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自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发布以来,全国已有上海、辽宁、湖南、天津等22省区市出台了“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意见”。特别是上海市,中央决定仅仅发布一个月,就迅速出台了国资国企改革意见。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各地都出台了国资国企改革意见,但是,相关的改革方案却大多没有露面,给人以雷声大、雨点小的感觉。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就是国家层面的国资国企改革方案至今没有出台,导致地方不敢轻举妄动。
事实上,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已经对国资国企改革提出了比较明确的目标和要求,有些还比较具体,比如混合所有制、员工持股等,各地只要严格按照这样的目标和要求去做,并充分结合企业实际,一般就不会出现什么问题。比如上海市,从意见出台到现在的一年多时间,就已经对多家国企进行了改革,且效果比较明显。这就带来一个问题,那就是对国资国企改革的认识,到底是为了完成任务,还是为了推动国企转型。那么,在制定国资国企改革目标时,就必须有明确的目的。
很显然,对国资国企改革来说,最根本的目的就是要通过改革,转换企业的经营机制,增强企业适应市场的能力,让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那么,改革的目标怎么制定,也应当围绕目的而展开,围绕企业怎样发展、怎样适应市场、怎样满足员工需要等去制定和设计具体的方案,而不是在目的都不明确的情况下,先把改革的目标提出来,最终形成为了完成任务而改革的格局。这方面,上一轮改革的教训还是很很深刻的。此后所出现的问题,绝大多数也与此有关。
也正因为如此,不管顶层设计方案有没有出台,各地在推进国资国企改革过程中,都必须围绕目的而展开,围绕如何打破现行的管理格局、管理体制、管理模式进行,从而引入更多的市场元素,把企业改革成真正的市场主体,而不是政府的附属物。因此,各地设计的国资国企改革方案,既要符合顶层设计的要求,特别在如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规范改革行为、搞活薪酬分配等方面,严格按规定执行。同时,对如何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核心竞争力、适应市场能力等方面,则要严格按程序进行,按市场规律执行,真正体现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
可以预料,随着顶层设计方案的即将出台,各地的国资国企改革方案也将很快出台。只是这些方案,都必须严格按照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定性作用的要求,把企业市场主体地位放在首位,把理顺政府与企业的关系放在突出位置,而不是仅仅满足于完成改革任务。这就要求,政府必须开明开放,够放心地把企业放给市场、交给市场。这方面,上海的改革还是具有学习和借鉴的意义的。其他已经启动改革的地方,就很难说了,比如将企业缺乏竞争力的部分拿出来改革,就是走过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