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场设备验收管理制度
设备到场后,由商务部牵头,技术部、项目部参加共同对到场设备进行初验,参加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商务部
1、设备是否按合同要求送到指定地点;
2、到场设备的包装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3、是否按合同要求提供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说明书等;
4、检验到货数量是否与合同一致;
5、标牌是否符合合同要求(有包装则事先提供标牌扫描件备查);
6、外观(包装)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二、技术部
1、主要负责设备标牌上的技术参数符合合同要求;
2、配电柜(箱)等组装设备验收执行专项验收技术要求;(见附件)
3、厂家提供的说明书是否与设备的规格、型号、特殊要求等相符;
4、设备本身可见部分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三、项目部
1、检验到货数量是否与合同一致;
2、是否按合同要求提供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说明书等;
四、工程部
商务部、技术部、项目部初验合格并经内部签收后,由工程部牵头,会同建设方、监理方对到场设备进行验收,工程部对每台到场设备留存除底面外的另外五个面的影像资料,并办理相关正式签收手续(签收单中要求有对外观质量的书面描述意见)。验收中发现质量问题由商务部第一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厂家,并及时催要反馈意见,及时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