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蓬安:上任首日喝酒死亡,单位怎么补偿?


 周蓬安:上任首日喝酒死亡,单位怎么补偿?

1月12日,新华网一篇题为《黑龙江通报一农场官员上任首日喝酒死亡 8人被处理》的文章报道,1月11日中午,农垦建三江管理局鸭绿河农场党政一班人与新到职的副场长孙建、张岩等共9人一同就餐,席间有6人饮酒,孙建酒后到招待所休息,当晚7时左右出现呼吸异常现象,经农场医院抢救无效,于晚8时30分左右死亡。鸭绿河农场医院诊断其死亡原因为心源性猝死。

 

看到黑龙江官场因为喝酒而遭处分的张岩,让我很自然地想到了另一个张岩。即在军部与第39集团军的两名老部下喝酒,导致一人死亡被撤职,由正军降到副军免职,此前被媒体称为“解放军最年轻的军长”的原26集团军军长张岩。张岩少将生于1964年11月,2014年10月晋升为26集团军军长。农垦建三江管理局鸭绿河农场新任副场长张岩,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被免去副场长(试任)职务。

而在黑龙江省,此前一位大官也曾因喝酒而被降职使用。2013年7月,黑龙江副省级干部付晓光带领亲属前往镜泊湖风景区旅游,黑龙江省东京城林业局党委书记及局长在景区鹿苑岛宾馆公款宴请。东京城林业局的党委书记孟庆安陪酒后次日死亡。付晓光也因因私公款消费,大量饮酒并造成陪酒人员“一死一伤”的严重后果,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由副省级降为正局级。倒霉的是,付晓光还被媒体称为黑龙江“首虎”。要是搁在现在,相关部门都未必通报了。

当今中国,不时会出现反智现象,比如频频出现“将丧事当作喜事办”的荒唐事,就是因为组织者没有正常的价值观。比如造成153名矿工被困井下8天8夜,饱受寒冷、饥饿和极度惊恐,最终38人死亡的“山西王家岭煤矿透水事故”,竟被弄成“王家岭大救援”创造了煤矿救援史上的奇迹而大赞特赞,差点就拍成了国庆献礼片《八天八夜》,笔者曾发《拍矿难电影献国庆,是将丧事当作喜事办》进行批评。再比如造成442人遇难,成功获救仅12人(因救援获救的仅2人)的“‘东方之星’号客轮翻沉事件”,事后竟有99个集体和253名个人受到表彰。

 

但也有人硬是“把喜事弄成丧事”的,如鸭绿河农场新到任的这名副厂长。履新原本是一件非常喜庆的事,该农场党政班子设宴欢迎也不足为怪。但即使在公款吃喝泛滥、“八项规定”出台之前,饭桌上还是有“酒是公家的,身体是自己的”这么一说,如他这么在酒桌上“舍命陪君子”的新闻虽频繁出现,但相对于多达六、七位数的中国官员来说,那也毕竟是廖若晨星。

虽然“醉酒死”的官员在绝对数上并不是很多,但有些人死后得到的“特别待遇”却时常引发媒体和网友鞭挞。如广东韶关沙坪镇一位承包经营该镇水电站的老板邀请全体镇领导班子吃饭,喝茅台迎宾酒、白兰地系列洋酒,致一名副镇长当晚突发心肌梗塞猝死,事后死者几十名亲属包围政府数天,镇党委书记决定支付“75万元”高额赔偿,由财政资金埋单。此事一经网络曝光,舆论大哗。当地纪委最后决定,赔偿由公款支付改为由组织者与参与者承担。

而更为荒唐的,中国竟然还出现过“醉酒烈士”。2009年10月28日,深圳市宝安区村领导集体请西乡交警中队领导吃饭,席间喝掉一瓶6斤装、价值大约6000块钱的洋酒。交警中队警长陈录生当场醉死。家属在单位设灵堂,全村人来拜祭,丧事办了两周。结果单位赔偿家属65万元。

而更为荒唐的是,“醉酒死”的陈录生竟然被中队上报为因公牺牲并进而申报为英雄烈士。因为这种申报过于荒唐,而遭到警方内部人的举报,陈录生最终才没有成为“革命烈士”。而据西乡交警中队中队长谢飞勇接受采访时称:“我们谁不愿意警队里有个烈士?我这个当领导的也脸上有光啊,这也能够多给家属争取点抚恤!”谢飞勇解释,“烈士”也算是给陈录生一种名誉上的补偿。谢飞勇说,陈录生去世两三天后,交警中队就打了报告,称陈录生当天上午和下午都在工作,晚上也是在和麻布村书记谈工作,在谈工作的过程中猝死。报告请求上级将陈警官评定为因公牺牲,帮忙向民政部门申报烈士。

如此申报烈士的动机令人无语。如果没有内部举报,如果陈录生当初真的成为“烈士”,如今网上会不会出现质疑的声音?这很难说。

我相信孙建的家人一定要找组织给予补偿甚至找组织要政治待遇,这就相当尴尬了。因为孙建履新无疑是“因公”,中午喝酒及陪他喝酒的也都“涉公”,公费嘛。但毕竟是违规饮酒并导致死亡,公家不可能直接为此“埋单”。如果通过定性“因公牺牲”可获得较高的抚恤金,显然也不符合当前的大环境;如果直接用公款赔偿,该农场的职工肯定不答应,与该农场“八竿子打不着”的网民作为纳税人也不答应。而且该事件这么快就弄到网络上,建议效仿广东韶关沙坪镇的做法,干脆由组织者与参与者共同承担赔偿孙建亲属,免得把事情闹大,大家连“乌纱帽”也被弄丢。(我的公众号为“zhoupenga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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