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技能与扩大人脉资源,而是在长达几十年的从业时间中,能不能对坚守社会正义“从一而终”。“真正的律师,应该是一团火。从点燃的那一刻,就要持续发光散热。尤其是对社会正义的追求,要有义无反顾的精神。”
职业道德比业务能力更重要
从小便充满责任感,关注社会发展的郭文贵,在2000年经人推荐进入《天津公安报》做记者,负责跑口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等政法部门。初 入法制记者这一行业,好强的他希望自己能迅速成长,于是就主动多跑多写,接触了大量的政法人员和案件,在完成案例报道工作内容的同时也培养了他的法律意 识、懂得了不少法律知识。在冷静观察政法队伍中律师的职业后,他发现,从法规到人情、从现实到真实、从绝望到希望,律师是个贴满了标签的工作与身份,每个 标签的涵义都凝重而严肃。
案件的胜诉是不是律师工作的终止符?郭文贵认为,这是值得所有从业者重视的问题。“在实践中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仅仅表现为某一具体案件的胜诉与否,更重要的是要维护好蕴含其间的当事人更深层次的预期利益,努力使当事人的利益最大化。”
律师是实践性很强的职业。无疑,一名合格的律师必须具备两个素养:职业道德与业务素质。郭文贵认为,任何时候,职业道德都重于业务能力。诚信,是他最推崇的品德。“尤其是作为律师,诚信更是最基本的道德和法律要求,也是律师执业活动的生命线。”
做公益律师帮助弱势群体
在司法实践中,郭文贵看到了不同的问题,也了解了各种群体,其中就包括农民工群体和青少年群体。他说,不应该把公益律师单独地列为一个群体,公 益服务应成为每个律师应尽的义务。“律师公益的行为范围非常广,比如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到学校义务普法、给立法提出建议等,这都是公益。”
郭文贵说,选择做律师是自己人生的重要转折点,而选择进行公益服务不是一时意气,而是理想。这些年,不管遇到多难的困境,郭文贵从没想过放弃, 从事公益服务所需要的资金也全部是自掏腰包。2003年《法律援助条例》出台后,法律援助机构向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及社会组织人员支付办案补贴有了明 确规定。正常情况下由法律援助机构交办的案件都有补贴,但他从来没有领取过任何补贴。“如果获取补贴,有悖于我做法律援助案件的初衷。”他笑说,好多案件 可能并不属于法律援助条例中规定的范畴,但自己仍然始终坚持免费代理,固执地去做。“因为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从事公益活动,收获的快乐远远大于自己的付 出!”
“任何一个社会都需要一批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关心社会的人走在前面,做推动社会进步的探路者。我愿意接受这种挑战。”
情理法中坚守正义原则
今年春天,郭文贵接受了一件为买房假离婚变真离婚的案件。
当时由于国家和地方都有限购的政策,为了买二套房,当事人与妻子口头协议假离婚,并签署了“婚生子由女方抚养,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3500元; 夫妻共同财产20万元归女方所有”的离婚协议。但是,二套房买后半年,妻子仍拒绝复婚。此时,当事人才发现,妻子早已有外心,与他离婚是蓄谋已久。
面对妻子假戏真做、面对被动的每月3500元抚养费,面对辛辛苦苦积攒数年的20万元存款被骗,当事人心生愤恨,精心策划着要走极端报复前妻,“你害得我生不如死,你休想好过,大不了鱼死网破!”
就在当事人精神恍惚,准备实施损人不利己的报复行为时,他被父母强行带到了律师所。在接受当事人及其父母的咨询时,郭文贵的第一反应是先进行心 理疏导,毕竟事已发生,无法改变被动的事实。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耐心开导,当事人郁结的脸上露出微笑。他请求郭文贵律师一定帮他代理官司。
接受委托后,郭文贵经过分析案情作出判断,虽然在离婚协议中当事人前妻有欺诈行为,属于可撤销的情形,但限于举证困难,且当事人属于完全行为能 力人,其对自己的签字要负责。故对离婚协议书打撤销风险较大。郭文贵另行设计了两个方案:一个是抚养费纠纷,以情势变更为突破点将3500元变更减少。另 一个是孩子探望权纠纷,因协议中未作出约定,属于法定审理范畴。
为了达到预想的目的,郭文贵通过正常渠道向法院有关负责人反映了该抚养费纠纷在立案中遇到的问题。经过深入地从理论到实践的探讨,有关负责人指 示法庭在审理探望权纠纷中附带对抚养费纠纷进行调解。探望权纠纷开庭当天,郭文贵一再劝告当事人要理智、冷静、克制自己的情绪。最终,在律师的配合下,经 过法官主持调解工作,达成原被告双方认可的协议:当事人每月向前妻支付1000元抚养费,以及当事人每月享有探望两次孩子的权利。
“像这样的案子,尽管婚姻关系不存在,但双方仍是孩子的父母,所以一定要尽力在情、理、法中找平衡。”郭文贵说,法是恒定的,而情与理却因角度 不同而呈现不同的面貌。让他感到无奈的是,虽然人们的法律意识日益增强,可一旦发现“动情”对自己有利,又会不由自主地选择先情理后法律。
要为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对律师这个职业也不再陌生。但对民众来说,律师职业的表现似乎大多是为私人利益服务的。郭文贵认为,律师还是公共 利益的维系者,而这点也到了该向民众普及的时候了。“创设律师制度的初衷就是使每位公民都能够通过律师的执业活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不管是小案还是大案,律师每天都在办案。但如果仅仅是停留在办案的角度,在郭文贵看来,这还不是合格的律师。“一个高明的律师应该努力通过办 案,表达诉求、收集民意、探求规律、提炼要点,并最终将办案形成有利于完善公共利益、有利于引领社会发展的议案。不管你是大律师还是小律师,你都有义务、 有责任追求这种从规律到法律的代表性,从而达到走向法治的目标。一个案子的解决可能是一个人受益,但一个议案的出台则可能是全社会受益。”
为了实现自己的社会责任,郭文贵目前正在整理自己所经手的30个经典案例。他认为,将自己的办案经验、办案技巧、办案智慧写成文字,让更多的人从中受益,应该是律师追求的一个成功境界。
原标题:知名公益律师郭文贵:追求正义要义无反顾。贵阳刑事www.gzsif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