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章 哲学呼唤精准界定辩证唯物论底线!
认知动机理论渴望精准界定辩证唯物论认识论底线。
过去,我国高校哲学基本教材一贯强调认识来源于实践,实践是产生正确认识的唯一源泉(即唯一来源)。从19世纪中叶到21世纪100多年以来,我国主流哲学家始终坚守“底线”,并以此来区分哲学的分支和流派是否与辩证唯物论一脉相承。
(2015年3月加注:上述坚守,立场是对的。但是,坚守之方法可否再商榷?因为,它没有区分认知动机与行为动机的差别。据本书首卷阐述,认知动机不同于认知结果,即不同于行为指向。动机是愿望或欲望,作为行为动机的愿望和欲望已经包含了预期认知结果,作为认知动机的欲望它还处在面向未知而求索的概念判断渴望指向阶段,它是创新认识的发端也是意识的“能动性”源头。)
(2015年3月加注:显然,认知动机作为创新认识的发端与渴望所指向,它也包含概念判断正确与否,也是说它无疑问同样是人脑意识或人探索未知的“最初认识”。它并不限于实践与认识相互关系而产生。唯物论的认识论一直存在模糊界定的原因,在于过去宏观认识论大循环理论没有研究过它应所包含的“认知微循环”。)
强调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最终标准,不容置疑。但要明确的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与认识来源不是同一个概念。正确认识不论发端何处,最终都要经得起科研实践和社会实践的检验。但这不等于说正确认识唯一源于实践,尤其是面对高度进化发达的人脑。
人的正确认识之发端能不能超越“实践”,或者说能否从理论上突破传统底线?答:维持人类生存状态或推动人类进步的社会意识形态、人脑行为动机和认知动机“三种意识”中,“社会意识形态”既来源于实践活动也来源于各种猜想和主观想象,包括源于梦境、源于宗教信仰、源于神话传说等,社会意识形态属于人类综合意识形态。人脑“行为动机”不同,正确的行为动机必须依赖于人类生存发展需要而产生,必须以实践为基础为源泉,以实践需要为前提为条件。
而“认知动机”又不同,它既要依赖于实践还要显著超越实践,它是一种不囿于实践的判断指向。在科技前沿探索领域,认知动机所要“认识”的一切,均渴望超越自我经验、超越人类整体实践曾所认知、曾所熟悉的现已有过的实践范围;它启动大脑对外响应的基本认知指向就是面向未知、面向未来、面向知觉以外的那个世界;它所要把握和正在渴望把握的应该是前所未有的实践领域。
因此,正确的认知动机作为人脑的一种含有概念指向的“意识”,必须预先突破人类既有的实践指向和实践范围——有如此勇气,它才有创新价值和超前功能,才能形成主动高级运动的强大推动力,才能为人类导入崭新的实践活动或拓展现有的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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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底线的精准与否属重大理论课题。它也是人类文明走到当今时代,人脑直觉和自觉思维响应功能进化到现代水平,其所要求辩证唯物论必须面对、必须正视、必须思考的有关哲学底线须更新界定之必然。笔者认为,精准界定底线有四种理论与实践的好处。
一是有利于推动辩证唯物论的发展。精准的底线界定是在人脑功能不断进化、演变、遗传的基础上,是在主体与客体、物质与意识相互作用力比量关系发生局部变化的条件下,对哲学基本问题之辩证关系的重新审视审定,也是对物质高级运动在被不断推进和发展过程中出现新动力要素显著增长情况下的与时俱进的认可。
二是可与辩证唯物论一脉相承。因为,马克思的辩证唯物主义自它19世纪中叶创立起,其初衷原本就不是机械主义的。过去,人们看到了发生在宏观领域的物质与意识、实践与认识存在的那种最基本的辩证关系,如今,则进一步看到发生在人脑微观领域中的三种意识作用力之间,另外还存在更丰富更细致的辩证关系。
而且,三种对内对外响应的“意识”都要依赖微观物质运动领域信息与响应中间环节的催化作用。它们形成记忆积累和记忆激活状态的共同基础是:人脑拥有发达的多向多层思维功能。
衡量认知动机的价值标准,主要衡量它概念指向的创新性指标。衡量行为动机的价值标准,主要衡量它尊重实践条件和发展阶段的客观性指标;而衡量社会意识形态,比如文学艺术、理论著作的价值标准则需要兼有创新指标、求是指标和社会责任指标。
本书把人的动机分为认知动机和行为动机两种意识。两种意识作用力表现为“想干什么想表达什么”和“想思考什么探索什么发现什么”。后者指认知动机。认知动机必须超越既有实践。
认知动机作用力抵达的终点是认知目标的实现。为了达成认知目标,人的脑动力除推动认知微循环酝酿创意成熟外,它还要推动服务于探索实践的行为动机产生。而行为动机即实践决策的取舍,则承担着为创新意识寻找“现实接口”和“实践条件”的责任。其时,才具体产生出了与“宏观认识论”发生联系的“行为”是否符合实践需要和实践条件问题。行为动机必须尊重实践、来源于实践。
认知动机与行为动机的关系,既是创新目标必须询问客观条件可行与否的关系,更是人脑微观物质运动与外界宏观物质运动能否对接的关系。如果行为动机找不到符合现实要求的创新“切入点”,如果决策方案的可行性研究认定创新认知指向不切实际,或者贸然行事将面临难以克服的巨大挑战,那么,认知动机的作用力包括探索实践过程中的“认知高峰体验”心理所产生的强大脑动力,终将被行为动机之决策拦截或修正。认知动机将依旧停留在微观领域。
可见,人脑认知动机一方面拥有强大脑动力,另一方面又受着行为动机依据实践条件和实践需要为其寻找现实“接口”的制约,而且,它必须接受行为动机尊重实践的严格管制,它只能通过行为决策才可产生较广泛的探索实践效果,即融入社会实践才能大有作为。而可直接联系和推动外部世界发生变化和改变的行为动机,其在任何条件下都必须源于实践需要、依赖实践条件、接受实践检验。
三是可以修补理论上的某种漏洞和缺口。把超越实践“底线”的正确认识之发端明确界定在认知动机范围之内,界定在个体创新意识酝酿与发生的人脑微观物质运动范围之内,界定在行为动机形成之前的范围之内,此种客观的科学界定,避免了主观唯心论模糊“三种意识作用力”的区别,单纯强调人脑的创造力、想象力确有收获的那些伟大成果,用以笼统夸大意识的作用并与唯物论纠缠不休。这导致一千多年以来,人们在哲学基本是非面前左右为难,继而动摇正确信仰。新的界定,是马克思唯物辩证法所特有的哲学智慧。
从生理学、心理学、生化学角度看,新的界定则有利于促进人脑生化介质运动良性循环。尤其是超越现实实践且确有价值的想象和幻想对促进儿童脑神经元和神经通路的发育成熟很重要,对活跃成人的思维创造力和艺术创造力也有不可低估的作用。
从彻底的唯物主义立场来看,当某人尚未以行为动机(包括想表达什么的传播动机)对他人、对社会构成有利害关系的作用力时,允许想象力自由发挥,允许创造性思维自由驰骋,激励人脑智慧充分施展潜能,这不仅有利于社会发展、人类进步和科技创新,而且,微观认知活力是不可能有任何外力能彻底限制的人脑微观物质运动的客观现象。正如人们常说的一句话:“现实中没有的,我幻想一下总可以吧?”正确的哲学思想回答你:请大胆想!可以!
14世纪,地球人万户(他是一位中国古代科技创新英雄)在没有任何实践需要和前人经验时,他第一个异想天开地意识到了“人也能飞上天”!他的想法被现代科技成果证实是一个正确的认知动机。而且也是从他开始,人类才用血的代价换来了今日航天航空事业的发达。全球科学家为纪念万户把自己捆绑在装有土火箭的座椅上探索“飞天”的可贵精神,特意将月球一座环形山命名为“万户”,借以肯定他在航天航空领域最早产生了正确的认知动机。
然而,用当时的“实践标准”来检验万户的认知动机指向和范围,他的勇敢探索只能赢得现代人的敬仰却惨死于当时的实践条件。万户所犯的错误不是认知动机错误,而是探索“飞天”的认知动机转为行为动机(决策)时,他没有尊重实践需要和实践条件。
认知动机的正确性与否,有与行为动机显著不同的衡量标准。它在没有转变成行为动机之前,主要体现的是人脑通过既已积累和形成的生化物质板块之间的相互链接和响应功能,体现的是某种特殊的外界信息刺激与个体人脑之间有对应连接条件,可以激活重组人脑生化介质记忆的脑内微循环运动规律。这种思维运动的“微循环”脑功能,能否推动人与自然与社会构成物质高级运动出现前所未有的创新实践,恰恰是检验人脑想象力和创造力的关键指标。
如果认知目标仅仅指向本国或他国现有实践范围,那就不能称作是产生了新的认知动机,只能称作“认知回顾和认知重复”。认知动机是否具有创新价值指向,是衡量认知动机正确与否的首要标准,而不能用某个现阶段的“实践标准”来衡量它所包含的探索发现指向。如果没有认知动机的超前性和超越性,人类社会将只能永远维持现有的实践水平和现有的“实践标准”,永远无法迎来或无法主动导入面向未来、面向未知、面向更高水平的崭新实践。
当认知动机推动行为动机产生并且为社会导入了创新实践后,它才开始接受被它所推动产生的行为动机的检验,即与之共同接受社会实践的检验。此时,经过检验的行为动机既可以肯定与之关联的认知动机,也可以修正或补充与之关联的认知动机。
从追求真理、探索未知、开创未来的社会伦理标准上看,像万户那样把探索飞天的献身精神限定在自我勇气、自我牺牲、自我奉献范围内,完全不去损害和影响他人以及社会利益,那么,哪怕他根据自我认知指向而选择的探索行为——在座椅上安装土火箭的决策是不科学、不符合当时实践检验标准的,甚至为之付出了粉身碎骨的代价——这种壮举,作为一种个人自愿的崇高选择,则应先肯定他的认知动机,然后才是修正或预先制止他的行为动机的莽撞和冲动,即公务员们常说的一句话:“你出发点是好的,做得不妥呀!”
笔者相信,国际社会邀请全球科学家参与投票,并且一致通过以月球山命名方式来对万户表示崇高敬意,不仅是对万户认知动机的肯定,而且是彰显他的勇敢的探索欲望和探索行为。实践,是检验行为动机正确与否的标准,不完全是检验认知动机的标准。
在科学领域,假如没有科学先驱的献身精神,哪有后来科学实践的发展和进步?假如没有前人超越实践的风险探索和冒险开路,哪有后人越走越宽的平坦大道?同样,若是一位作家,他在自己脑内勾画出了未来社会的种种奇思妙想,社会对他的创新意识也不能单单用“实践标准”来衡量,主要看作品构想的社会责任指标。
如若并非使用的上述衡量标准,只是评价他的想法不现实,而他把自己的奇思妙想变成科幻小说畅销于世,丰富了人们精神文化生活,支撑了人的精神信仰和寄托,与此同时,通过精神产品的畅销又活跃了文化市场,积累了社会财富。是正确还是不正确?
面对个体人脑的创新意识,辩证唯物论应积极倡导和主张:首先用创新价值指标衡量认知动机正确与否,其次,用服务于人类的社会标准和道德标准来衡量正确与否,检验行为动机的标准不适合衡量认知动机,对待科技前沿探索领域个体人脑的想象力亦然。
在认识论领域,把个体创新实践与社会创新实践区别开来,把个体人脑微观物质运动与宏观物质运动区别开来,把人脑生化介质运动与其对外链接并推动宏观物质运动的对接过程区别开来,既要激发人脑微观物质运动的响应活力,承认其在主动高级运动中所拥有的首发性动力机制,又严格把握从微观到宏观形成主动高级运动大循环的现实条件和最终的实践检验标准,这就是彻底的辩证唯物主义必须接受的认识论“底线”,是宏观认识论对微观认知活力的包容。
其实,凡服从文明进步目的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均没有不能实现的认知目标,它只有目前条件不现实的“超前性”错误。认知动机所包含的概念指向内涵常常不在既有的社会实践和社会意识形态范围,它那种可超越感官感觉范围和实践范围的认知功能,与人脑不断进化的响应条件有关、与人脑微观介质运动某些客观规律有关。
也只有在“人的意识”被明确区分为“三大意识作用力”前提下,辩证唯物论才能从理论上提出上述清新而准确的理论界定。否则,笼统主张人的正确认识不依赖于实践而产生,将仍然会违背人与自然与社会构成的物质高级运动流程的多数规律,仍然会陷入没有准确指向和范围的理论界定,陷入过分夸张的主观唯心主义盲动。
笔者在20世纪90年代研究“新闻事实学”过程中,醒悟过一种科研道理。但凡科学知识在已实践中产生悖论的概念均是应该分解而且必须进一步分解的概念。概念本身包含了双重性逻辑是使在实践中按形式逻辑“同一律”规则推理,势必产生悖论的原因。
后来又认识到,用形式逻辑方法搞应用技术研究若发现概念之间互有相互抵触之冲突,即要考虑适应应用目的深入研究并分解相关概念。它是一种科研方法,在自然科学领域也普遍适用。
自然科学领域凡表述物质属性及其作用力的定义或公式,经实验证实确有不符合原有定义的例外现象,对此,都要视为原有定义或公式的“悖论”。若是在技术应用和技术操作领域,则以此悖论为创新起点重新研究、重新提纯和重新分解物质属性的概念内涵,这就是取得技术突破的关键思维方法和科研方法之一。许多形式逻辑专家至今尚未认识到,形式逻辑的应用会自觉不自觉地排斥辩证逻辑,而辩证逻辑的应用却并不挤兑形式逻辑。它们谁有包容性?
四是承认和认可正确的认知动机必须含有超越既有实践范围的认知指向,将可从哲学基本问题开始,让辩证唯物论具备启迪人类智慧的强劲动力。不像过去那样,仅仅从直线方式上去理解“物质的作用力与意识的反作用力”,因而获得微观认知活力不囿于现有实践范围的创新思维动力。它有利于激发人脑创新力,推动整个民族积极参与主动高级运动,把导入新实践看作是“人”的天职,且并不一味固守被动高级运动所体现的直线式“反作用”和“能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