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高的房价其实也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确实是经济高速增长的推动力,另一方面却也是很多社会、经济问题的根源。
有关研究结果就表明,国家或区域内部的创业活动与国家或区域经济增长情况呈正相关性。具体表现为:一年后的国家或区域经济增长情况为中度正相关性,与两年后的经济增长情况呈高度正相关。这说明创业活动密切影响国家或区域经济增长和可持续发展。[1]著名管理学家彼得·德鲁克据此认为,创业是一国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之一,他于1985年就提出了创业型经济(Entrepreneurial Economy)这一概念。[2]未来学家奈斯比特也认为,创业是一国经济持续繁荣的基础。[3]一个地区,乃至一个城市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由此我们可见的是,创业固然是解决就业问题的重要渠道,同时它更是促进一个国家(地区)或城市经济快速发展、增进一个国家(地区)或城市竞争力的泉源,其所代表的创新精神更是一国(地区)或城市进步的灵魂。[4]
在后面我们会提到,在美国硅谷,也包括中国深圳,因为房价高企,而导致大量心怀创业梦想的年轻人离开昔日的创业天堂,从这可看出,高房价不仅对消费、不仅现有经济(我们将在以后会专门提及)具有挤出效应,也对未来经济——创业,具有明显的挤出效应。
早在上世纪90年代末,美国海军潜艇司令部就成立了一个“未来研究小组”。该小组的主要任务,就是为海军提出未来潜艇发展的概念和目标。而该小组最大的特点就是清一色的由年轻人所组成。决策层的意见是,在通常情况下,那些年纪越轻、资历越浅、级别越低的军官,才能够真正摆脱传统思维的束缚,和制度化设计程序的限制。在接下来的日子里,这些年轻人提出了许多新颖的设想,这些设想被海军潜艇司令部确定为未来潜艇发展研究的重点方向。事实上无论哪一个国家、哪一个地区、哪一个时代的年轻人,不对新鲜事物充满好奇呢?哪一个不拥有不受束缚的想像力,和解决问题的新奇思路呢?也正是因此,2005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把年轻人定为当年的主角,其用意就是旨在于推动世界各地的年轻人发现自己的创造力,推动社会发展。
这也就决定了真正能够担负起创业重任的多是青年。换言之,青年是创业的主体,是一国(地区)或城市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主体。这一观点事实上也得到了来自包括美国、中国乃至其他国家实证经验的有力支持:
洛克菲勒创业时19岁,钢铁大王卡内基、摩根财团的创始人约翰·摩根(John Morgan Sr.)都是于20多岁时开始创业,爱迪生创办爱迪生电灯公司(GE公司的前身)时也不过31岁,亨利.福特创业时岁数稍大些但也不过34、5岁而已。而发端于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且延续至今的美国第二个创业浪潮也无处不跃动着青年的身影:史密斯创办联邦快递时27岁,乔布斯创办苹果公司时21岁,盖茨与朋友创办微软时20岁,戴尔创业时19岁,杨致远创办雅虎时26岁,贝佐斯创办亚马逊时31岁,佩奇和布林创办谷歌(Google)时25岁,扎克伯格创办脸书(Facebook)时也只有20岁……同样的情况也发生于中国,刘永好创业时31岁,冯仑创业时也刚刚30岁出头,史玉柱、马化腾创业时都只有27岁……
事实上中国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也一直把创新、创业活动放在一个比较高的地位上来认识。但问题是,中国的思路和行动往往是两张皮。其中最典型的就是房地产业了。高房价对创业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如下2个方面:
高房价对青年创业存在着明显的挤出效应
所谓的挤出效应就是指,在一个相对平面的市场里,假定可供分配的资源不变,但由于新的需求出现,从而导致有限的资源不得不从原来的预支中挤出,而流入到新的需求中。高房价对青年的创业就存在着这种影响效应。
为了便于理解,我们且以2013年北京地区高校的毕业生H为例。H是一个非常有理想、有抱负,一直渴望自己创业的青年人,更为重要的是他已经有了理想且合适的投资项目,只不过该投资项目的启动资金约为50万。但正如学者张华所论,由于现阶段我国个人创业贷款机制远不够健全,且社会专项捐助又非常之少,从而导致我国青年在创业时,其初始资金往往只能来源于个人和家庭的劳动及经营所得的积累。[5]
据有关调查数据显示,在我国城市家庭教育费用已经占到了家庭总收入的30%。2010年5月,全国妇联发布的《中国和谐家庭建设状况问卷调查报告》也支持了这一说话,该报告认为当前“孩子的教育费用越来越高”,已经成为家庭生活面临的三大困难之首。[6]无奈,H只是一个普通家庭的孩子,高昂的教育支出使得其家庭不可能在H毕业时,帮他积累足够的投资资金。而作为一个刚刚大学毕业的青年而言,其个人的劳动和经营所得的积累就更不用说了。这也就意味着他没有足够的资金来启动他的投资项目。
感人的是,H是个很执著的青年,他决定通过自己的劳动所得,来完成他的投资项目的启动资金的积累。显然这是一项异常艰巨的任务。专业人力资源服务网站智联招聘发布的《2013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形势报告》显示,北京市2013届高校毕业生的初始平均月薪为4746元。[7]如果以此为标准,那么,其年工资所得为56952元。于H而言,他要想攒够那50万的启动资金,那么,他需在不吃、不喝、不住、不生病……也就是说其工资一分不花的前提下,需耗时8.8年才能够完成积累。可问题在于,纵使H不吃、不喝、不住、不生病……也就是说其工资一分不花,但月薪4746元也仅仅只是名义所得而非实际所得。因为在H领取工资之前,他还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和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在内的“五险一金”,按照北京的相关标准,其税后实际所得月薪应为3,686.62元。(见下图)按此计算,那么其年工资所得应为44239元,这就意味着H要想攒够50万,所需时长将要延长至11.3年。当然,在现实生活中,H完全可能因为工作表现突出而获得职位的晋升、工资的增长,使其劳动所得倍增,攒够那50万的时长也许只需要7年、6年甚至5年。
但于23岁就大学毕业的H而言,完成这笔资金积累的时长纵或只是5年,此时他也已28岁。这时的他又将面临新的人生选择——婚姻——东汉著名经学家郑玄在给《周礼·小司徒》做注时提到“有夫有妇,然后为家”,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成家立业”中的那个“家”。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家”事实上一直跟房子有着密切的联系。于殷商废墟上所出土的甲骨文上的“家”字,上面是“宀”下面是“豕”,从字形来看,在该时期“家”就已经与房舍有关。东汉时期的学者许慎对“家”所做的定义更为直白:“家,居也。”佛教《象迹喻大经》中讲得则更为具体:“如以木材、瓦砾、泥土,覆盖虚空,称之为家屋”。[8]新华字典显然接受并综合了上述观点,它给“家”所做的定义是:“家”是指“共同生活的眷属和他们所住的地方”。根据这一定义,人类为了拥有和维系婚姻,就需要有一个可以给自己与眷属共同生活和居住的地方,房子无疑是其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如此一来婚姻就与房子紧密的联系在了一起。
正如达尔文所指出的,基于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自然法则,同物种间内各个体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后代的繁衍,亿万年以来都在为生存空间的占有与性交配资格的获得而奋斗。这种斗争的结果,不是让失败者死掉,而是旨在于尽可能的让失败者不留或少留下后代。在这里,性交配的目的和动机都很单纯,就是旨在于繁衍后代,使得种群得以延续。我们又知道,按照进化理论人是由动物(具体是类人猿)进化而来的,这也就决定了人类体内最原始的遗传密码中,根深蒂固地留存着生物特别是动物的性交配法则。但随着时间变迁,这种法则开始异化,性交配权的获得,越来越与繁衍后代、延续种群无关,更多的只是基于人类自身感官刺激的需要。在时代的变迁中,婚姻与房子的关系,如男女之间的性交配一样,开始慢慢异化了。正如郑玄所言,在古时是“有夫有妇,然后为家”,讲的是青年男女结为夫妻之后,才共同营造他们共同居住的房子。但随着时间推移,婚姻与房子的关系日益演变成“为家,然后有夫有妇”这样一种状态,青年男女要想结为夫妻,其前提条件就是必须先有房子。对于这种现象的出现,我们亦可用达尔文的进化理论来予以解释,那就是于男权社会,那些男性为了达到将性选择过程中的竞争对方排挤出去的目的,而采取的一种试图加高对手进入壁垒(Barriers to entry)的策略,在竞争中各个体你追我赶相互抬高进步壁垒,最后于无形中推高了房价。在这样的语境下,拥有房子成为了男性个体是不是这个社会中最适应个体的象征,适婚男女(于男权社会主要是女性)及其父母辈基于经济理性,往往会将是否拥有房子操作为择偶对象的能力指标。
也正是基于这种“法则”及对婚姻和房子之间的关系所施加的影响,长期以来已被内化为一种特殊的文化。特别是随着房价的上涨,这一标准越来越成为了女性择偶的权重指标。[9]2007年12月,零点研究咨询集团联合门户网站搜狐,共同发布的针对全国39个大中城市的《2007零点中国公众城市宜居指数研究报告》显示:55.6%的受访者认为一定要买了房子之后再结婚,23.3%的人认为可以先租房,结婚后再慢慢买房,还有21.2%的人选择先和父母同住,结婚后再慢慢买房。5年后的2012年,零点研究咨询集团又联合凤凰网房产频道及一家房产公司,共同发布了一份相似的报告,报告显示:较之于2007年,2012年时坚持“先买房,后结婚”的比率不降反升了11.4个百分点至67%。北方新报的记者为检验这一数据的可信度,在呼和浩特市街头,采用随机调查的方法,对100位路人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82%的受访者认同“先买房后结婚”这一看法。[10]从这可见,先“家”(房)后婚姻,于我国的青年群体看来仍然份属理所当然、天经地义的做法,房子仍是人们结婚的必要条件。
在传统文化和婚姻观念的影响下、在丈母娘的强烈要求下、在女友期期艾艾的抱怨声中,一般而言这时的H往往不得不向现实妥协,而会放弃创业倾向于选择为结婚而买房。据房价网的相关数据显示,2014年北京的房屋均价为47600元,如果以80平方米为标准,那么这套房子的税前总价为3808000元。此外,购房时还需交纳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属登记费以及公共维修基金。按照相关的规定:契税金额为房价的1%,印花税金额为5元,交易手续费一般为每平方米2.5元,公共维修基金金额是房价的2%。也就是说于购房时,除房价外还需额外支付近12万元的相应税、费。将房价和相关税、费相加,要想买下这套房子,那么H至少需支付3928000元。显然,这已远远超出H的能力范围。当然,H也可以选择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来购买,但纵是如此,按照第一套房首付三成的有关政策规定,其首付仍高达1142400元,再加上述各项强制规定必须缴交的税、费和公共维修基金12万元,那么H要想在北京购入一套房产,仍需支付126万元。
在前面我们已有假设,那就是在扣除“五险一金”的基础上,H攒够了50万。但这50万仍只是首付款及相应税费总和126万元的40%而已,资金缺口仍高达76万元。当然,这些年其女友也会有些积蓄,而双方父母也因为从子女高昂的教育支出中解脱出来,有了些劳动所得的积累。我们又假定,最后“殚其地之出,竭其庐之入”,通过东凑西凑,合两代人之力,终于于家庭内部将首付款及相应税费问题给解决了。但新的问题也随之而来,虽然,除了房贷外,这两个家庭再没有额外的借贷,但两代人、两个家庭多年的劳动和经营所得的积累,全部化为那套房子的首付款。正如我们在前面所引述张华的观点,我国青年在创业时,其初始资金往往只能来源于个人和家庭的劳动及经营所得的积累。这样一来,也就意味着可资作为H创业初始资金的其个人和家庭先时的劳动及经营所得的积累,不得不从原来的创业预支中挤出,而流入到房子上来。
更需注意的是,房子的首付款问题虽得以解决,但并不代表买了房子结了婚的H夫妇从此可以将其劳动所得积蓄起来,以此为其未来的创业,做资金上的积累准备。正如电视剧《蜗居》里海萍的一段台词所说的,“每天一睁开眼,就有一串数字蹦出脑海:房贷六千,吃穿用两千五,冉冉上幼儿园一千五,人情往来六百,交通费五百八,物业管理三四百,手机话费两百五,还有煤气水电费两百。”H夫妇也是如此。在付清1142400元的首付款之后,还需贷款2665600元。我们前面提到过,他曾缴纳过住房公积金的,这也就意味着他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但根据相关规定北京市管公积金的贷款最高上限为80万元,这也就意味着余下的1865600元的资金缺口仍需通过商业贷款的形式来完成。我们假定H所选定的贷款期限为20年240期,贷款利率为商业:6.55%,公积金:4.5%,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法。那么,通过这个组合型贷款方式,H夫妇的月均还款额将高达19000元。此外,正如海萍所说的,你买了楼,物业管理费、水电费总得出。以北京的标准,每平方米的物业管理费总得2元,这些算下来又得160元,而水电费至少也得200元。这就意味着H夫妇二人的人均月名义工资必须高于13500元以上,且要将“夫妻二人的工作要绝对稳定,同时不吃、不喝、不生病、不赡养长辈、不抚养孩子”作为前提,才能基本将上述涉房硬性支出应付过来。这时,于H 而言,哪还有钱可转为为日后创业服务的资金积累呢?
正是这个畸高的房价收入比,导致了许多家庭为积攒一套房子的首付款和其后的月供款,不得不抑制其它方面的需求。前面所举的H的例子,在现实中并非不存在,在做假设时我们甚至有过于理想化的嫌疑。总之,过高的首付款和月供支出,使得绝大多数青年购房者及其直系亲人为了一套房子,而不得不削减其它方面的消费支出。如此一来,不仅将两代三家人的日常消费需求给挤出去了,同时,也一并的将像H这样的青年们的创业需求,也给挤出去了。
高房价对青年创业精神的抑制和伤害
对于“创业”,曾有学者给出了这样的定义:所谓的创业就是指一种思考、推理外加运气的一种特殊的商业行为方式。它需创业者凭藉自身的创业者素质,于充满不确定的、无序的环境中,去发现和捕捉商业机会,通过创办新的企业、开展新的业务等方式,将所拥有的或通过努力能够获得的资源予以优化整合,再将上述机会转化为现实的产品和服务,从而通过商业化的方式实现资源的潜在价值,为社会创造一定的物质价值。[11]
根据这一定义,创业活动包含着如下几个方面的内容:首先,创业本身是一个创造新事物的过程。人们藉由创业这种商业活动,来为社会创造出富有价值的新事物,也就是说创业本身就是一个创新的过程。这就决定了,创业者对任何新鲜的事物都必须时刻充满着好奇,必须得拥有不受束缚的想象力,以及解决问题的新奇思路;第二,创业将要承担巨大的风险。18 世纪法国著名经济学家坎蒂隆(Richard Cantillon)就注意到“创业者”卓尔不群的社会经济特性,并将其划入特定社会群体,即指在寻求机遇的过程中扮演积极承担风险角色的人,这就意味着创业者将要承担巨大的风险,这些风险不仅来自于财务方面,还来自创业者自身的心理压力和社会风险。正是因此,熊彼特就认为创新是需要冒险精神的,来自实业界的相关人士也支持这一论断。芝加哥商品交易所荣誉主席梅拉梅德曾提过这样一个问题,他说为什么20世纪70%以上的创新、发明都是由美国人完成?对于这一有趣的问题,他自己给出的解释是,原因在于美国有着大量的敢于冒风险的人。周炜也认为,创业一个字就是冒险精神。[12]丁健也强调,创业精神里面非常重要的一条是冒险精神,在他看来墨守成规是不可行的。[13]
丁健还认为冒险精神不是天生与生俱来,一成不变的,他认为这种精神是可以培养的。但于高房价的时代背景下,显然不利于这一精神的养成。正如姚中秋所论,“高房价带动的房地产繁荣,似乎推动经济高速增长,地方政府、房地产开发商、购买了住房的人们,都从中获利巨大。但是,这种畸形的房地产制度所导致的房价畸高,不仅正在制造巨大的经济泡沫,也在摧毁社会的活力,因为,它在年轻人的身上施加了空前的重压,让他们变得萎靡不振。”[14]
仍以H为例,我们在前面说过,H夫妇的月均还款额高达19000元。这就意味着H夫妇二人的人均月名义工资必须高于13500元以上,更重要的是,他夫妻二人的工作还要绝对稳定。原因很简单,夫妻中任何一方的失业,都足以造成房子的断供。而房子一旦断供,按照《商品房按揭贷款合同》的约定,银行是有权将房子收回的。这也就意味着H夫妻及其家人两代人为这套房子所做的努力全部付诸东流,更为可怕的是,由此而造成的信誉上的损失更是难以计量。学者陈潭和他的学生贺雯显然也注意到了这一点,在一篇有关高房价对青年心理影响的论文中,他们将H夫妇这类贷款买房但月供明显超过正常支付能力,进而导致生活质量下降最后沦为房子“奴隶”的人定义为“房奴”。这类人在平时钱花的极为谨慎,日子过的干巴巴的,更为要紧的是这类人对失业极度恐惧,自然不会轻言跳槽换工作。[15]
在高房价这样的环境下,纵或有机会H们还能承担的起创业的重担吗?这的确值得怀疑。首先,那些青年本应为着自己的青春理想展翅高飞,如今却因为房子而坠入了物质生存的艰难中。月供使得他们的生活被房子完全套牢,而他们的生活更是犹如走钢丝,这种重压使得像H这样的青年人慢慢地没了激情、没了梦想;其次,这些本应吟诵诗歌、结伴旅行、开开读书会,做些自己感兴趣的事情的年轻人,现在却是一毕业就成了为柴米油盐精打细算的“中年人”。他们的生活,从一开始就是物质的、世故的。入不敷出的薪金和并不稳固的工作岗位日渐削弱着他们的承受能力,对他们的生存价值和生命尊严构成打击。为了确保不至于丢掉工作,这些本应充满激情、满怀梦想的青年,在平时就患得患失、斤斤计较,在工作上毫无主见、墨守成规,对那些能够决定他工作命运的人更是唯唯诺诺。长期以来为确保工作的稳定,这些人在丢了梦想的同时,其冒险精神也彻底丧失了。而我们在前面说过,所谓的创业者就是指在充满不确定、无序的环境里寻求机遇的过程中扮演积极承担风险角色的人。现在的他们,缺乏起码的冒险精神,显然承担不了这种责任、扮演不了这种角色。
《不堪承受的中国房市之重》连载之四第二篇《不堪承受的高房价之重》第一章:高房价对创业的挤出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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