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版《智慧论》选章:射箭效应与形式逻辑缺陷05


  

    67  探索的信念:没有定论才有诱人前景

  

当然,宇宙是无限的,可穷尽宇宙全部真相的所谓“终极发现”并不现实。在科学领域,但凡非物质世界终极发现之成果,就没有理由把其所表现的“方法”或结论凌架于辩证唯物论的科学方法论之上。学界不会不知道,对立统一规律作为哲学思想的最高概括之一,它能被普遍验证,能被不断验证,但不能被最终验证。

恰巧,形式逻辑学除了它以前确认的同一律、排中律和矛盾律外,后来又涌现出一条“新的定律”,它叫“充足律”。充足律,能否成为哲学思想观点的“科学”依据和“严谨”要求?不能。

  科学和学术领域,其涵盖面很广。在科研探索的末端验证领域和技术运用领域,强调充足律是必需的。在其他领域比如社科领域,如果绝对服从此定律,任何信念、理想、创意都无立锥之地包括对立统一规律。如果把形式逻辑的“充足律”也推向方法论的顶端,即可诱导多数人放弃正确的哲学信念。结果,这个国家便是各执一端、四分五裂的思想和信念。

2009年加注: 全社会占主导地位的思维方法一旦陷入教条僵硬模式,也意味着多数人的思想观念和理想信念不再拥有发自内心的和谐统一。一方面言论自由主张会无限膨胀,一方面必须寻求外力来支持内心和谐的依赖性日益增强。)

2009年加注:上述原因使权威出场依赖、权威观点依赖、名人爆料依赖、热点炒作依赖、雷人新闻依赖……成为许多人凝聚心神,安抚浮躁,获得片刻思绪稳定的精神支柱。而这一切又加重了心态稳定需要寻求外力支撑的依赖性。此时,社会思想大杂烩日趋严重,宗教信仰护佑内心和谐的功能随之被普及到更多人群中。人的内心,一旦失去良性矛盾机制以及可自我互动统一的支撑条件,令其独立思考、独立创新将成永远的梦想和空话。)

  即便是技术层面的创新发明,如若都要依靠权威定论才显得理由充足可“信”,那就只有等别人或别国给你确认了大前提,你才有充足理由展开技术性演绎推理。只崇尚单一形式逻辑,就只能跟在别国后面走。其实,在辩证逻辑看来,唯有形式逻辑“同一律”才是“充足律”应该立足、应该成为形式逻辑学一种定律的充足理由。

  因为每一种事物,当你忽略它们的多向对应关系时,大前提概念的既定内涵即成为“同一律”的唯一遵守。此时,“同一律”所涵盖的充足理由,显然只包含为大前提所设定之条件的充足,也是技术层面必须遵循的“充足”。但要指出,技术性论证过程应所遵循的逻辑规则与人的思想信念和人生寄托所遵循的“逻辑”有天壤之别。

  这个世界,正因为有尚未最终定论但又不可不信的哲学信念指明了事物发展方向,才给人脑开辟出了无限的创新思维空间。人脑一定要有信仰或信念,如果因一种正确哲学观点尚无最终定论,便就放弃正确信念,人靠什么在科学领域大胆开拓,勇往直前?靠什么信念去寻找定论?靠什么去走前人没走过的路?有信仰和信念才有创造力。而辩证唯物论之基本观点,恰恰因其永无最终定论才有科学属性,它充满了探索魅力,造就了人脑永无休止的精神追求。

  就算是对立统一规律所包含的对称性自然法则无定论,你才会因此而询问:在物质世界里难道真没有“不对称关系”的某种事物?答案是:全局没有局部有,整体没有片段有,永恒没有阶段有;自然界没有但设定前提条件的人脑中和艺术构想中常有。

  自然界对称性法则是通过现实和历史(或称空间与时间)、横向与纵向两种方式表现的。现实空间的对称性好把握,若不体现视觉上的对称比如耳朵一边一个,便是体现相互作用力的对称。在物质空间关系中,对称性条件多种多样;在诸多可选条件中,假如某一物质属性连一种同等或对称条件都没有,此物即丧失了存在条件。

  自然法则的“对称性”不好把握的,是历史和时间的纵向对称。不过“理一讲就明,灯一拨就亮”。霍金的“黑洞理论”猜想其所阐述的“一洞独大”吞噬一切之现象好像绝无对称之理。倘若你把纵向衡量标准放在百亿年的大时间尺度上,即刻就醒悟过来。

   “一洞独大”绝非永恒。“黑洞理论”演示的是137亿年时间简史的对称性关系:有“吞噬”就会有“释放”,宇宙时间史起源于“爆炸”轮回于“收缩”。而“收缩”与“膨胀”相互对称的循环往复又永无止境地创造着时间与空间漫长的周期性。在长周期对称性表现中自然包含不对称阶段性表现,两者之间的关系还是对立统一关系。

  再如,人与自然的相互关系也应该均衡相称。当原始人类没有强大的创造力减轻自然灾害时,他们的野外生存能力则与自然力保持了某种相应平衡。这种平衡是基本对称的,如果不对称,人科人属动物就不会演变成今天的智人种群。当现代人的创造力在一定程度上可实现免灾减灾时,他们自身的某些生存能力也相应被减弱,仍然是对称的。而且,人的作用力只有保持与宇宙间自然生态的平衡关系,地球人才能生存下去。

  在艺术创造领域,因人脑的创意所表现的主观构想的某些“不对称”,则主要体现在视觉冲击方面,比如罗浮宫前的“玻璃金字塔”。类似的“不对称”所以能创造轰动效应,根本原因,是它实现了古老建筑与现代艺术的鲜明对比,从而在人的心理上创造了对称性的反差平衡效应,且心理上的平衡比之视觉上的平衡在美的鉴赏方面更重要。况且表象的不对称与心理上的既和谐又对称,两者之间的关系也是对立统一关系。

  科学领域中的某些“不对称关系”又如何解释?应确认:那是科学家们人为制定的一种有效的思维规则,它是有前提条件的。体现形式逻辑思维规则即数学关系式中的“不对称式”就是一种有大前提条件设定的解题方法。当现代人不能有充足条件尽数把握知觉以外的世界那些物质运动所存在的“对称”关系时,“不对称”思维方法在设定某种前提条件下,以“人为的统一定则”来规范人们对同类问题的数理推导,显然能发挥正确效用。

  但同时也要看到:数字化算法手段无一不是人为定制的形式逻辑思维规则。在设定十进位制条件下,人们通用相同“定制”解决同一个问题能够保证少出差错。既然形式逻辑大前提可以人为自主设定,那么,可否通俗一点打个比方:把人的脸从鼻梁中央遮住一半——设定人只能露出“半脸”大前提,在看不到另一半时,有没有办法计算出“不对称”的半脸面积?当然有。有没有办法找到一个公式让所有人计算“不对称脸谱”均不出错?也当然有。

  既然如此,这就是“不对称”科学方法应该存在的理由,更是那些在不同领域发明了解决“不对称”问题科学方法的科学家应该获得大奖的理由。但是,哲学家和高等学术不能因为有此理由,就怀疑对立统一规律所揭示的自然法则。因为,科学发现的终极目标是揭示自然的普遍的客观规律,而不是单单寻找在受到某种局限、设定某种前提条件下的解决问题的办法。“对称”的自然法则与“不对称”的必要定则,它们之间的关系也是对立统一。

  作为中国哲学家,更应该高屋建瓴地认识到:全部科学体系不仅仅是“自然科学”与“哲学社会科学”两种分类,应该还有学界过去没有十分重视的另外两大分类,即揭示各种自然法则或客观现象的“原理科学”与制定各种理性规则的“公理科学”。这两种科学,可同时向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领域渗透,同样覆盖所有科学门类。它们相互联系,相互促进,既有各自侧重的逻辑思维规则,又有各自独立的创新原则、发展规律和科学地位。

  原理科学重在“发现”,重在“实事求是”,它的最初创意不完全依赖形式逻辑思维,而主要依赖直觉灵感或辩证逻辑。它的存在和发展所关乎的核心问题,是探索客观存在的那些未知领域里的自然现象和自然规律。包括对自然物及其自然属性的首次发现,对自然法则的发现,对人脑奥秘的发现和对社会发展规律的发现。

  比如,发现地球围着太阳转,发现自然和社会共存对立统一规律,发现物质运动过程所存在的时空辩证关系,发现钚和镭,发现化学元素周期律,发现各种微粒子及其运动特征,发现生命基因的遗传结构和编码,发现人的精神领域意识与无意识两种基本状态,发现人类理性博弈的“纳什均衡”行为方式,发现人脑微观介质运动的进化规律,发现意识起源七段论的基本线索,发现非理性行为取向的一般规律即“感觉倾斜原则”等等。

  上述科学发现均属于揭示各种自然现象、揭示自然法则、揭示客观规律的“原理科学”。原理科学也是全部科学事业发展的轴心领域,是科学的根本。其所面对的,是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知识和客观原则,是不论有没有被人们“发现”,它也要客观存在、也要产生客观作用的事实和真理。因此,在这一领域,必须重点强调尊重客观和实事求是,而不能只遵循“定义求是”。

  原理科学面对的一切未知领域均是前沿科学领域。

  其次便是“公理科学”。它的创立不是发现而是“发明”。公理科学重在“定义求是”而非重在实事求是,它主要依赖和运用的是形式逻辑思维。它所关乎的核心问题,是根据既已发现的自然物、自然法则、社会法则或物质属性等大前提设定,选择和制定为人们普遍接受的道德规范、行为规范、技术规范,包括发明新工艺新产品应所涵盖的“方法”、“公式”、“标准”和“规则”。其概念体系的规范性带有明显的可为多数人接受的“公理性”,同时带有对现实条件的依赖性,即在既有前提条件下对所认定的“公理”有选择性和主观逻辑性。

  但凡公理科学,都是没经过人脑的发明,就不会客观存在技术规范和制度规范。公理科学面对的一切领域,都是人所发明的理性规则和技术方法领域,包括工程技术、产品技术、工艺标准、法律法规和行为规范等。公理科学是在原理科学基础上既可这样发明也能那样发明,既可这样定制也能那样定制的技术规范、行为规范以及应用规则。

  比如,当我们发现了人脑非理性决策的核心规律“感觉倾斜原则”后,先确认其原理不论发现与否都客观存在,便能清楚意识到美国人发明的“退税优于减税刺激消费”的经济策略是未经发明而不存在的,它是设定实验条件并经过实验,而自发服从了尚未发现的原理科学。因此,卡尼曼注:网搜关键词“诺贝尔奖获得者丹尼尔·卡尼曼”)的“前景理论”应属于验证有效的公理。而在卡尼曼之后,人们将能更自觉遵循“感觉倾斜原则”制订出比较卡尼曼的发明更多更好更适合本国国情的经济运行制度和市场调控策略。

  比如,在数学领域,人们发明“十进位制”用以形成全社会算术定制统一。它能满足人们日常生活、日常生产实践和一般科研实践的需要;而发明“二进位制”则可适应机器与人相互信息沟通的定制统一,满足大信息量计算和远程数据传输需要。

  比如,在信息技术领域,中国人发明了汉字“五笔编码输入法”、“双拼输入法”,以其不同的编码定制来适应电子介质运动的基本原理,虽然所发明的编码方式不同,但习惯了都好用。

  比如,在人文科学领域,有东方人发明了象形文字,也有西方人发明了拼音文字,且都能适应东西方各国各自语言概念在交流中的规范和统一。而在社会科学领域,各国的政治学家和社会学家各自发明了适应本国国情的政治体制、道德规范和法律条文,满足了不同国情的民主政治建设、经济体制创立以及和谐制度安排。

  比如,在工程技术领域,爱迪生在其所处的时代发明的电灯是采用“钨丝”为发光源,成为当时各国普遍接受的材料“定制”、“标准”和“公理”。而如今,伴随着原理科学的进步,发光源的定制又有另外的“公理”被现代人发明,等等。工程技术领域中的任何发明,其材料定制、工艺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运用,均是依据前人已经发现的自然物、自然法则或客观存在的事物属性而发明,它是以原理科学为基础为前提条件的。正如先要发现基本粒子电子及其运动属性等原理,才可能发明电子技术和电子产品工艺一样。

  公理科学,不论是在自然科学还是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其所包含的“公式”、“定制”、“标准”、“规范”、“规则”、“制度”均属于具体时代和有前提条件的“公理”,它永远不能凌驾于原理科学之上。公理科学中的所有发明和创新,均可能被时间彻底淘汰;而原理科学的所有正确发现,只能被完善、被充实、被扩展、被循序推进,不能被彻底淘汰。此一简单道理就像成长中的人一样,学会从1开始数数,数到100100010000的丰富阶段时,绝不能把此前的基本数码全部抛弃,让后来的一切数字都变成无根之“数”。

  体现原理科学的自然法则,当其不被人们认识、不被人发现或不被认可时,它仍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发生作用。只有认识它、掌握它、顺应它,其作用力才能造福于人类或者令其无害于人类;体现公理科学的各种发明只有在被社会承认并普遍接受时,此“公理”才能推动社会进步、推动生产力发展。社会容许公理科学专注于原理科学的最新发现,以此为大前提条件来发明新的公理和定则。但是,如果原理科学容许人们厚今薄古或厚古薄今,没有传承和续火,没有创新和发展,那丧失的将是所有科学前程。

  当人类社会进入到智能化和数字化时代时,我们能不能把牛顿物理学全部抛弃?不能。因为经典物理运动规律是使地球能够保持常态运转的理由。现代人再怎么智慧和勇敢也不会同意地球打着飘地在星际间乱窜起来,一些基本原则和常态还得遵守。马克思发现的那些自然法则和社会发展规律之所以不过时,原因就在于它是原理科学不是公理科学。后人的责任,是使它更完善、更丰富、更具有兼容性和包容性,而不是彻底背叛和抛弃。

  相比之下,一切工艺、材料、程序、标准和体现先进手段的科学技术,不论它多么先进,都属于公理科学,也都属于形式逻辑在既有大前提条件下所推出的创新概念,都有可能被未来的大前提或未来的新发明所淘汰。当今的时髦词汇“知识更新”其主要所指就在这里,它并不包含那些基本的自然法则和社会法则将被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