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6年底,中国国债和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分别约为12.01万亿元、15.32万亿元,两项合计占GDP比例36.7%(穆迪中线水平),政府债务率80.5%(国际水平80%-120%),但上述数据未含或有债务。据记者了解,就地方债的规范、管理等问题,目前财政部仍以检查为主,下半年会继续保持高强度监管,并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就债务问题进行信息公开。(
为了应对漫卷全球的金融危机,在2010年前后,地方政府通过各种类型的投融资平台公司举债来增加投资,致使地方政府债务猛增。之后,地方政府债务治理成为经济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最为重要的两个治理方式是推行债务置换和执行新预算法。推行债务置换是解决地方政府债务的应急之策,执行新预算法是约束地方政府债务的长远之策。效果已经显现,但尚需持续监管,久久为功。
谚语云: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降低地方政府债务岂是易事?首先,在债务增加期间形成,各地政府各项支出也随之增加。考虑到支出的棘轮效应,能控制增幅已属不易,压缩支出难度很大。其次,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民众的民生需求也日益增加,从而配套的基础设施也要不断升级改进,这又是一笔新增的刚性支出。
最后,地方政府的收入增幅也变小。在经济换挡升级的过程中,很多企业在忍受着转型的剧痛,经营困难,政府税收收入增幅也随之变缓。如果房地产形势一片大好,还可以通过土地出让金弥补收入不足。然而,在经济“去房地产化”和规范土地出让金使用的大环境下,土地似乎并不好卖,土地出让金使用也很难再体现“领导意图”。如此,土地出让金在政府收入上发力疲软。
支出增幅变大,收入增幅变小,收支矛盾明显,钱从哪里来?除了勒紧裤腰带过日子以外,只有举债一条路。问题是如何举债?方式是什么?额度有多少?对于收支矛盾大的地方政府而言,走“明门”举债无法缓解矛盾,只有走“暗门”,违法违规举债。然而,相对于已经显露出来的债务,违法违规举债属于“债务黑箱”,其对潜伏的风险无法预估,一旦爆发,很难处置,贻害无穷。地方政府的“债务黑箱”必须坚决制止。
对地方政府债务必须保持高强度监管,略有放松就可能反弹。监管过程既要注意量,也要关注质,不但要管控债务总量,更要防止这些“债务黑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