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蓬安:一日判“四虎”,厉害了我的哥


 周蓬安:一日判“四虎”,厉害了我的哥

4月28日,也是4月份最后一个工作日,上海市委常委、副市长艾宝俊,宁夏回族自治区副主席白雪山,广西区委常委、南宁市委书记余远辉及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党组副书记、总经理,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司献民被宣判。(图片人物均自左至右排列)

 


   
艾宝俊因受贿4320.773718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贪污751.25787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7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80万元。白雪山因受贿3886.680806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350万元。司献民受贿789.2777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余远辉受贿881.18913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00万元。

一日宣判四名高官有罪,十八大之后还是首次,历史上也十分罕见。此前还未出现“三虎”在同一日被宣判的案例,“两虎”同日被宣判的情况倒是不少,但多数貌似“合并同类项”,如蒋洁敏和李春城、万庆良和王敏、聂春玉和白云、朱明国和赵黎平、杜善学和陈川平,而同日宣判李崇禧和阳宝华、何家成和王帅廷,或许仅是巧合。

笔者注意到,在本月被宣判的“老虎”还有黑龙江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盖如垠,内蒙古常委、自治区政府副主席潘逸阳和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龚清概3人。

 

若追溯历史,一日判“四虎”在数量上可能仅次于上世纪80年代公审“四人帮”(也被称为“世纪大审判”)。

1981年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成员进行宣判,江青和张春桥被判处死刑,缓刑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王洪文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姚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此外,陈伯达、毛远新、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和江腾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至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笔者注意到,4月份仅有19个工作日,但该月在“打虎”、“判虎”方面却是成绩卓著。

——“打虎”数量创12个月来新高。本月共有5名“老虎”被查,为2016年5月以来最多的月份。包括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主席项俊波,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杨崇勇,中央巡视组原副部级巡视专员张化为,民政部原党组成员、中国老龄协会原会长陈传书和安徽省副省长周春雨(注:有媒体误将正厅级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常委王世江也提拔为“老虎”)。

 


    ——被查高官各有新闻亮点。被查的这5人中,正部长级项俊波不仅仅在职务上冒尖,估计在在涉案金额及给国家带来的危害性方面都将超过其他4人;与杨崇勇一起参加2013年9月河北省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成员中,已有5人被查,其他4人分别是梁滨、景春华、周本顺和张越;张化为作为中央巡视组副部级巡视专员,成为已暴露的最高级别“内鬼”,格外引人关注;陈传书 “软着陆”后,比他“顶头上司”李立国享受更高的职务待遇,有点戏剧性;而1968年7月出生的周春雨,在十八大之后被查的200多名高官中,除1970年出生的“世袭将军”郭正钢外,算最年轻的了,他去年9月任职,在副省长位置上也就干了7个月。

——第一次明确“孳息予以追缴”。笔者注意到,在以往判决中从未提及“孽息”问题,而28日宣判的这“四虎”当中,除司献民外,其他3人的判决中均有“受贿所得赃款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的表述,相信这种表述将成为新的规范。

——开庭审理了3名“亿元贪官”。本月至少新开庭审理了4名高官,其中三人进入“亿元俱乐部”,分别是浙江省宁波市市长卢子跃,受贿1.47亿余元;河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张越,受贿1.5788亿元;河南省委常委、洛阳市委书记陈雪枫,受贿1.48亿余元,贪污547万余元。

 

笔者也注意到,目前还有一名“择期宣判”超一年的高官,即青海省委常委、西宁市委书记毛小兵。2016年1月6日,兰州市中院开庭审理了毛小兵受贿、挪用公款案。毛小兵被指受贿1.048亿元,挪用公款4亿元。毛小兵当庭认罪悔罪,法院称择期宣判,但15个月过去后,至今仍未见结果,估计比较复杂。

 

“择期宣判”时间仅次于毛小兵的,是广东省委办公厅副主任、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军职、少将警衔)蔡广辽。2016年5月13日,广州中院公开审理蔡广辽涉嫌受贿一案,认定其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483.88万元。

 

我相信,在十九大召开之前,中央“打虎”力度还会加大,十几名已经庭审目前处于“择期宣判”状态的高官将被宣判;更多“老虎”将走向被告席,并被判刑。笔者更希望,十九大之后无“虎”可打。(我的公众号为“zhoupenga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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