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各生产要素在增量价值分配中所占比重的相关因素


根据西方经济学的理论描述,资金、资源、劳动、技术和管理构成初始形态生产要素,在信用货币经济条件下,资金实际上是一种信用货币,资金只是作为企业从事生产经营的必要条件和外部条件而存在,其本身不会作为物理属性在生产过程中通过与资源、劳动、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相结合的方式,直接参与社会生产,而是必须通过交换的方式,实现由价值形态向使用价值形态的转变,其具体表现为通过资金购买原材料、生产设备以及生产场地的方式,实现其与资源、劳动、技术和管理的结合,并通过生产环节生产出另外一种形态的使用价值。根据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资源以及资金使用价值的表现形态如原材料、生产设备以及生产场地等非劳动要素,在生产过程中并不能创造增量价值,而只是作为价值创造的必要条件,转移其自身价值。劳动、技术以及管理等生产要素形态,在生产过程中不但能够创造其自身再生产的价值,而且还能够创造超过其自身价值之上的新增价值。
(一)不同生产方式的影响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理论上而言,虽然非劳动要素在生产过程中并不创造新的价值,但是其作为社会再生产以及增量价值产生的必要条件,可以参与增量价值的分配。至于不同生产要素在增量价值中分配的比例如何确定?其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各生产要素供求的稀缺程度。理论上而言,生产要素供求的稀缺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又与一定时期社会生产方式密切相关。具体言之,在以资源消耗为主导的生产方式下,资金、资源在社会增量价值分配中处于主导地位,劳动、技术和管理在增量价值分配中处于从属地位;而在劳动密集型的生产方式下,劳动要素在增量价值分配中处于主导地位,其它要素在增量价值分配中处于从属地位;在以技术为主导的生产方式下,技术和管理在增量价值分配中处于主导地位,其它要素在增量价值分配中处于从属地位。当然,上述生产要素参与增量价值分配的前提条件,就在于各生产要素只有在完成自身价值补偿之后,才能进行增量价值的分配。换而言之,一定时期社会再生产过程中增量价值的分配,是以存量生产要素的价值消耗得到有效补偿作为前提条件的。
(二)不同融资方式的影响
在信用货币经济条件下,作为初始形态生产要素如劳动、技术、管理以及资源的价值表现形式-资金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发挥了桥梁和纽带作用,理论上说,资金的稀缺程度一方面取决于货币当局的货币供给规模;另一方面也取决于资金的运行渠道以及生产要素的组合模式。具体言之,当央行扩大货币资金供给规模时,整个社会资金供给充足,以利率作为表现形式的资金价格相对较低,其在一定程度上说明资金在社会增量价值创造中所占的份额相对较小。在货币资金总量一定的条件下,资金在社会增量价值分配中所占份额在很大程度取决于资金的运行渠道以及生产要素的组合模式,理论上而言,在不存在严格的资金运行管制的市场模式下,资金与技术、资源、管理以及劳动等生产要素的组合相对容易,由此导致资金的稀缺性相对减少,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资金在增量价值分配中所占的比重。在现实经济运行中,如果以经营资金为主要业务的银行业高度垄断,并且管理机构在资金运用上还存在诸多限制性条件,那么,其就在某种程度上加大了资金的稀缺性,使资金不能很好地实现与资源、技术、管理以及劳动的对接,从而不利于实体经济的发展。相反,如果资金供给机构较多,资金可以自由流动,则相对于资金供给垄断而言,资金的稀缺程度将大大降低。而且通过资金供给机构之间的自由竞争,在很大程度上可以使资金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市场价格。

就生产要素组合模式而言,在间接融资为主导的融资模式下,资金与劳动、技术、管理以及资源之间的结合必须依靠金融机构的贷款才能实现,其在很大程度上使金融机构掌握了较大的资金供给决定权,从而为高额资金垄断价格的形成提供了有利条件。在直接融资的生产要素组合模式下,一方面,资金与资源、技术、管理以及劳动等生产要素通过证券市场、债券市场实现了有效的结合,其在很大程度上充分反映了资金以及其它生产要素的供求关系,从而确保了这些生产要素根据其稀缺程度参与增量价值分配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在金融市场高度发达的条件下,资源、技术、劳动及管理要素自身也可以作为金融化产品在金融市场进行交易,其一方面在很大程度上加快了资金与资源、技术、劳动和管理等生产要素相结合的速度;另一方面,也使资金、资源、技术以及管理等生产要素供求状况,通过金融市场充分地反映出来,从而进一步确保了上述各生产要素参与增量价值分配的合理性。由此可见,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要素能否科学、合理地参与增量价值分配,在很大程度上与金融市场的发达程度密切相关。具体言之,就一个十分发达的金融市场而言,资源、技术、管理以及劳动都可以根据其使用的预期回报率折换成一定的金融产品,这些产品在现实经济活动中主要表现为以生产要素参与生产的数量和质量为依据折算成一定数量的股权,通过这种股权的折算,将资源、劳动、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转换为与资金同质的价值形态,通过生产要素市场的交易,形成合理的交易价格,然后再通过不同比例投资入股的方式,使不同生产要素根据其在总资本所占的比重,按比例对于价值增值部分进行分配。理论上而言,这种分配方式应该是相对合理的。如果金融市场不发达,作为初始生产要素形态的资金、资源、技术、劳动和管理,一方面很难通过有效的金融市场实现快速的结合,生产要素组合时间的相对延长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市场经济的运行效率;另一方面,在一个不发达的金融市场中,生产要素在生产中的贡献程度很难通过市场价格或者价值增值的分配规则体现出来。例如,一个对于宏观经济和行业经济分析非常透彻的人,他要寻求与资本的结合,从事某种行业或产品的生产,由于实体经济延续时间较长,并且某一行业或产品的发展在时间上也存在诸多的不确定性,一无所有的他,可能就无法获取资本的支持,即使获取了资本的支持,其在企业经营收益中所获取的份额一定非常少。如果在一个十分发达的金融市场中,企业的市场价值都通过股票形式反映出来,那么,一无所有的他,就可以通过借入资本、合作投资、融资融券交易等方式,将自己对于行业或产品发展方向的判断,通过证券投资的方式体现出来,在证券投资中,投资人的判断是证券投资获利的主要原因,较之于发展实体经济的资本贡献而言,通过投资于标准化的金融产品,此人就可以获取较大的收入份额,以此真正地体现其依据专业知识所做的贡献。当然,由于金融市场自身不直接产生财富,从实体经济角度分析,此人主要通过对于自己看好的上市公司进行资本投资的方式,使上市公司获取了可用于实体经济经营的资本[1],通过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使上市公司获取了较大的利润,然后再通过股票这个价格杠杆体现出来。由此可见,通过金融市场对于上市公司进行资本投资的前提条件,仍然在于上市公司能够取得较好的实体经济投资收益。



[1]一般而言,这种方式直接表现在一级市场投资方面,二级市场投资其实也是一种对于上市公司间接的资本投资,其主要表现为通过上市公司股东之间的互换,实现资本投资所有权的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