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4 年9月严复兼“充天津水师营务”
严孝潜
1884年
1884年这一年,刚好有王凤喈等九名学生,从美国学成归国,严复又要求把他们分配到北洋水师学堂任帮教,或上练船带领学生练习,以充实学堂的教学力量。(《天津河东政协文史资料第七辑》第34页)
1884年2月
1884年2月15日(正月十九),吴仲翔根据严复的建议,写报告给李鸿章提请变通办理章程的一些规定。
吴仲翔的报告称:
“为详请事,窃查水师学堂章程内开,学生按季考试西学,除列榜例奨银两外,屡列一班前三名、前六名者,分别加赡并赏给功脾衣料;屡列二三班前三名者,酌予拔班;其第一二班学生连考三次,本班末三名者,以次降班;第三班学生连考三次,本班末三名者,应行剔退。在立法之初原期赏罚并行惩劝互寓。开堂以来,循照办理,业经两载,有奇惟学生,入堂既有后先,禀质亦可高下,教习分班课导按序指陈,阅时既久诸生造诣所殝,遂各视其班成为次第拔班降班於课程两觉,有礙其连考。本班末三名者,自非断难造就,又未便轻予剔退,若以入堂较久径从宽免,则又嫌於有劝无惩,用思所以变通办理,拟请嗣后驾驶管轮两堂学生,季考列在本班末数名者,酌予罚扣赡银,每班人数在三十名左右者,以末三名为率;在二十名左右者,以末二名为率;在十名左右者,以末一名为率。均自本季考后之日起,按月罚扣赡银一两,以示惩儆。各该生如果耻不若人深自刻励,下季考试能不再列本班应罚名数以内,当将所扣银两照数给还,倘其仍列等末,除照旧按月罚扣外,即将前次所扣之款充作优等加赏银两庶媿奋之,余学业为之顿进,仍不失主法之初,惩劝互寓之意。是否有当理合详请宪台察核批示祇遵” (《北洋纪事》第十本《水师学堂》:《光绪十年正月十九日水师学堂吴仲翔详北洋大臣李》)
章程原规定视学生季考成绩而拔班、降班,改为以后每班季考最后数名学生酌予罚扣赡银,如下季考试能不再列本班应罚名数以内,则将所扣银两照数给还,以资鼓励。
1884年5月
1884年5月4日(四月初十),清政府命李鸿章办理中法和议。
1884年5月11日(四月十七),李鸿章与法国水师总兵福禄诺在天津签订了中法简明条款五项(又称《李福协定》)。
1884年8月
1884年8月23日(七月初三),中法福州马尾海战爆发,福建水师几乎全军覆没。
中法马江海战时,严复五叔父严厚甫“君愤不顾身,纠上下崎诸严练为乡兵,以备巷战。”后来清政府以办团练乡兵有功,荐为“教谕”。
1884年8月26日(七月初六),清政府被迫对法宣战。
1884年9月
1884年9月5日(七月十六日),当时会办江南防务的陈宝琛,向光绪皇帝上《请募勇参用西法教练折》。请调天津水师学堂教习严宗光、薩镇冰等。
奏折以马江战役福建水师溃败,奏请加强南洋水师,其中特别提到“募兵不难,难于选将”,因此请调天津水师学堂教习严宗光、薩镇冰等,认为他们“秉资明毅,洞晓泰西战法,可任以督率教练”。但光绪皇帝没有给予批示。
1884年9月下旬,李鸿章得知这件事后,就令严复兼“充天津水师营务”。(《郭嵩焘日记》第四卷第501页)
1884年10月
1884年10月11日(八月二十三),陈宝琛又上《报巡阅情形折》。再次请调严宗光、薩镇冰来南。
陈宝琛在奏折中,再次奏请“欲调严宗光、薩镇冰来南,亦以北洋教练得法,远胜南洋,故欲令兼整顿水师耳。”但因主持北洋事务的李鸿章坚决反对,陈宝琛调用严宗光、薩镇冰等的想法没能实现。
1884年10月12日(八月二十四),有一个笔名“析津人”的人致书《申报》。
“析津人”在书中:指斥天津水师学堂总办吴仲翔聘请西洋教习不力,任用未有留学经历的船政毕业生“滥竽充数”,建议从速改聘洋教习,并攺派本国精通西学,熟悉各国情形者担任总办。
本文显然是指现任水师学堂总办不精通西学,不熟悉各国情形,要清廷攺派本国精通西学,熟悉各国情形者担任总办。按其文意,有留学经历的严复正符合充当总办的条件。
1884年10月间,由严复在1883年受令延聘的天津北洋水师学堂管轮正副洋教习霍克尔和希耳顿到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