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章 创新思维“三种逻辑”构想(一)
人脑思维运动之规则的“第三种逻辑”,指的是不同于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的直觉逻辑,一种高级综合知觉没有自觉过程但却遵守自发逻辑规则的响应状态。
这种“自发规则”有自然天成的思维规律,至今仍是人脑“逻辑之谜”。
由于人的直觉是基于人脑综合知觉积累的对外响应,人的综合知觉积累是以“主映像”为核心可链接脑内存储的所有感官感觉记忆包括梦幻中的记忆积累,具备可纳入日常熟知的习以为常的概念、可随时触发灵感、可激发各种想象和联想的脑功能的基础性思维功能,又由于人脑灵感和各种想象可因脑内外细微信息刺激而随时涌现,更由于人脑综合知觉积累拥有因“残缺记忆积累”灵敏响应外界相关信息并有自动补充、自动完形的功能,所以,据以上种种原因,笔者才慎重选择了“直觉逻辑”一词来表述人脑综合知觉的自然响应状态。认为“直觉逻辑”一词符合“第三种逻辑”理论含义基本要求。
直觉逻辑,既然包含了智人脑基于物质实体的感觉记忆即所谓“有质感的”形象思维、既然包含了习惯性直接链接常用概念的自发思维运动、既然包含了以事物实体印象为核心的视觉信息并联系听觉、嗅觉、味觉……各种感官感觉形成综合知觉积累的对外响应状态,就理所当然也包含习惯所指的人脑各种灵感和“思想火花”的闪现。
直觉逻辑总是在人脑内瞬间完成,对外经常表现为知觉神经直接唤醒“对外信息终端”。它是怎样因细微信息刺激而发生的?为什么面对“残缺记忆积累”它能做到自动补充完整?灵感突发的瞬间过程又何以构成了整体性、方向性认知指向的?期间脑神经介质发生过怎样的链接过程?它所自动遵守的“规则”如何给予精准解说?
这一切,当生命科学探索成果未完成相应知识积累时,并没有确切答案。本书所把握的脑科学知识仅属于哲学、社科理论层面的综合研究结果。它确认了直觉思维的显著特征是以各种“主映像”记忆为核心为基础,是既有的记忆即时响应来自人体内外各种感觉信息而获得灵感、获得想象、突发联想,因此,确认创新思维“第三种逻辑”不仅有天然的基于感官感觉的“形象思维”特征,也有自发的“跳跃联想”特征。
类似的综合性研究,必须与脑科学在自然科学领域中针对基因组合、生化介质运动真相的微观探索相结合,才是推动脑科学丰富完善的必由之路。
直觉逻辑、形式逻辑、辩证逻辑均可列入逻辑学领域,同属于哲学、社科层面的脑科学理论。把人脑与创新思维有关的三种逻辑规则全部纳入逻辑学范围来认识、来分析,其意义不止于研究“第三种逻辑”本身,还包括对脑科学的丰富。
在互联网上,有网友指责笔者撰写的《给中国一个大智慧》(注:本书原名)书名不恰当。其理由是: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什么智慧,只有知识点的记忆积累,有知识才会有智慧。我这样对网友解释:“智慧不是知识点,更不是知识点的简单相加。智慧,是代表人脑尖端机能的三种思维方法的自发运用和自觉运用(能力)。”
思维包含概念判断。三种逻辑思维的物质形态是:人脑生化微粒子拥有发达链接路径的运动状态,是脑神经介质定向激活概念反应又实现概念之间有序链接和重组的表现。熟记知识点、唤醒知识点,是人脑的最简单思维,在此基础上实现多种思维方法的相互链接和概念之间的灵敏响应,才是人脑迈向创新智慧巅峰的进化方向。
然,哲理也经常被人们称之为“智慧”又是何因?因为,源远流长的人类文明史传承下来的哲理名句全都包含了启迪思维方法的深邃逻辑。正如“实事求是”,表面是哲学概念,内涵则蕴藏着辩证逻辑的思维规则。正如道家名言、儒家精语、孙子兵法、中庸之道……当它们被赋予概念形式定则时,人人都会感到意犹未尽。原因何在?原来,哲理不仅在于思想的厚重和寓意的珍贵,更在于它思维的精妙和逻辑的深刻。
以现代人所景仰的中国古籍瑰宝《三十六计》为例,单说第一计“瞒天过海”。若把它当作一种概念形式定则和谋略知识点熟记和掌握,你只能取得应试成绩。它的真正内涵是智慧,是思维方法的熟练掌握和扎实运用。瞒天过海一计,深刻揭示了“小隐隐于深山,大隐隐于闹市”的辩证思维之逻辑规则,即在一切公开的条件下,更容易把秘密隐藏起来。公开藏密、纷繁而隐的方法,恰恰就是美军攻打伊拉克的计谋。在那场战争中,美军借着天天召开新闻发布会,藏匿了更隐秘的、更出奇不意的军事行动。
这一案例,其所包含的辩证逻辑的技术性分析要点是:先重点把握“瞒天过海”利用了人的决策心理,并以此寻找两个对等概念。假设以“美方关注度”与“伊方关注度”为真实命题,伊方全力关注美方军事行动;美方则既关注公开军事行动吸引全球目光,也同时关注隐秘军事行动达成既定目标。当美方的公开军事行动吸引了伊方的关注度时,意味着伊军对美军隐秘行动的关注减弱。请读者您来设计数据图形演示。
《三十六计》中的每一计都是辩证逻辑的精彩运用。读过它,如果你只记住了概念而并未精通其逻辑规则的运用,那就没有收获智慧。当你理解到哲理也是智慧时,请您通过本书再向前走一步:把哲理都变成21世纪的新科学和新技术!
作为知识点的积累,人脑比不过电脑的海量存储器;作为思维方法的运用,电脑永远依赖于模仿人脑的创意构想,才能编制固化的电脑运算程序。
思维方法的运用分为两种运用形态和两种运用结果。一是自发运用形态和结果,也就是没有“逻辑学”知识点预先指导、没有概念形式定则预先规范,只有综合知觉积累自发响应的思维结果被意识不期然醒悟。二是自觉运用形态和结果,也就是预先拥有“逻辑学”知识提供的系统规则指导,同时,预先使用既有概念定则自觉调控人脑思维运动产生判断结果。不过,人脑最富有创新力和创造力的思维过程,往往不是上述两种基本形态和结果的截然分离,而是相互链接相互响应的复杂形态所决定的思维过程。
就人脑微观领域生化介质相互链接自发响应状态来猜想、分析人脑思维,其思维方法的运用也不完全是知识点积累问题,而主要是能力问题,指大脑思维运动所积累的习惯链接功能有没有预先构造神经通路;它是每个个体人脑可能实现或不可能实现某种记忆激活、某种记忆重组以及某种灵感闪现的脑功能问题。此种道理,就像电脑的“本领”一样,其磁盘被装进了“海量”知识点,未必电脑就具备了创新思维能力。
再说得通俗一点,比如“左撇子”大脑相比其他人更适宜强迫记忆。——这是知识点,请你牢牢记住,应试答题你准确对应知识点填空选项,获得满分。可是,你能否因应试满分马上就具备“左撇子”强迫记忆能力?不能,光有知识点还不能做到。而你愿不愿意、能否可能把强迫记忆变成自己的脑功能,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
爱因斯坦早说过“知识是死东西”。(注:《爱因斯坦文集》第1卷)笔者认为,如何唤醒知识点的多种思维方法的运用才是智慧(能力)。思维方法尤其是多种思维方法的相互链接响应,正是基于人脑既有知识积累状态而创造新知识、激活新创意的涌泉之一。人脑思维运动不论是基于自觉概念或自觉逻辑的运用,还是自发的脑神经功能依赖链接习惯的响应,其所涉及的学问和规则,都应该纳入“逻辑学”研究范围。
或认为真正体现“逻辑学”的知识与规则均可被人脑自觉运用。直觉逻辑能否?高等教育只承认现有逻辑学提供的知识点可助人脑展开科学思维运动,高等教育是否从不接受没有逻辑学知识调控大脑的那种自发逻辑响应也属于“智慧表现”?更是否因直觉逻辑属于人脑思维的自发功能就否认它与管理者能否管好创新人脑有关?
如果上述两个疑问被完全置否,那就有必要溯源到逻辑学尚未创立的数千年之前去问一问我们的祖先:您的智慧从何而来?祖先没有学过“逻辑学”判断规则,为什么创造了远古文明?那些智人先祖究竟是遵守了人脑自发的响应机制和链接规则,还是确如他们获得创新意识后所猜想的,是“神的启示”在掌控人的思维和判断?
现代人切莫太过分自信于知识点积累高于一切。以为智人先祖知识点不多就一定没有智慧,当代人有先进科技知识才算有智慧;以为制造石器不需要智慧,只有“克隆羊”需要智慧。智慧是逻辑规则的运用或叫思维方法的运用,是能力。
智慧在人脑中通常被表现为个体人脑生化板块之间的链接习惯功能之于脑内磨炼而成,也称之为或自发或自觉的脑神经通路的构造成型。它或能被有意识地干预控制或不能。它所反映出来的能力指标包括:脑生化记忆存储被激活的敏感条件如何?记忆存储介质相互接通的路径发达如何?以及怎样接通怎样相互组合?一句话:个体人脑神经通路与生化记忆介质之间相互感应或响应的完善程度是否达到了丰富链接根系?
早在逻辑学知识产生之前,智人就有了智慧、有了思维方法的自发运用。前述数十章以贯穿主线描述了意识起源的全过程,从过程中看出,自人脑通过映像概念产生模糊意识那天起,祖先们就自然而然运用了“一物参照一物”激活脑内模糊概念反应的那种原始类比方法和“一对一”原始对应判断格式。祖先用的“逻辑”或是自发的或是自觉的。当初,不论自发或自觉都未经过“逻辑学”加以科学总结提炼,很朴素。
由此判断:个体人脑意识起源之初,即首次被脑神经激活的“映像概念”反应,本身就萌芽了与外界事物对等对应的辩证逻辑规则,也萌芽了区隔不同映像物质形态和区隔对应物内涵的形式逻辑规则。今人所看到的概念形态不论是文字还是数码,其外表形式和对应内涵都相互“排他”、相互区隔,即自古以来就符合朴素逻辑规则。
何因?它反映出前智人迈向智人的进程中,其对外响应状态始终伴随着区隔映像概念的物质形态、区隔概念对应物内涵的脑功能的进化过程。人脑意识萌芽与逻辑萌芽是同时发芽的,是客观世界气象万千的物质形态塑造了人脑自然响应条件,同时赋予人脑拥有逻辑判断的功能,智人先祖的逻辑记忆功能也是当今人脑功能。尽管朴素逻辑一直紧跟意识起源自然天成之进程,但祖先并不知道“俺的大脑孕育过逻辑学萌芽”。
感谢智人祖先是有智慧有能力的祖先!当“逻辑学”尚未创立之时,他们都自发遵守了朴素逻辑规则。朴素逻辑是逻辑学的源头和根本。作为自觉思维规则之学问——逻辑学的产生,那是概念符号日益增多和概念符号相互关系日益繁杂的必然产物。先哲为了使概念间的运用规则形成统一,使人脑对概念的自觉思维更有序,才总结出了体现概念形式定则和服从定则而思维的形式逻辑。及至今天又发现和总结了辩证逻辑。
形式逻辑,是先有概念定则而后服从概念定则的逻辑学体系。它适应了古代人、近代人、现代人概念系统日益繁多的需要,又基本解决了自觉概念之间存在的无序状态,但它势必会带来另一个问题:既然人为的规则是针对概念先定则、先定制,然后才能实现逻辑推导“有序”展开,那就难免有时违背人脑自发响应状态,背离脑功能最初的思维顺序,即大脑中逻辑萌芽的先导作用被改变成了以人为定则为先导的主观逻辑。
(2019年1月28日加注:《智慧论》确认人类祖先朴素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形成,是伴随意识起源的自然进程在自发感知中孕育而成的,有着自然天成的朴素特征。意识起源发展到自觉概念积累阶段,作为人生穿衣“首颗纽扣”的世界观定位才被家庭环境、社会环境等人为因素取代。前者是自然缓慢过程,后者是自觉速成过程。)
毫无疑问,形式逻辑作为智人群种脑内较早产生的逻辑学知识体系,它的源头和萌芽曾经是人脑的自然功能、曾经经历过朴素逻辑自发运用过程。但它,作为逻辑学较早创立的门类,此种逻辑被不断发展、不断完善、不断延伸的各种判断规则和判断格式,是否走到今天已难以顺应其自然逻辑属性?难以克服其逻辑被扭曲的弊端?
辩证逻辑,是先在哲学领域被人脑自觉运用的又一逻辑体系。它比之形式逻辑是升级版的自觉逻辑。由于成熟较晚,至今依旧保持着自然逻辑状态。它的逻辑萌芽与形式逻辑萌芽同期,但其难度使它晚成熟于逻辑学,先成熟于先哲自发运用。
哲学领域,先哲脑内用之成熟的、成体系的“辩证逻辑范例”在形式逻辑学创立之后,作为思维规则成熟期,更在形式逻辑学创立之后。由于辩证逻辑学地位尚未被正式确立,其目前状态相比形式逻辑的运用,就很自然地要服从物质运动客观规律,因此,在保护脑、创造脑方面可使人脑更容易服从自然法则、服从对应物内涵指向而选择而判断的自然规律。同样,在辩证逻辑范例大量涌现和唯物辩证法诞生前,其逻辑规则或思维方法的运用也是长期停留在原始的、自发的、朴素的、简陋的人脑逻辑萌芽状态中。
凡自觉逻辑思维——不论是形式逻辑还是辩证逻辑,都是伴随意识起源而孕育的“逻辑萌芽”,都遵循人脑进化过程而萌生而自发形成能力。到如今,它们都被发展成了自觉的逻辑思维规则,并可对等分立为两个“逻辑学”种类。于是,就要提出一个疑问:与上述两种自觉逻辑相区隔的“直觉逻辑”,即“第三种逻辑”门类,当它被科学家们完成了它的规则体系的研究之后,会不会也演变和发展成人脑的“自觉逻辑”?
成熟的判断是:不会。个体人脑能自觉掌控思维全过程的逻辑规则体系,只有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两种。直觉逻辑所包含的思维响应规则,或将永远是个体人脑非理性的自发响应状态。它的不自觉的判断规则或不自觉的“逻辑性”,来源于人脑综合知觉积累的构造和形成规律,根源于“主映像链接补充定律”的三种灵敏响应机制。
直觉逻辑的瞬间思维过程不易为个体人脑自主掌控,这并不意味着它与创新思维无关。它的前端有可遵循的培育方向;它的后端有警觉的自觉思维可能与之发生链接响应。抓住两端就能管控“黑箱内部”,能实现针对直觉逻辑思维的科学管理,并使之转变为人脑中可预控的创新思维条件之一。换句话说:尽管它不能为个体人脑完全自控,但它可为有育人目标的教育家管理者掌控;可以实现在有创新意义的自发灵感出现后,通过催化管理促成个体人脑启动自觉逻辑思维的链接响应,也促成创新意识趋向成熟。
实验课题(NO:99)何种思维题材容易炼成多种思维方法综合运用?
三种逻辑规则或思维方法的综合运用是智慧的最高表现。
那么,除了直觉逻辑属于“第三种逻辑”的理论猜想,人的大脑还有没有“第四种逻辑”?或自发的或自觉的第四种思维规则,抑或同样也能创立一种“逻辑学”?此疑问,是笔者长期犹豫不定的脑科学难题。仅在“直觉逻辑”与“形象思维逻辑”两者间如何进行理论概括上,就曾经徘徊选择和痛苦思考长达两年多。两年多的痛苦研究终有结果,笔者确认:有必要独立提出属于自己的与传统学术观点截然不同的理论主张。
一是主张:在理论界定上要明确否认所谓“朴素逻辑”属于逻辑规则的种类和分支。古代人脑朴素逻辑有自发也有自觉,但不论是自发还是自觉,都会发展和演变成此后哲学和脑科学专家在逻辑学领域被陆续创立的三大分类,并予分立为自觉逻辑学——形式逻辑、辩证逻辑;自发逻辑学——直觉逻辑。自原始至今的人脑中,朴素逻辑恰恰是所有逻辑学的总根源。它的特征是原始、朴素、简陋,未经科学总结和提炼,是分散在古人类头脑中的自发智慧,又是后来出现在古代杰出思想家脑中的朴素的自觉智慧。
二是主张:在脑科学理论界定上要明确否认“形象思维”属于逻辑规则的种类和分支。形象思维,早就被中外逻辑学专家权威用“专门章节”或专著写进了思维科学的知识宝典。但要指出:国内外科学界、知识界、学术界至今未必很清楚那是脑科学和思维规则领域一个影响广泛和传播很久的“伪命题”。慎重起见,在此不妨提出“温和挑战”。我真诚祈愿此一经过反复思考、反复推敲的理论判断,无人能破,无人能否。
因为形象思维过程不存在逻辑学专一学问,不可能有任何专家和学者能为此独立构建专属于“形象思维”的逻辑规则体系。“形象思维”一说究竟指什么?它指的是逻辑学应用对象。通俗说它是逻辑规则的应用“题材”。作为思维题材,它的最大优越性是相比其他思维题材的应用,更容易练就人脑多种思维方法的综合运用能力。
上述立论之论点有四,下章接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