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国民经济三大产业范围的建议


  调整国民经济三大产业范围的建议

  在当代世界,大部分国家都按照费雪和克拉克的提议,来对国民经济进行产业分类统计。第一产业涵盖各种农业;第二产业涵盖所有加工业、建筑业、采矿业和能源产业;第三产业涵盖贸易、通讯、及各种服务业。

  但我认为,根据能量在生产过程中的流转的形式来划分范围,应该更为科学,因此建议将采矿业中的煤炭、石油和发电等能源工业划归第一产业,并重新命名如下:

  I、燃料产业(FI - Fuel Industry),是国民经济的第一产业,该产业的产品,被称作能量载体,用于向人体和牲畜或者是机械引擎提供能量,这些能量不是包含在诸如谷物、禽类、牲畜、鱼类、蔬菜和水果以及它们的衍生产品如:面包、饼干、烈酒、红酒、果汁、酸醋、腌菜等食品饮料中;就是包含在诸如棉花、木料、石油、煤炭、放射性材料以及它们的衍生产品如:汽油、柴油、电力之中;或者直接的能量形式如:地热、阳光、水流以及风等。

  出自第一产业(FI)的产品有时不仅可以作为能量载体而且也可以因为其物理结构作为制造工具的材料。比如棉花自然可以用作燃料产生热量,但它通常却是被用来制造人类的衣服,而棉花的热量价值被保留在衣服里。原木也可以被用作燃料产生热量,但人们通常将它们用作制造家具的材料,如果家具受损成了废物,这些物料仍然可以最后通过燃烧来产生热量。塑料来自原油,塑料通常用来制造工具,当工具损坏了,我们可以直接将他们送到垃圾发电厂发电。

  II、工具产业(TI – Tool Industry),国民经济的第二产业,其产品全都是形形式式的实物工具,因此被称作效用载体,它们被用于生活,如:锅、炉、罐、车、屋等;用于生产,如:铲子、仓库、工厂、引擎、吊车、卡车等等;或兼用于两个方面,如:电话、电脑等;制造工具的非能量载体的原材料(如金属矿物)的生产也属于此产业。

  III、服务产业(SI – Service Industry),国民经济的第三产业,该行业的产品全属于各类脑力或体力服务如:安全服务、健康服务、教育服务、设计服务、娱乐服务、通讯服务和贸易服务等。

  燃料产业(FI)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只有当该产业产品的热值(VIH)总量超过消耗在生产这些产品上的劳动总价值时,工具产业(TI)和服务产业(SI)才有可能存在,FI是整个国民经济的基石。我们将燃料产业的产品称作能量载体,它们是第一层次的物质财富。

  工具产业(TI)的产品是工具或者是制造工具的材料,它们与燃料产业的产品一起组成社会的总物质财富,工具产业的生产效率决定着物质财富积累的水平。我们将工具产业的产品称作效用载体,它们是第二层次的物质财富。

  服务产业(SI)属于一种支持产业,首先,它提供并维护人类社会的知识,它保证经济系统处于健康稳定状态,国民经济因此得以持续发展。服务业通过给FI和TI产品增加价值,或者向FI和TI的劳动者转移价值来实现价值的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