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竖一:进京证之类的“拦路虎”也该被剿杀


/罗竖一

  201585日《人民日报》报道,日前,国务院再次取消了62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截至目前,已公布取消的职业资格达到211项。

  在某些利益驱使下,催生出来的职业资格证,大都是阻碍个人正常发展、影响社会进步、提升民族文明程度的“拦路虎”。其之泛滥成灾,既与和谐社会之构建、美丽中国之建设、中国梦之实现相悖,又是劳民伤财,甚至是滋生蔓延贪污腐败等社会丑恶现象。因此,中央层面快马加鞭地予以剿杀之,实为中国民众之幸、中华民族之福。

  然实话实说,像进京证、准生证之类的“拦路虎”,也该被剿杀。

  众所周知,依照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于2015325联合发布的《关于对部分机动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的通告》要求,2014411日起,对于外省、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机动车,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行驶的,须办理进京通行证件。初次办理的,须到本市各进京检查站或者办证处办理有效期为7天的进京通行证件;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的,可以到本市交通支、大队办理1次有效期为5天的进京通行证件。

  换言之,从2014411日起,凡是悬挂非京牌的机动车,要想在天子脚下正常行使,通常就得时不时地“远赴”安居于六环外的进京检查站或者办证处——来回行程多在百公里之上,把仅有7天寿命的进京证这个“拦路虎”,恭请到家作为“护身符”。不然,北京市交管部门就会对有关驾驶员进行罚款、扣分,或者在适当的时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扣留机动车,甚至不由分说地连人带车一起驱离帝都。

  当然,北京官方将进京证这个“拦路虎”的寿命,由原来的“长期”改判为“七天”,并非一无是处,亦非毫无道理可言。

  但是,根据北京市环保局的数据,每天至少有十几万辆外地机动车在北京行驶。也就是说,由于办理进京证,北京官方每年都要为此付出不少的行政成本。同时,往返办理进京证,一方面,扩大或加重环境污染;另一方面生出额外交通拥挤的因子、造成油气等资源的浪费、人为地加大外地机动车的通行成本,等等。

  还有,在取消长期进京证的同时,对没有办理进京证而在北京行驶的外地车的处罚力度也开始“升级”:从罚款100元不扣分,“升级”为罚款100元扣3分,而且取消了每天只处罚一次的规定,改为每四个小时可以处罚一次。不仅如此,处罚手段也由现场执法改为现场+非现场的“综合”执法。

  另外,不得不提的是,已办理进京证的外埠载客汽车,高峰期间,即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20时,在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的,将按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罚款100元并记3分;平峰期间违反尾号限行规定的,将按违反限制通行规定,处100元罚款。

  就一定层面来讲,在北京这个首善之地,外地机动车及其驾驶员,真是被逼得难有活路了。

  然而,无数地球人普遍知道的是,长年累月地运动于天子脚下的外地机动车,多是长期工作、生活或学习在北京的“外地人”在使用,其中也不乏未能摇上号的北京“本地人”。

  很明显,进京证等有关“拦路虎”,给外地机动车及其驾驶员,尤其是给长期为北京纳税、为北京建设做出贡献的诸多“外地人”,包括拥有外地牌照机动车的北京“本地人”,带来了不可忽视的很多不便。

  何况,官方数据表明,截至201411月底,北京市机动车保有量为541.7万辆。即十几万辆外地机动车,还不到北京机动车保有量的4%。也就是说,限制这不到4%的外地机动车通行于天子脚下,对治污治堵的现实意义极其有限。甚至完全可以说,进京证等“拦路虎”的存在,客观上违背了北京治污治堵的初衷。但相反的是,进京证等“拦路虎”的横行霸道,恰恰会制造很多的社会矛盾、加大中国社会的撕裂程度;并且,跟京津冀一体化等的客观要求格格不入。

  目前,中央层面已经明确要求京津冀地区按照“统一规划、严格标准、联合管理、改革创新、协同互助”的原则,建设完善生态管制制度,打破行政区域限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扩大区域生态空间。

  试问:如果河北、天津也像北京学习,搞出所谓的“进冀证”、“进津证”这样的“拦路虎”,那么,京津冀一体化还能顺利地推动和发展吗?

  再问:如果全国各地都制造类似于“进京证”这样的玩意儿,那么,是不是在一定程度上类似“诸侯割据”、“军阀混战”时期的某些情形呢?中央部委或者“海”里的公务用车,难道也要受限而不能畅通无阻?

  孔夫子有云:“苛政猛于虎”。就一定程度而言,在路政上力推进京证这样的“拦路虎”,其实就是“苛政”,尽管其出发地是善意的。

  实际上,2014419日,在央视《新闻周刊》的节目中,主持人白岩松已就“进京证”等问题直言道,城市急剧扩张,环境、安全、生活质量都开始面临更大的挑战,破解之道恐怕也不是一个“限”字能解决的,但愿我们能想出更好的方法,让简单的“限”字成为历史。

  至今,让无数“北漂”,包括一些拥有外地牌照的北京“本地人”,稍有点希望的是,据媒体引述北京市某政府官员的消息称,有关部门正在进行研究,酝酿是否需要取消外地车进京“隔三差五”办理进京证的制度。虽然2015723日《中国青年报》的新闻表明,记者就“进京证将取消”的消息致电北京市交通委及交管局车管所,双方均表示,目前暂时没接到相关通知。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说完进京证这个“拦路虎”,我们再来看看威风凛凛的另一个“拦路虎”——准生证。

  不可否认,在亿万干部群众的强烈“声讨”下,早已臭名昭著的准生证,如今多变身为计划生育服务证了,但其本性还是贪婪的、冷酷的、霸道的……

  很多准父母或其亲友,为了请来这个“拦路虎”而使得合法夫妻能“合法”地生育,真是跑断了腿,看尽了有关“官老爷”的脸色。尤其是在外地工作的,常常更是被搞得苦不堪言。

  其实,这个“拦路虎”的出生和耀武扬威,本身就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的。

  事实上,放眼中华大地、举目中国社会的很多领域,类似于进京证、准生证这样的“拦路虎”,并不在少数,而其社会危害性,以及对生命个体或家庭的负面影响,都是不可忽视的。其中很多的,甚至比职业资格证的害处还要大。

  综上所述,笔者罗竖一认为,我们不但要继续剿杀一些危害很多或含金量颇少的职业资格证,而且,进京证之类的“拦路虎”也该被剿杀。同时,还得千方百计地避免其死灰复燃或换个马甲重新登场。(文/罗竖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