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文件制作管理条例


 投标文件制作管理条例

1、市场部根据年度工作计划,拟定投标工作计划;

2、工程部牵头,技术部、预算部参加对拟投标现场进行勘察;

3、投标答疑文件的回复,答疑文件内容根据投标文件制作分工,由市场部、技术部、预算部、工程部、商务部等部门仔细研读招标文件后提出,公司统一收集整理后经市场部报出;

4、投标文件制作分工如下:

1) 技术部负责投标文件技术标内容制作(除施工组织设计),重点是招标图纸深化及技术参数确定;

2) 商务部、预算部负责投标文件商务标内容制作,重点是根据招标文件指定的品牌商务部询价,预算部核算成本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制作经济标,商务部审核合同文本并整理提交影响投标价格的条款或要求;

3) 工程部负责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制作,重点是根据现场实际勘察情况,编制有针对性(按照得分要求)的施工部署安排;

4) 市场部负责投标文件资信标内容制作,重点是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按照得分要求)对投标单位及投标厂家等有效资料的收集整理;

5、投标书制作:根据投标文件制作分工,经过公司最终审定后,由各部门各自装订成册,统一由市场部组织盖章、封装,并呈送;

6、投标文件答疑质疑回复,根据投标文件制作分工,由各部门撰写经公司最终审定后,由市场部统一呈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