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各位朋友圈已被行业期待已久的互联网金融监管意见刷屏,监管的落地对P2P网贷行业来说如按监管政策判定平台合格率不及6%,将灰色地带阳光化,有人叫欢,有人憋苦。
涛哥总结一下互联网金融意见里有哪些重要内容:
1、资金必须第三方托管,但是托管方是必须是银行而不是第三方支付。
2、P2P平台只能提供信息交互、撮合、资信评估等中介服务,不能直接做资金存贷款。
3、监管职责划分清晰了,有人管了。人民银行负责互联网支付业务的监督管理;银监会负责包括个体网络借贷和网络小额贷款在内的网络借贷以及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的监督管理;证监会负责股权众筹融资和互联网基金销售的监督管理;保监会负责互联网保险的监督管理。
4、国家支持互联网金融,鼓励创新,但要加强风险监管
5、可在国内资本市场上市。
迎来监管P2P平台如何何从?
1、资金放在银行进行存管,会极大降低平台挪用资金风险,大量降低互联网金融平台跑路风险。一些不正规的,做自融、资金池的平台会面临倒闭或转型。这些平台应该回避。
2、互联网金融平台只做信息中介,而不是信用中介和直接做资金存贷款。P2P平台以后将难见到平台自我担保,和保本保息的承诺。
3、以前P2P平台跑路,经常出来各部门踢皮球,无人管。投资人亏了钱也难维权。监管职责清晰了,耍赖跑路平台的负责人以后有部门治理了。
4、大量无实力平台、浑水摸鱼平台将消亡,行业内的兼并重组会很平常。获客成本竞争会更大,投资人理财的时候,会尽量避免实力弱,无背景的平台。
5、多了一条上市的路,大量上市公司也会参与行业内的收购重组,优质规模大的平台会率先逆袭。
涛哥吐槽:将第三方支付踢出P2P行业?监管又来绕口令了,第三方支付公司一定为了自己的利益和银行做托管合作,哪怕只有一张空白纸的合作。针对定位信息中介这一点99%的平台应该是不达标的,中国式的P2P平台息差是平台的利润来源。P2P公司一定会启动分身术,将公司一分为二,来规避信息中介和建立利润来源的问题。·····仔细解读,每一条监管意见都只是划出了做法,而惩罚呢?正所谓惩罚不明确,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正如酒驾一般,酒驾事故率是车祸中最高的,如查到酒驾判无期,还会有人铤而走险吗?所以这次监管的出台唯一的作用是明确了行业的合法性,其监管意见都是如同虚设,然而这一切并没有卵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