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蓬安:“武长顺案”缘何久拖不决?


周蓬安:“武长顺案”缘何久拖不决?

天津在整治买官卖官方面,建立了买官卖官问题“特别监督档案”。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受贿案件中涉及买官卖官问题人员情况进行梳理排查,对涉及武长顺案的108人进行逐人排查,共涉及12名行贿买官人员,分别进行了问责处理。(12月26日《新京报》)

 

以上是中央第三巡视组向天津市委反馈巡视“回头看”意见的部分内容。武长顺“落马”前担任天津市公安局长、天津市政协副主席,在天津公安系统任职44年,其中担任过11年的天津市公安局副局长兼公安交管局局长和11年的天津市公安局局长,根深叶茂,关系众多。窃以为,若武长顺真的仅仅有12名干部向他“买官”,我是真的不好意思再说武长顺贪婪了,甚至可以说由武长顺执掌的天津市公安系统还是相当“风清气顺”滴。

记得2015年4月2日《光明网》一篇题为《原天津公安局长武长顺案情曝光:涉案金额74亿》的文章就曾报道,有关部门向天津市政法系统干部通报武长顺涉案情况时表示,仅天津市公安系统给武长顺行贿者就有23名,卖官收入8400万元。

当然,这二者并不完全对等,因为公安系统给武长顺行贿者不一定全是“买官”,或许也有在做公安局生意的。但按照常理推断,内部人员行贿局长,“买官”的可能性肯定最大。

有关“武长顺案”,可以用“久拖不决”来形容其进展。武长顺于2014年7月20日被查,至今已有29个月,目前仅处于“被提起公诉”阶段,还没有“过堂”。而在“十八大”之后至武长顺“落马”之前被查的40名高官中,至今仍未判决的仅有3人,分别是华润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宋林,青海省委常委、西宁市委书记毛小兵和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副主席苏荣

这三人的情况也是相当复杂。今年1月6日,兰州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毛小兵受贿、挪用公款案,认定其索贿、受贿1.048亿元,另挪用公款4亿元。毛小兵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宣布择期宣判。快一周年了还未宣判,“毛小兵案”也成“择期”时间最长的“涉虎”案件。以笔者判断,“毛小兵案”或在本周了结,不会带入明年。“毛小兵案”的复杂之处,或许只因其曾经“亦官亦商”,导致关系复杂。

宋林2014年4月17日“落马”,直到本月18日才被提起公诉,成为被查到公诉时间跨度最长的高官,且至今仍未披露其涉案金额,估计要等到他被查三周年之后才会有结果了。“宋林案”的复杂之处,或许在于其涉案金额“惊人”上。

而苏荣作为“副国级”高官,于2014年6月14日被查,直到今年7月13日才被起诉,至今也未“过堂”。他的问题,应该是涉及人数太多,有待于一个个搞清楚。

此外,武长顺于今年6月被提起公诉,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单位行贿、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共六项罪名,成为迄今为止罪名最多的“落马”高官,这也是“武长顺案”久拖不决的重要原因。

武长顺的最后结局究竟会怎样?笔者在《“罪人之最”武长顺,会被判死吗?》一文中曾分析其“五大特点”:一是涉案金额巨大,除“军虎”谷俊山外无出其右;二是白天当公安局长,晚上当董事长;三是“爱吃窝边草”,道德极其败坏;四是行贿上级、“受贿”下级,带坏了一个集体;五是“武爷”称号名震津门。

尤其是“爱吃窝边草”问题,武长顺也是做到了极致,必然引发“公愤”。有媒体披露,武长顺长期与多名女性通奸,其中四名公安系统的女性为其生育非婚生子女。除包养警花外,还与一名女艺人和数名女大学生非法同居,先后生育了九个私生子。

而最为严重的,是最高领导人发话了。此前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一次会议上曾说“(天津)有个武爷,天津的停车场都成他们家的了,无法无天……十八大后还这么疯狂,前所未闻。”

分析十八大之后落马并已结案的52名高官判决结果,除亲手杀人且“四罪并罚”的内蒙古政协原副主席、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赵黎平外,还尚无一人被判处“真死刑”。被判处死缓的也仅有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白恩培及广东省政协主席朱明国两人,其中白恩培还被判“终身监禁”。

我想,犯有“六宗罪”且让众多“警花”蒙羞的武长顺结局应该不会太好,在他身上突破“贪官不死”铁律也未尝没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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