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持有儒家思想的人不会敌视西方普世价值?如果让芮玛丽来回答这个问题,那么答案可能是否定的。但我远没有芮玛丽那样悲观。正如洛克和菲尔麦爵士就父权和君权的争论可见,儒家三纲中的君权和父权,在早年的欧洲也是有一定市场的。但也正如我们所见,在其后的思想观念的竞争中,上述三纲在西方世界逐步的被淘汰出局,进而进阶为目前的普世价值。那么,儒家又何尝不可呢?
作者:政经天一楼主韩和元
余英时说
近期,网上流传着一篇署名为余英时的,题为《具有儒家思想的人怎么会敌视西方普世价值?》的文章,文章写道:“西方的自由、平等种种观念,作为西方的普世价值是怎么样传到中国来的?你若是研究历史追溯到19世纪中叶以后,你就会发现这都是中国儒家自己搬来的。……当初最佩服西方这些法治、民主、普世价值的,其实是儒家。比如说薛福成,他就认为英美是中国三代以上才有的这个社会。所以康有为也就认为三代以上我们中国的制度是民主的,他把民主两个字用在夏商周三代以上的尧舜时代,那个时代不是靠世袭的,是传贤人的,谁做的最好,我们就选哪个人做领袖。所以我们要弄清楚,真正的儒家最初都是对西方现代的普世价值表示很高度的尊重的。”
对于余的这一观点,我想《同治中兴》一书的作者芮玛丽显然是不能苟同的。在《同治中兴》一书里,芮玛丽——这位来自美国的历史学家说道:“深受儒家文化影响的中国是命定地不可能步入近现代社会的。”原因是“中国之所以不能成功地适应近代世界潮流,其障碍不是帝国主义的侵略,不是满清统治,不是官场的愚昧,更不是偶然的历史事件,而是儒家学说本身的基本构成因素。”
儒家思想与三纲五常
儒家,又称儒学、孔孟思想、孔儒思想,是起源于中国并同时影响及流传至其他周遭东亚地区国家的文化主流思想、哲理与宗教体系。公元前5世纪由孔子创立,脱胎自周朝礼乐传统——周朝灭商后所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如何以周族极少的人口来统治广袤的中原大地,面临的是如何处理好人与人之间的政治关系。周人首先在政治上实行了封侯建国制,即分封制,在所封诸侯中,姬姓宗族约占三分之二的比例,这是“周人贵亲而尚齿” ,试图用血缘关系来划定贵族的等级地位,维护宗周统治的一种政治措施。上至周天子,中至诸侯卿大夫,下至士和庶民,各有其等级尊卑秩序,各安天命。
与这种政治措施相应的,周人在意识形态领域方面对传统礼乐进行了改造:将各种礼仪和音乐作了严格的等级规定,并且,各种礼仪所用的音乐主要是“雅乐”——即宗周丰镐的京畿之乐。对礼乐作如此改造,其目的是要用周人的标准来规范各族和各代礼乐的内容,并通过制度的形式推行到各个不同等级的统治阶级中去;其意义在于扩大周文化的影响,加强周人血亲联系和维护宗法等级秩序;其本质是“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 。这同样是一种政治手段,是从意识形态方面对周族小宗和外族实行统治的一种治国方略。周朝初期的礼乐为氏族贵族所专有,礼乐传授在官府,亦“学在官府”。到了春秋时代,这种“礼不下庶人”的制度逐步遭到破坏,也就是孔子为之悲叹的礼崩乐坏。
对西周礼乐文化和礼乐制度的传统,以及春秋时期“礼乐崩坏”的局面,出生于礼乐文化最盛的周朝第一封国——鲁国,因而对周朝礼乐文化和礼乐制度情有独钟的孔子,从具体的礼乐规范中探寻和揭示蕴涵于礼乐之中的内在精神实质以及它对于社会、政治和人生所具有的价值和意义,进而形成高于具体礼乐规范的“仁道”的思想体系。
在这个过程中,孔子根据周礼及名教(《管子·山至数》:昔者周人有天下,诸侯宾服,名教通於天下。)原则提出了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和仁义礼智等伦理道德观念。其后,孟子进而提出“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的“五伦”道德规范。到西汉时,董仲舒则按照他的“贵阳而贱阴”的阳尊阴卑理论,对五伦观念作了进一步的发挥,在其所著的《春秋繁露》一书里,明确的提出了三纲原理和五常之道。认为,在人伦关系中,君臣、父子、夫妻存在着天定的、永恒不变的主从关系:君为主、臣为从;父为主,子为从;夫为主,妻为从。即所谓的“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这三纲。董仲舒又认为,仁、义、礼、智、信五常之道则是处理君臣、父子、夫妻、上下尊卑关系的基本法则,治国者应该给予足够的重视。
也就是说,三纲五常(纲常)是自周礼而始,经由孔子和孟子强化,再由董仲舒最后确立的一套儒家伦理,也是儒家文化中的重要思想。该思想的内核换成时下的词汇就是一个有关君权父权和夫权的体系。而父权和夫权最终必然为君权服务,尤其是父权。譬如在古代,帝王就常以君父自居,而将人民视之为子(子民)。皇帝在申斥大臣时,常以无父无君为罪名。在这里君父是一体的,父权这时就为君权服务了。
不独儒家有三纲——菲尔麦爵士的父权和君权观
事实上,这不独是中国的传统,欧洲亦然。罗伯特·菲尔麦爵士认定“人类不是天生自由的”,这是他的绝对君主制的立足基础。为了证明这个重要论点,他的依据就告诉我们说:“人们生来就隶属于他们的父母”,因此不能够自由。他把来自于父母的这种威权叫“父权”或“父亲身份的权利”。
在罗伯特·菲尔麦爵士看来,这种父权开始于亚当,并且不断延续,在整个先祖时期使世界安宁无事;洪水时代时,它跟着挪亚和他的儿子们走出方舟,扶植并支持了人世间的一切君王;以色列人在埃及被奴役的时候,可怜的父权遭到压抑,最后总算“上帝赐予以色列人以诸王,才在父权政治中重新确立了一脉相承的权利”,这是一种古老而重要的权利。
通过这样的论述,罗伯特·菲尔麦爵士像中国的儒家士大夫一样,成功把父权与君权混为一谈了。
来自洛克的驳斥
对于菲尔麦爵士的上述观点,洛克在《政府论》里集中了火力予以了驳斥,洛克说:
“我以为我们的作者对于写作这类性质的论著并不是那样生疏,对于要讨论的问题也不是那样漫不经心,然而他竟由于大意而犯了他在自己的著作《混合君主制的无政府状态》一书中反对罕敦先生时指出的那个错误,他说:‘我责备作者的地方首先是对于君主制他并不曾给过我们任何一般的定义或说明,因为依照方法论的规则,他应该先下个定义。’依照方法论的同样规则,罗伯特爵士大可不必先告诉我们谁有父权,并就此大发一通议论,而是应该先告诉我们,他所说的‘父亲身份’或‘父亲的威权’究竟是什么。但是,如果他将整套理论的草图描绘成他自己想象中的宏伟形式再交给我们,也许他就会发觉这个‘父亲的威权’,这个父亲和君王的权力(他把两者混为一谈)会显出十分奇怪和可怕的模样,这种形象与儿童们想象中的父母或臣民们想象中的君王很不一样。所以,他像一个小心翼翼的医生那样,要给病人吞服一些苦味的或有腐蚀性的药水时,会把它和大量可以冲淡它的东西掺在一起,使病人在吞服那些被稀释了的药物时不致有多大感觉,也不致引起恶心。”
儒家会敌视普世价值吗?
那么,问题来了,持有儒家思想的人不会敌视西方普世价值吗?如果让芮玛丽来回答这个问题,那么答案可能是否定的。但我远没有芮玛丽那样悲观。正如洛克和菲尔麦爵士就父权和君权的争论可见,儒家三纲中的君权和父权——从女权运动的兴起也可从另一个侧面发现,事实上,在早年的欧洲,妇女同样从属于其丈夫,所以甚而可以说是三纲——在早年的欧洲也是有一定市场的。
但也正如我们所见,在其后的思想观念的竞争中,上述三纲,在欧洲逐步的被淘汰出局,进而进阶为目前的普世价值。既然欧洲人可以通过思想竞争的方法,将那些阻碍社会发展的观念予以淘汰,那么儒家又何尝不可呢?当然,由于三纲思想在欧洲的根基并不甚牢靠,而在中国却根深蒂固,要想让儒家不去敌视普世价值,去接纳普世价值,这个工作还真的任重而道远。
参考书目:【英】洛克.政府论【M】.湖南文艺出版社: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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