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和权的关系(一)国企


  产和权的关系就是:持有企业的股份(资产)的多少与拥有支配企业的权力的关系。股份制企业通常是持有的股份与拥有的权力成正比关系。持股越多,在企业内部的权力越大。

  企业内部,产和权的正常关系是有产者有权,无产者无权,产和权应成正比。这里的产是指:企业的股份或资产。权是指:掌控、支配企业的权力。

  如果企业的产和权的关系不成正比,有产者无权,无产者有权。有权者就会运用手中的权力夺取、或盗取有产者的资产(或者公共资产),使有产者受到损失。例如:在家族式企业出现比较多的,无产权的亲戚、朋友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得利,因而坑害企业的利益,甚至侵吞资产。因此,产权人必须对处于重要位置,对非产权人用先进的手段和完善的制度予以有力的监督。

  比如:国企腐败、国有资产流失、不爱惜人才、任人唯亲、滥用私权力,造假僵化、没有活力和创造力、利用职权欺压、搜刮群众获利等等问题严重。究其根源就是企业领导高层有权无产造成的。

  企业分红往往按持有股份的比例分配红利。没有资产就没有分红。因此,有权无产的管理者的积极性不高,其为了利益甚至会滥用权力谋私。私人企业最高领导层拥有企业股份,并且按股份分红利。他们有产、有权,是企业发展最大的受益者。因此,私企领导积极性高,会尽全力发展企业。所以,私企在市场竞争中能够正常发展。国企领导者在资产拥有上,只相当于普通打工者,不拥有任何企业资产。但是,他们在权力上却是董事长或总经理,是企业法人,对企业拥有绝对的支配权(包括企业内部的人事任用、财务等等)。企业的资产和收益与其基本没有直接关系。即便给其很高的薪金和奖励,比起私企的红利,也是很少很少的。再者说,给其高薪和巨额奖励似乎也是没有道理。国企领导者更看中的是自己的官位和收入,而不是企业的发展。所以,国企内部存在很多不正常、不合理现象,其不能正常发展,只能垄断经营。其一但放开垄断,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很快会破产垮掉。所以,那些依然已国企为主体,而不开放市场的社会主义国家(朝鲜、古巴等),经济十分落后。这说明国企不是一种正常的供给方式,而是一种特殊的计划经济下存在的企业。国企的董事长、总经理虽然是法人,但不拥有企业的股权,员工也不拥有企业的产权,所以国企从上到下积极性不高,创新能力极差。国企的先进设备都是由民企厂家提供的,而且厂家还提供安装、维护服务。

  产和权不对应是国企问题的根源。这就是为什么上世纪九十年代会发生开放市场后国营企业分分倒闭的原因。产和权不对应,国营企业领导有权无产,根本不管企业的死活,只顾自己享受、从企业捞钱。当时导致国营企业倒闭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冗员的问题。哪个企业效益好,就会进来一批有背景的人,人越近越多,最后把企业拖垮。现在国企,仍然存在这些问题,进来的人不愿在一线干活,还要占据好的位置。现在仅存为数不多的大型国有垄断企业,基本是不开放市场的垄断企业。现在国企编制仍然按厅级、处级、科级等政府编制,而且每级都有若干副职。这在私企是不可能的,不可能在办公室养很多闲人。

  当然,国企也并非一无是处。纵观世界,那些放弃了国企的国家发展的并不是很好。事实证明:国企虽然活力、创造力差,对供应市场、提高人民生活作用乏力。但是对整个国民经济还是有作用的。国企是一种计划经济,而非市场经济,对国家规划发展、调控经济、平衡贫富差距、推进科学化都有积极作用,而且国企::有奉献、牺牲精神。国企是国民经济不可缺少的调控机制,是科学化和社会化的维护机制。

  在国家中存在一定的计划经济是有好处的。国家经济发展和科学化发展也需要有计划,离不开计划经济,离不开国企的支持。这是经济发展和科学化的需要。为什么这么说呢?

  国企可以为国家积累大量资金用于科学化。因为,国企税收可以为国家积累资金。国企收入要上交国库,国家统一定价可以很好的回笼资金,这与私企不同。有了这些资金,国家规划、计划才能实行,科学化才能实现。国家可以用这些资金发展科技教育,可以扶助、建立高科技企业,还可以建设基础设施。这些是调整国民经济实现科学化和社会化发展的保障。

  根据经济未来发展和科学化的需要,要进行一些科学实验或进行一些科学项目以及兴建一些高科技企业。这些项目往往投入大、收入少,但有利于科学化和国家的长远发展。这时,如民企又不愿或没有能力做。为了科学化和经济的长远发展,就需要以国家的力量来完成。国企就需要干这样的事。例如:宇航、高铁、太空探索、航空开发、量子通讯、新能源开发等等初期投资大、回报少,这就要靠国家投资建设一些国企。

  还有,国企分配相对均衡一些。国企收入,职工开支占一部分,其余大部分上交国库,归国家统一支配。不象民企那样,工人打工,老板收益。民企收益国家无权支配。因此民企造就了李嘉诚、马云等一大批世界级大富豪。而国企如果刨除腐败因素,则不会造就富豪,只为国家积累资金。这样分配有利市场消费和拉动经济增长,有利于缩短贫富差距。

  中国实行的是有计划的市场(商品)经济,而非欧美的自由市场经济。中国政府对国民经济规划和调控,主要靠国有企业支撑。民企很难调控,而且,没有国企坚强(国企有国家做后盾),很难接受国家调控。对于中国这一点,今年美国《时代》周刊给予了肯定,并承认美国无法做到、注定要失败。

  所以说国企改革不应效仿私企,因为它们是性质和功能不同的两种企业。私企的功能是市场供应。而国企市场供应能力较差,其主要功能不是市场供应。国企的功能主要是:“加强国家科学化、社会化发展、国家实力的积累,加强国家的规划、调控、发展潜力及市场经济稳定和补充”。因此,国企改革不应盲目效仿私企,也不要效仿发达国家,因为他们没有发展国企的经验。国企股份也不应过多转移给私企,因为国企属于国家,股份转让给个人就变成了私企,就起不到国企应起的作用。私企任何时候都不能取代国企所起的作用,国民经济任何时候都需要国企。

  国企改革应以更好地实现国企的功能为目的。国企不应盲目扩建,也不应刻意缩减,国企建设或转型撤出,应根据国民经济以及科学化的需要而定。

  什么样的企业适于国企形式呢?在老企业中,天然垄断,不易推向市场的。比如:供水、供电、供热、公交、铁路等等天然垄断的,以目前的科技能力很难实现市场化的。但是随着科技的发展,天然垄断企业也可能变为可推向市场企业,一但可以推向市场,就要推向市场。因为,垄断企业不利于消费者消费,能放到市场就要放到市场,以便于改善人民生活。

  国企必须该进则进、该退则退。在科学化前期,试验阶段需要国进。在可以推向市场后,国企要退出。可以市场化的行业不宜建国企,否则会垮掉。只有天然垄断的、或民企不愿做或没能力做的企业才适于国企。还有一些关乎国家命脉的能源企业以及关乎国民经济稳定的行业,为了保障能源安全以及国民经济稳定,应由国家统一管理,因而实行国有形式。同时,国企作为国有资产,国家应加大监管和规划力度,约束好企业领导层,防止其滥用权力损害企业利益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国企改革不应效仿私企,不要过大拉开收益。用拉开收益调动积极性,这样会给某些领导可乘之机,给自己嫡系获利,造成分配不公,激化内部矛盾,也会破坏国企的市场调节的作用。国企是半企业、半事业单位,就应该讲奉献精神、牺牲精神,服务国家大局。对于没有贡献、没有发明创造的员工的收益无需拉开太大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