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夫助你敛财时,怎不自称受害者?
今年48岁的何文原为贵州省遵义电视台记者。一审审理结果显示,何文在采访中结识了时任遵义地区行署副专员、遵义市副市长的程孟仁。1997年,30岁的何文与44岁的程孟仁发展为情人关系。(99月25日《法制晚报》)
情夫、情妇同堂受审,在中国比比皆是,但给观众留下最深印象的当数被称作“京城第一贪”的北京市门头沟原副区长闫永喜与情妇毛旭东了。闫永喜因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2012年10月终审被判处无期徒刑。毛旭东因犯贪污罪和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有意思的是,2015年2月,其子给同学父亲尹某328万元想把闫永喜捞出,结果全被骗光。尹某因诈骗罪、合同诈骗罪被海淀法院决定执行刑期18年。
与闫永喜、毛旭东相互推卸罪责所不同的是,一些情夫、情妇同堂受审时,法庭竟成了两人“秀恩爱”的舞台。上周五,广东省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李和平和情妇马悦双双在广州中院受审。庭上,李和平还为马悦求情,希望法庭轻判她。马悦则称希望大家不要戴着有色眼镜看他们。
同样在庭上秀恩爱的还有广州市卫生局原副局长邱春雷与情妇曹淑君,二人在各自庭审中,均翻供否认贿赂之事,并称两人多年一直保持有情人关系,她们爱情始于有“共同话题”,和金钱毫无关系,也无金钱往来。
安徽阜阳市原人大副主任、太和县原县委书记刘家坤与情妇赵晓莉同堂受审时,承认所有指控,多次表示认罪服法。提起6岁的儿子无人照料,刘家坤几次落泪,恳请法庭对赵晓莉从轻处罚,使她能早日刑满出狱照顾儿子。
程孟仁、何文这一对与闫永喜、毛旭东一样,也是男方“不够种”,女方“没意思”。法庭上程孟仁的辩护人称,程孟仁与何文共同受贿的1800万余元,程孟仁不应该构成受贿罪。程孟仁未占有和分配所谓的共同受贿钱款,程孟仁与何文之间系受托人与请托人关系。
而何文向检方表示,她收受的钱有些程孟仁当时知道,有些不知道,但后来都告诉他了。被问及这些钱如何使用时,程孟仁是否有支配权,她说这些钱都不是自己的。
无论双方如何将罪责推给对方,贵州省高级法院终审还是以受贿罪分别判处程孟仁、何文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笔者在几年前即撰文《宁傍“大款”,勿侍“大官”》,以提醒那些已成官员“情妇”,或即将成为官员“情妇”的女人们,做贪官“情妇”风险大,投入产出比并不高,应该尽快醒悟,远离贪官。可是良药苦口,一些贪图虚荣的女人很难听进我的忠告,结果家庭破裂,人财两空,更是身败名裂。
何文作为遵义电视台的记者,在当地也是令人羡慕的职业,“三口之家”原本肯定也够体面,而傍上遵义市副市长,后升为贵州省交通厅厅长的程孟仁后,就变得“人不人,鬼不鬼”了,虽在经济上得到了“飞跃”,但这仅仅是“虚赚”,因为这些钱不一定真的提高了你的生活品质,有的人存下成吨的现金,最后还是被国家没收。何文30多岁时与老公离婚,为了躲避程孟仁,竟带着孩子上北京发展。可惜一错再错,与程孟仁再续“情妇、情夫”之缘,并合伙大肆“捞钱”,如今不仅仅鸡飞蛋打,余生还将在监狱中度过,这一辈子实在是亏大了。
不过与其它情夫、情妇双双受审案例不同的是,此前一般都是身为官员的情夫先“落马”,寄生于被查贪官的“情妇”随后归案。而程孟仁与何文一案却正好相反,2012年8月22日,何文被双规;2012年底,59岁的程孟仁退居二线后,担任贵州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直到2013年7月26日,程孟仁才被刑事拘留。
据媒体报道,何文称自己是基于感情才跟程孟仁在一起的,她作为程孟仁的情人,自己也是受害者。
我就纳闷了,何文既然从来没想过要和程孟仁结婚,为何还要坚持与程孟仁粘在一起?难道认为做程孟仁的“情妇”更好?不过笔者还是要对何文提出质疑:情夫程孟仁助你敛财的时候,怎不说自己是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