑学还有如下补充阐述。

  其一,自发思维规则在总体可控条件下应不应该被称为一种“科学思维”?应该。尽管它不是每个个体人脑自觉的逻辑方法的运用,但它,既然遵循综合知觉积累的数种灵敏的链接机制,就必然存在可预控可把握的可能性。虽然,在没有醒悟它所遵循的一般规律时,它曾经是科学创新中不可靠“天使”,但当被透彻把握其规律性之后必将成为创新之神翼,成为帮助人才展翅高飞的一种管理智慧。更重要的还在于它是自觉逻辑的前奏和萌芽,过去因没有确立自发逻辑的科学地位,使在创新人才培育上存在很多盲区。

  其二,直觉逻辑基本的逻辑规则与人脑综合知觉积累直接相通,也是声、光、色、形、味等各种感觉元素之间、感觉元素与既定概念之间的逻辑关系。其逻辑神经的构造过程与体现生化机能的自然科学关联。直觉逻辑的规则表现含两个基本方面。

一是卡尔·比勒较早提出的“自动完形理论”,即人的大脑在初次感知或想到某种不完整的残缺形象时,直觉思维将会根据既有的相似记忆自动实现残缺形象的补充完整。不过,这种“逻辑”作为形象思维题材的创意构想,无疑是有益于文学创作、有益于艺术创造价值的灵感表现,但用之于科学判断,其“逻辑”表现却难免产生错觉。

不论是错觉还是真实,都反映了直觉思维遵循感觉元素相互组合的逻辑规则。那么,此一“逻辑规则”可利用条件是什么?防止出错和减少出错前提条件是什么?怎样才能确保它实现有科学价值的创意构想和新的发现?需要学界潜心深入研究。

二是本书首次提出的“主映像链接补充定律”及其与之密切关联的人脑中的三种灵敏响应机制。人的听觉、嗅觉、味觉、触觉等所有感官感觉记忆都要链接“实体”感觉,都要以“视觉形态”为核心形成稳定的综合知觉积累。综合知觉积累是直觉判断的基础。“主映像链接补充定律”解释的直觉判断的三种灵敏机制,它正是直觉思维可于瞬间遵循的链接响应规则,也是涌现某种模糊意识或映像概念的基础的“逻辑学”学问。

接下来的诸多脑科学学问能否相继产生?三种灵敏机制是针对人类整体而确认的人脑自发和自动的响应规则。那么,对每个个体人脑来说,三种灵敏机制的具体量化指标如何测定和确认?又如何针对个体人脑来培育直觉敏感力和丰富想象力?如何利用综合知觉链接机制条件来把握个体人脑创新思维“认知高峰体验期”的到来?等等,均表明“第三种逻辑”作为前沿科学领域的脑科学理论课题,还有极大的探索前景和空间。

  实验课题(NO:00)怎样测试一个有良好生活习惯的人的直觉逻辑?

  为了推动“第三种逻辑”的研究,不妨以“实验课题设计”来抛砖引玉。设问:对于有人生经验的人来说,可能不可能存在某种不体现“逻辑规则”的直觉判断、灵感涌现和丰富想象力会发生在其人大脑中?答案是:不存在。实验设计如下。

  如果你闻到一股刺鼻异味,你或许不会想象到那是从自己优雅居室中散发的。因为你的生活经验给予你感官感觉元素的链接习惯——自发逻辑功能,那是没有经过自觉概念加工也没有定则规范的自然逻辑——可看作自觉逻辑思维的前奏——正好与你的习惯性综合知觉所想象的绝然相反。原因是:你是一位一贯保持高雅、卫生、清洁的人,怎么可能立即直觉到异味发自本人的优雅居室呢?但是后来,因眼见为实,确切发现了那种异味的根源,真的是你不敢想象的结果!而后面的确证,恰恰属于自觉逻辑思维的发现,是有确切概念和实证的判断,或是形式逻辑方法的论证,或是辩证逻辑方法的论证。

  于是,笔者要针对上述你的直觉判断而提问:你对你后来的判断结果再没有置否,但之前为什么没想到?为什么之初你的判断会与此相反?你的大脑究竟遵循了一种什么“逻辑”,才会导致你最初的直觉失误?你不能回答。因为之初,你所遵循的判断规则不是自觉的,是你既已形成的综合知觉积累所自动遵循的自发响应规则。尽管你服从了人脑的“自发逻辑”,但你,却并不知道人脑何以要遵循一种不自觉的思维判断规则?

实际上,人类群体中有很多聪明的头脑,他们特别擅长依靠综合知觉积累来产生直觉判断和智慧行为,他们做事很成功,但均是大脑映像感觉记忆的思维习惯所构造的自发链接状态所促成的直觉响应。他们做得好,却说不出一套自觉的逻辑和概念。说明个体人脑的直觉思维及其判断指向,确实存在应该寻找发现的自发逻辑规则。还有,高等教育对那些拥有文学想象力和创造力的人才,如果他们很年轻,是否应该建立必要的选拔制度逐年分批让这类人才接受一门系统的理科专业培训?目标是构造巅峰思维能力。

2017年4月28日加注:建议脑科学家对那些自觉概念积累偏少、习惯于依赖直觉灵感作出行为决策且成功概率较高的不多见的人脑,应下功夫研究其行为方向形成的根源,或许可能直逼人脑自然和自发逻辑思维规律所及深层真相。相比较,如果针对主要依赖自觉概念积累即严格遵循理性规则而决策而成功的人脑研究其行为动机,能所获得的答案范围不会超过现成的逻辑规则、现有的政策法规、当下的信息激发促成的判断。在此,谁都不可否认个体人脑的灵动性和创造性恰恰是推动后三个条件形成的前因。)

2017年4月28日加注:脑科学发展前景将告诉人们——行为决策的智能模拟可以覆盖人脑自觉逻辑规则领域、人类必须共同遵守的政策法规和共有的社会价值观领域,而且,在这些自觉概念领域经智能机器优选的行为方案将会胜于人脑。但是,人脑综合知觉积累所构造的直觉灵动性及所伴随的创意思维,尽管它仅出自一部分杰出人脑却是智能机器只能模仿而永远无法事前超越的脑功能。试问:构造人脑最优秀的综合知觉积累究竟怎样起步?应服从哪些阶段性规律?应确认哪些先天性指标?都是脑科学课题。)

2017年4月28日加注:可以预料智人种群在未来百年至两百年的脑进化途中,将面临智能模拟步步紧逼的严峻挑战。智能机器有无创意功能超越人脑?最可靠的答案是:如果人类不放弃培育和构造最优秀的综合知觉响应能力,如果遵循直觉逻辑、辩证逻辑和形式逻辑三者结合来培育人脑巅峰智慧,如果全社会始终坚守科技伦理原则并限制智能模拟的某些不宜涉入范围,那么,智能模拟与与人脑创造性功能之间将永远保持自然距离。请问全球科学家:迎接这一挑战必须具备的三种逻辑学知识你准备好了吗?)

  虽然,直觉思维的逻辑性与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非规则“同根”,但是否存在一些逻辑关联,如何确认?后两者经过古代杰出人物大脑的醒悟和后人科学提炼后已逐渐转为促成自觉概念响应的脑功能。据本书针对意识萌芽和意识产生过程的七段论描述,以及针对意识定义的阐述,那种“一物参照一物”形成记忆、唤醒记忆并使人脑涌现原始映像概念,继而在此基础上产生意识或判断,皆是人类祖先自发运用已久并且习以为常的“逻辑”传统,不论是概念区隔反应还是对应关系把握,都是大自然造就的脑功能。

  形式逻辑遵循“非此即彼”的判断规律呼应了上述原始概念产生的原理;辩证逻辑“一对一”把握对应关系的思维方法也孕育了意识起源之初的“朴素逻辑”。自然的就是科学的。遵循意识起源的自然规律创立逻辑学,也是最根本的尊重客观、实事求是、天人合一。想想当今应试教育把人脑培育成单一形式逻辑头脑,是否有违自然?

  可以确切推断高级直觉的一种显著特点,是遵循人脑意识起源和人脑机能完善而自然响应了朴素逻辑规则。把直觉逻辑思维引入“逻辑学”领域,显然,有利于现代人更透彻研究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的适用性;有利于更简洁、更完善、更科学地创建适应人脑自然思维功能的逻辑学体系,以及更有效地创立人脑思维服从自然法则而推理判断的逻辑学知识,从而实现全球科学家共同提出的认识脑、创造脑、保护脑的宏伟目标。

  最后提醒教育界和全社会:当今已被教育界、学术界演绎得日益复杂深奥的形式逻辑的种种推理判断格式,它们还是否属于进化方向上的人脑遵循?其逻辑规则的运用效果究竟如何?其深奥而繁琐的学问及各种判断格式究竟是“逻辑学”自身衰退的表现,还是确有成效地体现在它们可赢得“实事求是”的创新成果上?笔者怀疑了。

本书,把上述种种疑问和需要深入探索的思维奥秘和盘托出,展示在读者面前。这本书为“认知动机”概念的浅显疑问开始,又为“第三种逻辑”的深刻疑问结束。在到达第99号实验课题之后,笔者让最后一个实验课题归于00号。因为科学需要新的起点,因为辩证逻辑总在激励我们不停地前瞻、不停地回望、不停地寻找与既定概念可能对应的新概念。由此而感叹:科学领域里的新的大前提设定,永远没有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