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蓬安:无偿献血,该学习马英九好榜样


 周蓬安:无偿献血,该学习马英九好榜样

6月13日,中国台湾网一篇题为《马英九谈献血趣闻:骗女儿用血换饼干遭周美青痛骂》的文章,给不断闹“血荒”的中国大陆带来了太多的启发,希望大陆卫计委能从这篇文章中得到一些启发,并尽快出台相应措施,以切实解决普通患者“用血难”问题。

 

笔者之所以强调“普通患者”,作为中国人都应该是“你懂的”。笔者在此不妨首先向大家介绍一个无偿献血名词,即“互助献血”。百度百科显示,与个人和团体无偿献血相比,互助献血的指向性、目的性更明确,献血者与用血者之间通常具备直接的亲戚、朋友、同事、邻居等关系,或者间接的某些社会关系。该献血者通常视为属于紧急招募的献血者。当无偿献血者严重匮乏时,互助献血可以起到迅速动员献血者的作用,从而缓解供血不足的状况。

据笔者了解,目前全国各地“互助献血”开展得非常普及。而开展的程序一般都是这样,即患者住院非急救需要用血时,医院会以血液紧张为由,要求患者亲属组织捐献相应量的鲜血,然后才能做手术。那么,患者亲属一边要照顾患者,一边还要组织亲朋好友去血站献血,无疑是雪上加霜。这也是导致部分地区“卖血”现象十分严重的根本原因。

 

笔者强调“普通患者”,无非是想告诉大家,那些权贵阶层根本不需要通过“互助献血”来寻找血源。那么,无偿献血如果开展得不好,受害的只能是普通患者及其亲属。换句话说就是,“互助献血”开展得越普及,就意味着无偿献血工作开展得越糟糕,普通患者受害程度就更深。因此,作为坚持无偿献血20年,也是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获得者,我要对那些在网上公开抵制无偿献血的普通网民说,你们的抵制对权贵阶层构不成任何危害,最终受害的只能是你们自己。为了普通民众“抱团取暖”,每个网民都该积极宣传和参与无偿献血,将无偿献血真正做成“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善事。

 

同时,我还要呼吁主管无偿献血工作的国家卫计委借鉴该文及网上提供的台湾做法,将大陆的无偿献血工作做好。主要包括四点:

一是放宽献血者年龄限制。台湾目前捐血限制年龄为17至65岁,超过65岁者只要经医师评估许可,便可继续捐到70岁。而大陆捐血限制年龄长期为18至55岁,2012年才出台规定,对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可见两岸差距巨大。

二是缩短捐血间隔时间。马英九说,他大二开始捐血,担任台北市长期间,更是每两周就到捐血室捐一次血小板分离术。而大陆捐献血小板的间隔时间是一个月,为台湾的两倍。

对于捐献全血,台湾规定每次捐血250毫升者,其捐血间隔应为二个月以上;每次捐血500毫升者,其捐血间隔应为三个月以上。而大陆捐献全血,间隔时间一律为半年。

三是增加每次献血量。台湾以250毫升为一个单位,而大陆是以200毫升为一个单位。当然,台湾还规定女性年捐血量应在1000毫升以内。

四是公职人员应该积极参与无偿献血。笔者了解到的情况是,中国公职人员参与无偿献血的比例大大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表率作用还是很明显的,但与至今共捐出逾4.7万毫升血液的马英九相比,仍然是差距巨大。当然,这多少与两岸献血政策的巨大差异有关。

笔者曾长期呼吁修改《献血法》,让公职人员承担更多的义务。具体包括:一是要求适龄公职人员每年必须参加无偿献血一次,鼓励多次参与无偿献血。如因身体原因不能献血的,必须参加每年不少于一天的无偿献血公益活动;二是对公职人员参与献血者,给予一至两天的休息时间;三是在年终考评中,给无偿献血积极分子适当加分;四是在由政府组织的各类单位评比中,给无偿献血工作做得好的单位加分。

 

现在看来,这些呼吁与马英九的表现相比,理念未免过于落后了。而2017年6月14日,恰逢第14个“世界献血者日”,其活动口号是:“你能做什么?”,辅助宣传内容为“献血。现在献血。经常献血”。

笔者想借此对大陆中国人说:无偿献血,该学习马英九好榜样! (我的公众号为“zhoupengan1”) 

 

 

 

    请长按二维码加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