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人才职称评定 不分单位性质享同等待遇


 

文化产业人才职称评定 不分单位性质享同等待遇


来源:沈阳网

 

沈阳晚报、沈阳网讯(记者唐心萌) 7月25日,省政府法制办公布了《辽宁省文化产业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省政府有关部门应完善文化产业人才职称评定、评估和奖励制度,对各级各类文化产业人才,不分单位所有制性质,在评优(推优)文艺作品、表彰奖励先进、职称评定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鼓励民族(传统)文化的技艺大师、传人收徒授业。以师承关系学习民族(传统)技艺,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享受相应的人才待遇。

此外,市、县人民政府应当重点鼓励和扶持特色工艺品、演艺娱乐、文化旅游、节庆展览等文化产业发展。鼓励挖掘、保护、发展中华老字号等民间特色传统技艺和服务理念,鼓励特色文化企业申报原产地标记。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采取贴息、补助、奖励等方式,支持文化企业发展,将文化创意园区建设和创意设计产品研发纳入本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