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消息称,随着《商业银行法》的大修完成,银行最快可能在今年下半年获得券商牌照。未来,“券商牌照”、“股权投资”、“理财业务”将成为银行业混业经营的三大重点领域(6月24日《证券日报》)。
此前,已经有媒体和人士透露银行将获得券商牌照,并且将此作为银行混业经营推进的重大步骤,甚至将其与银行业混改搅合在一起。对此,笔者想谈点不成熟的看法。
不能把银行混合所有制改革与银行混业经营混为一团。这是两个根本不同的概念。银行混改是国企深化改革的重大步骤,是在国企包括国有银行所有制构架本质上动手术,目的在于通过改善所有制结构、完善内部治理机制,激活资本活力,调动资本、管理、生产力等要素的积极性。而混业经营是银行内部具体业务,与混改根本不能相提并论。也绝对不能将混业经营纳入到混改组成部分或者步骤之一。
混改的重点在于三大部分:国企股份适度退出;民资较大幅度参股;内部员工持股。重中之重在于前两者。银行业混改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可能超越本世纪初期的国有银行改制上市。
从先后次序上来说,应该在完成银行业混改后再谈论银行业混业经营问题,即:在完成战略性股权重构后再谈论内部具体业务范围改革等。
当然,挡在银行混业经营上的“路障”还有一个就是现行的《商业银行》明确限制银行业混业经营,银行分业经营条款非常明晰。如果现阶段推进银行业混业经营必须修改《商业银行法》。“等到《商业银行法》大修完成,银行最快可能在今年下半年获得券商牌照”的消息应该是靠谱的。不过,笔者认为此举非常值得商榷。
中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时机是否成熟值得商榷。刚刚经受过2008年金融危机洗礼和考验的金融业,对于从上个世纪90年代的全球金融自由化趋势已经产生了怀疑。一些专家认为,2008年金融危机的凶手之一就是金融业混业经营所致。在欧美曾经又开始出现了要求银行业重回分业经营年代的呼声。起码金融危机以后,对银行等金融机构包括混业经营的监管越来越严格了。
从中国金融业来看,目前稳定性并不高,特别是去年以来资本市场的非理性暴涨泡沫风险已经很大。在这个时期推进银行业混业经营,极有可能助推金融风险。同时,分业经营的目的之一在于让商业银行集中精力发挥间接融资作用,支持实体经济实体企业发展。混业经营可能导致银行信贷资金加速流入股市,使得实体经济资金缺血状况越来越严重。在这个当口给银行发放券商牌照不是最佳时机。
中国商业银行实行混业经营的路径选择需要深入探讨。银行混业经营难题之一是如何在信贷资金与资本市场等其他领域建立起严格的防火墙。如果直接发放券商牌照,那么这种防火墙就自然而然地不复存在了。美欧银行自由化阶段采取的是大型银行建立集团机制,集团下面下辖相互独立的银行、券商、保险、基金等,比如:花旗集团等。与中国的平安集团、中信集团、光大集团差不多。从相互独立公司体制上就自然而然建立起了防火墙。笔者认为,集团化模式应该是银行未来混业经营改革的路径选择。
中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后监管能力能否跟上值得怀疑。银行混业经营后的防火墙如何建立?如何防止信贷资金脱实向虚进入虚拟经济领域,从而使得实体经济贫血越来越严重?这给监管提出了挑战和难题。银行一旦全面实行混业经营会否出现上个世纪90年代初期的混乱局面,心里没有底,监管措施能否跟上都是未知数。
总之,且慢给银行发放券商牌照,银行业混业经营急不得。目前,应该做一些银行业混业经营的基础性工作,比如制度性建设、完善监管和法律规章等。等待各方至臻完善后再推开也不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