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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民营企业虽然在49年之前比比皆是,但之后均被改造为“公私合营”,而且曾有一段时间被彻底禁止。可以说所谓中小民营企业是近代中国经济改革开放的产物。在此之前,中小民营企业通常被人称作或看做“不靠谱的“大集体”,或“街道企业”,即街道为了满足社区内无业青年就业搭建的“草台班子”,做一些低端的加工活,或把国营厂的低端杂活下放到街道企业。几乎没有谁真正花精力考虑中小民营企业的“产品开发”或什么业务经营的所谓“商模”。什么赚钱管饭就干什么,从糊纸盒、粘信封到电子元器件的初级加工,林林种种,就这么颤颤巍巍地起步,战战兢兢地生存了。但凡其供给端发生变化,“街道作坊”——小民企也就关门倒闭,蒸发了,人员作鸟兽散。在改革开放的初期,有些“街道企业”转型成功,由饮料销售代理转成制造商;有些由交换机集成小作坊变成行业巨人;有些由民房里办公司实现“突发奇想”一帮学生教师成为在华尔街股票交易所敲钟的企业家;有些起步为跑腿送件的“跑腿儿”公司成长为今天的服务产业巨人;有些则起步潇洒,但结局悲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