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重金属污染环境的有效治理,政府发挥着污染监管、环境保护、综合治理、产业促进等重要作用,相关政策措施对环境修复产业的发展具有深刻影响。在监管方面,根据相关环境保护标准,加强工农业生产过程监管,对相关企业排放物及矿产资源开发活动区域周边环境质量开展污染物监测与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对存储设施、治污设施、处理设施及其周边环境的管理,并加强整治;在未受污染的环境保护方面,在保护区域内严格产业环境准入,对未污染土壤加强保护,从严管控污水灌溉和污泥农用,防止对耕地和水源地造成新污染,加强环境风险管控;在治理方面,对被污染耕地实施分类管理,重金属轻度污染土壤采取农艺调控、非粮作物修复等措施,确保耕地安全生产,重金属重度污染土壤,根据利用价值,采取物理化学修复或制定种植结构调整、退耕还林还草等措施;在产业促进方面,积极联合国家相关部门和科研院所开展修复试点示范与区域重金属土壤污染综合治理,鼓励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治理相关科技成果在地方企业的转移转化,引导和鼓励企业资金投入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加强政策引导,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开辟多元化投资渠道,鼓励企业开展修复技术集成和设备研发,承担土壤污染修复项目,推动土壤修复产业发展。近年来,通过与地方政府紧密合作,在广西环江流域、河南济源、云南个旧和会泽、江铜贵冶周边区域、湖南湘江流域等我国土壤重金属污染典型区域,开展了一定规模的连片修复试点工程,为我国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提供了治理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