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诉宝马、王老吉、蒙牛集团等侵权案
因相关企业,尤其是世界知名企业,未经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允许,擅自在自己的广告中使用火箭院研制的“CZ-2F”长征系列运载火箭图形、视频、动画,涉嫌构成不正当竞争。为此,金航母——北京市瑞中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邓泽敏律师,受聘担任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的代理律师,先后向“宝马中国、韩国现代、金龙鱼、王老吉、中国电信、蒙牛集团、爱国者等”提出维权主张,均获完胜,有效地维护了中国航天的知识产权,达到了“打造律所航母,为当事人保驾护航!”的目的。
1、宝马中国侵权案
2、蒙牛集团侵权案
3、韩国现代侵权案
4、爱国者侵权案
5、金龙鱼侵权案
6、中国电信侵权案
7、王老吉侵权案
代理律师邓泽敏联系电话:1390101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