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乡村旅游提升行动计划(2014-2017年)
《四川省乡村旅游提升行动计划(2014-2017年)》印发。
根据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日前印发的《四川省乡村旅游提升行动计划(2014-2017年)》的通知,到2017年,全省乡村旅游在2013年基础上,总收入占全省旅游总收入的比重提升5个百分点,带动1000万农民直接或间接就业,全省乡村旅游经营点(户)在2013年基础上增长50%,其中星级以上乡村旅游经营点5000个以上。
根据该计划,我省将实施精品建设工程,推进乡村旅游景区化、品牌化发展。计划要求在乡村旅游聚集区配套建设不同主题的“五个一”项目(一个自驾车营地、一个文化互动场所、一组休闲娱乐与户外运动项目、一组农事体验活动项目、一个生态与文化旅游节事活动),打造聚集性强、效益显著、功能完善、带动性大的乡村旅游度假区、A级景区、生态旅游示范区等品牌。到2017年,我省将创建乡村旅游类国家3A级以上景区和省级以上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及其他类别品牌100个,构建乡村旅游点—乡村旅游集群—乡村旅游带三级分布格局。
今年是乡村旅游提升计划的启动试点阶段,我省已遴选出法国四季庭园-五月玫瑰、阿署达坝田东篱乡村旅游项目、利州区龙潭山地农业主题公园、丹棱·桃花源乡村旅游提升项目等13个乡村旅游升级版示范项目先行先试。
四川省乡村旅游提升计划印发 到2017年带动1000万农民就业
2014年08月20日 来源: 四川日报
根据四川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日前印发的《四川省乡村旅游提升行动计划(2014-2017年)》的通知,到2017年,全省乡村旅游在2013年基础上,总收入占全省旅游总收入的比重提升5个百分点,带动1000万农民直接或间接就业,全省乡村旅游经营点(户)在2013年基础上增长50%,其中星级以上乡村旅游经营点5000个以上。
根据该计划,我省将实施精品建设工程,推进乡村旅游景区化、品牌化发展。计划要求在乡村旅游聚集区配套建设不同主题的“五个一”项目(一个自驾车营地、一个文化互动场所、一组休闲娱乐与户外运动项目、一组农事体验活动项目、一个生态与文化旅游节事活动),打造聚集性强、效益显著、功能完善、带动性大的乡村旅游度假区、A级景区、生态旅游示范区等品牌。到2017年,我省将创建乡村旅游类国家3A级以上景区和省级以上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及其他类别品牌100个,构建乡村旅游点—乡村旅游集群—乡村旅游带三级分布格局。
今年是乡村旅游提升计划的启动试点阶段,我省已遴选出法国四季庭园-五月玫瑰、阿署达坝田东篱乡村旅游项目、利州区龙潭山地农业主题公园、丹棱·桃花源乡村旅游提升项目等13个乡村旅游升级版示范项目先行先试。(记者刘星)
附: 四川省乡村旅游提升行动计划 (2014-2017年)
四川是中国乡村旅游发源地,对引领全国乡村旅游发展、推进我省新农村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但产品同质化、布局碎片化、经营粗放化等问题仍制约着乡村旅游综合效益的发挥。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旅游经济强省的意见》,促进乡村旅游向特色化、规模化、规范化、品牌化、国际化方向发展,结合实际,特制定乡村旅游提升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改革创新、突出特色、丰富业态、提升品质”的总体思路,以实施示范项目带动工程为抓手,以创新特色业态、完善标准体系等工作为重点,把乡村旅游基础做牢、规模做大、业态做特、产品做精、服务做优、环境做美、产业做强、品牌做响,全面提升乡村旅游发展水平,使乡村旅游成为农村经济发展中最具活力的增长点之一,四川成为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乡村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为建设旅游经济强省和实现“美丽繁荣和谐四川”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总体目标
1、全省乡村旅游综合效益显著增强。到2017年,全省乡村旅游在2013基础上,总收入占全省旅游总收入的比重提升5个百分点,为全省农民年人均增收贡献翻一番,发展乡村旅游的行政村数量翻一番;带动1000万农民直接或间接就业。
2、全省乡村旅游产业规模持续壮大。到2017年,全省乡村旅游经营点(户)在2013年基础上增长50%,其中星级以上的乡村旅游经营点5000个以上;新增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6个、示范点15个;创建省级乡村旅游强县(区、市)30个、特色乡镇100个、精品村寨200个;新评2000个省级特色业态乡村旅游经营点。
3、促进乡村旅游向聚集化、景区化、品牌化方向发展。创建乡村旅游类国家3A级以上景区和省级以上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及其它类别品牌100个。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示范项目带动工程
制定《四川乡村旅游提升发展示范项目管理办法》,坚持市场导向,分省、市(州)、县(市、区)三级,层层遴选和推进实施一批农旅、林旅、水旅、文旅、体旅等产业融合类,乡村度假、国际驿站、休闲农庄、森林人家、水上休闲等产品类,以及聚集发展区、灾后重建、扶贫移民、特色村镇(寨)、智慧乡村等综合类示范项目建设。每年省级20个(N类别),市(州)级100个(每个市州不少于3类),县(市、区)级200个,通过示范项目建设引领我省乡村旅游全面提升。
大力培育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乡村旅游产品,实现差异化发展。平原地区和丘陵地区要突出休闲(特色)农业、特色村镇(包括幸福美丽新村)、水上休闲、康体养生等类别;盆周山区要突出旅游扶贫、乡村度假、森林人家等类别;民族地区要突出民族村寨、民族风苑和乡村生态等类别;特大城市及5A级景区周边要突出国际驿站、乡村度假等类别产品打造。
大力推进连片成带聚集发展。围绕主要客源市场和现有资源禀赋,构建乡村旅游点—乡村旅游集群—乡村旅游带三级分布格局,引导乡村旅游项目和旅游要素优先向集群区和旅游带重组与集聚,打造多种类型的乡村旅游聚集区和旅游带,促进我省乡村旅游向区域型规模化方向发展。
(二)实施规划标准引领工程
1.编制一个规划纲要。健全和完善全省乡村旅游规划体系,编制《四川省乡村旅游发展规划纲要》,配套编制《四川省乡村旅游规范示范图册》。各市(州)、县(市、区)根据发展需要,编制本区域乡村旅游规划,加强与各类规划相衔接,确保规划落地。
2.建立健全一套乡村旅游标准体系。制定省级乡村旅游强县(市、区)、特色乡(镇)、精品村寨的评定标准,引导做大、做强、做特、做精;区分类别,编制示范项目建设导则,指导乡村旅游精品建设;细分产品业态,突出特色与创新,修订完善农家乐和乡村酒店等级评定标准(含休闲农庄、农家乐园、养生山庄、花果人家、生态渔庄、森林人家、创意文园、美食美味、民族风苑等特色业态经营点)。
3.编制一套乡村旅游管理与服务参考资料。编制一本四川各市(州)区域特色食材、特色食品、特色菜谱、特色气候景观等资料汇编;编制一套乡村旅游管理与服务培训教材;编制一本乡村旅游经典案例。
(三)实施精品建设工程
坚持以文化提升乡村旅游品质。加强对乡村文化遗产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利用,深挖我省丰富的农耕文化、历史文化、民族(民俗)文化、水文化等特色文化,在乡村旅游产品打造、建筑风貌、配套设施、接待服务、商品开发、演艺活动和宣传营销等方面全方位注入文化元素,注重文化创意,展示文化主题,营造文化氛围,塑造文化品牌,构建乡村旅游展示体系。
推进乡村旅游景区化、品牌化发展。各地要依托农业产业、森林景观、乡村聚落、水利风景等资源,聚集乡村旅游要素,推进乡村旅游景区化发展。在乡村旅游聚集区配套建设不同主题的“五个一”项目(一个自驾车营地、一个文化互动场所、一组休闲娱乐与户外运动项目、一组农事体验活动项目、一个生态与文化旅游节事活动),打造聚集性强、效益显著、功能完善、带动性大的乡村旅游度假区、A级景区、生态旅游示范区等品牌。
(四)实施基础环境提升工程,提升乡村旅游公共基础服务设施。
各地要围绕乡村旅游发展重点,实施乡村旅游公路设施达标工程,建立城镇到周边乡村旅游重要景点的公共交通网络,推进乡村自驾游营地建设;做好旅游通道标识系统、旅游厕所、旅游咨询服务站、汽车维修点、医疗急救体系等配套设施建设。乡村旅游经营点(户)要突出抓好厕所、厨房等达标提升工程。
加强乡村资源环境保护。重视营造乡村旅游良好的环境氛围,加强乡村环境承载能力监测,加快旅游乡村生活垃圾、污水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强化水资源、森林资源和生态资源保护,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现乡村可持续发展。
(五)实施服务质量提升工程
坚持依法治旅,完善乡村旅游管理综合协调机制,出台《四川省城镇和乡村居民利用自有住宅或者其他条件依法从事旅游经营管理办法》,引导成立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组织,充分发挥乡村旅游行业自律组织作用,建立乡村旅游经营服务者诚信信息发布等制度,维护“公平、规范、健康、有序”的市场秩序。提升乡村旅游服务质量,组织开展“游客喜爱的百家乡村旅游企业”、“游客喜爱的千家乡村旅游经营户”评选活动。
(六)实施乡村旅游智慧工程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乡村旅游信息网站和气象交通等多种信息发布系统,支持乡村旅游集聚区(景区)建设以自动化导览讲解、信息联播、客流实时采集监控、电子售票、电子商务、旅游管理等为主要内容的数字管理系统,向游客提供“一站式”旅游信息网络服务。
(七)实施乡村旅游人力资源培养培训工程实施“乡村旅游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和“乡村旅游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分级、分类、分批抓好乡村旅游经营管理者和从业人员的培训,扶持一批乡村旅游经纪人。利用国家西部旅游人才培训基地网络培训平台开展乡村旅游网络教育培训,开展旅游培训机构、院校、星级酒店与乡村旅游特色经营户(点)结对帮扶活动。
(八)实施乡村旅游商品开发工程鼓励各地扶持开发具有观赏性、艺术性、实用性和民族(民俗)特色、地方特点的乡村旅游商品,全省范围内统一使用标识、名称以及本地旅游形象图案,推出“四川乡村礼物”系列品牌。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推动农林渔牧产品向旅游商品转化,做好深加工与精细化开发,加快乡村旅游购物网点建设。
(九)实施乡村旅游宣传营销提升工程1.建立全省乡村旅游营销联动机制。认真做好市场调研,以客源市场、游客喜好、消费水平等为依据,统筹制定营销计划,整合所有资源,实施多种营销方式,完善各类网络、微博、微信、短信、广播电视、户外广告等全方位信息传播体系。
2.做大乡村旅游节庆活动。做大四川乡村文化旅游节、四川花卉(果类)生态旅游节等乡村旅游节庆活动,策划丰富多彩的乡村农事节庆、民族(民俗)节庆活动,强化重大旅游节会的品牌效应。
(十)实施藏区乡村旅游扶持提升工程将发展乡村旅游作为四川藏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农牧民增收致富的先导产业。围绕《四川藏区旅游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提出的精品旅游环线建设,以藏区特色文化旅游城镇(村寨)为核心,聚集连片建设乡村旅游目的地(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以藏家乐园、藏族风苑、国际驿站为主体,培育特色乡村旅游新业态;以高原生态、藏民族文化为内涵,打造多元乡村体验旅游产品。
三、实施方法与步骤
(一)实施方法
1、建立严格的示范项目遴选制度。省级示范项目的遴选,每年3月份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申报,市(州)从本级示范项目中推荐,省旅游局会同省委农工委、省发改委、住建厅、文化厅、农业厅、林业厅、水利厅、扶贫移民局等相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审,确定省级示范项目名单。市(州)、县(市、区)级示范项目遴选参照此方法实施。
2、实行明确的分级负责制。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本级乡村旅游提升行动计划的领导者,是各级示范项目建设的组织者与实施者,负责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制定有关政策,做好各项工作。市(州)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重点抓好本地区乡村旅游提升行动计划的组织领导、督查指导等工作。省级相关部门重点抓好法规政策研究与制定、规划标准体系建立等工作,会同市(州)、县(市、区)共同抓好示范项目落地及经验推广,对列入省级的示范项目给予重点指导与扶持。
3、创新融合发展工作路径。坚持把乡村旅游提升发展与新型城镇化、幸福美丽新村、农(林)业产业基地(园区)、农村文化、扶贫开发、灾后重建、藏(彝)区富民安康工程、村村通等工作结合起来,整合资源,加强规划衔接,深化产业融合,共同推进乡村旅游业态创新与品牌打造。农业和旅游部门要充分利用农业产业资源,重点抓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类示范项目及其休闲农庄等产品的打造;林业和旅游部门要充分利用集体林等资源,重点抓好乡村生态旅游类示范项目及其森林人家等产品的打造;水利和旅游部门要充分利用水利风景名胜区、水文化等资源,重点抓好休闲渔庄、水上乐园等产品的打造;农村工作综合部门和文化、住建、旅游等部门重点抓好精品文化旅游村寨的打造;住建和旅游部门充分利用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品牌资源,重点抓好旅游特色镇(村)的建设;体育和旅游部门要重点抓好乡村休闲运动类产品的打造;发改、住建、文化和旅游等部门要重点抓好灾后重建类乡村旅游示范项目的推进;扶贫移民和旅游部门要重点抓好乡村旅游扶贫类示范项目推进;发改、商务、旅游等部门要共同抓好乡村旅游聚集发展区的建设;广电、科技和旅游部门要共同抓好乡村旅游智慧工程建设。用乡村旅游统筹推进第一、第二、第三产业深度融合,形成协调互动的良好发展格局。
4、创新经营管理模式。正确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在兼顾农民利益基础上,引进各类经济实体和品牌管理公司进行市场化运作,积极探索农户独立经营、景区管委会+公司+农户、公司+农户、合作社(协会、村支两委)+农户、乡村旅游+旅行社(营销网络公司)、股份合作制等多种经营模式。
5、充分发挥专家学者智库作用。各级要组建专家团队,在规划编制、方案论证、标准建立、文化创意、技术咨询等方面献计献策,开展结对子帮扶活动。
6、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各地在推进乡村旅游提升行动过程中,要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利益,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其主体作用,培养造就一支有文化、懂业务、会经营、善管理的高素质农民从业队伍。
(二)实施步骤
1、启动试点阶段。2014年出台《四川省乡村旅游提升行动计划》,开展动员工作。完成各级乡村旅游管理体系建设,编制完成乡村旅游规划、标准体系;遴选10个以上乡村旅游提升发展示范项目进行先行先试,为全面开展乡村旅游提升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2、重点推进阶段。2015年全面贯彻落实《四川省乡村旅游提升行动计划》,加大标准宣贯力度,分层次开展乡村旅游提升发展示范项目建设,全面推进规划与标准的实施,开展各类品牌创建,促进我省乡村旅游发展有较大突破。
3、总结推广阶段。2016—2017年不断总结示范项目建设经验,通过现场会等形式开展经验交流与推广,创建品牌,强化营销,促进我省乡村旅游全面提升。
四、保障措施
(一)构建“五级联动”的乡村旅游管理体系。充分发挥省旅游产业领导小组的作用,领导和统筹全省乡村旅游提升发展工作。省旅游局专设乡村旅游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全省乡村旅游提升发展工作。推动市(州)、县(市、区)建立乡村旅游发展综合协调机构和专设管理科(股)室,乡(镇)建立乡村旅游办公室,村(寨)建立乡村旅游工作站(与村民自治机构合一)。各市(州)、县(市、区)要建立和完善乡村旅游行业自律组织,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与纽带作用。
(二)建立部门协作推进机制。各级要建立乡村旅游提升发展工作例会制度。旅游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住建、农业、林业、文化、水利、体育等部门要会同旅游部门共同抓好乡村旅游业态创新与精品建设;交通、电力、通信、广电、科技、环保、气象等部门要积极支持乡村旅游基础服务设施建设;发改、财税、扶贫等部门要加大乡村旅游提升发展重点项目资金支持;公安消防、卫生与食品药品、工商等部门要会同旅游部门共同抓好乡村旅游市场的监管。
(三)加大乡村旅游政策扶持力度。用好、用足有关政策,建立“政府扶持、金融支持、社会投资、农民投入”的多元化投入体系。创新乡村旅游金融服务,保障乡村旅游建设用地,积极探索在荒山、荒坡、荒滩、废弃矿山、集体林地、腾退宅基地、空置民房等进行乡村旅游项目开发。省旅游发展资金及其他相关专项资金对列入省级乡村旅游提升示范项目给予适当补助,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加大支持力度。
(四)建立乡村旅游目标考核制度。建立科学的乡村旅游统计与考核评价体系,将乡村旅游接待人数、收入、贡献率、政府引导性投资、带动就业人数、促进农民增收、精品建设情况和列入省级示范项目数量等主要指标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考核,同时作为创建四川省旅游强县(市、区)的重要指标。
四川省乡村旅游提升行动计划(2014-2017年)
评论
11 vi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