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活农村闲置资源,促进乡村振兴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目标的实现。实现乡村振兴,需要各地按照 “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从农业生产规律、农村、农民自身意愿出发,积极探索符合自身实际的发展道路。在这一过程中,如何创造性地盘活农村的闲置资源、发展多功能农业、打造宜居宜业宜游新农村、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无疑是值得思考的重要问题。
农业被称为“露天工厂”,是自然再生产与经济再生产相互交错的特殊产业,农业生产具有强烈的地区性、较长的周期性和明显的节律性。受自然节律的影响,农业生产活动从播种到收获会表现出一定的节律性特征。尽管现代科技发展迅速,但这一规律并未发生根本性变化。与此相适应,乡村的社会生活也会表现出一定的节奏性。这一特征造成农业、农村、农民的部分资源是季节性闲置的,如土地、宅基地、老房子、农田水利设施、农机具、生产管理用房、农村公共活动场所,以及农民的时间、知识和技能等。
随着新型城镇化和美丽乡村建设的深入推进、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的加强、公共文化服务的完善、生态环境治理步伐的加快,加之乡镇撤并、迁村并点、易地搬迁安置的普及,这类闲置资源呈现出日渐增多的趋势。(首发期刊:李庆雷,张思循. 搭建共享平台,促进乡村闲置资源旅游化利用[N].中国旅游报,2018-2-27(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