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信息仅有“透明”远远不够


处于“暗箱”已久的公积金信息正在走向透明。据7日南方都市报统计,今年4月以来,我国内地31个省区市中,30个已向社会公开其公积金信息的年度报告。目前还未公开的广东省也已完成年度报告的准备,正进行部门间会签,最早下周就可能披露。

 

从“暗箱”到透明,是最低线社会要求--只要是法治社会必须如此。然而,公积金信息透明来得还是稍微了些。按照今年2月国家住房与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以及央行三家印发的《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地市一级公积金中心的年度报告应于每年3月底前披露;省(区市)住房公积金汇总信息应于每年4月底前披露;全国住房公积金汇总信息应于每年5月底前披露。地市、省市区公布的信息已经滞后。

 

但公积金信息“透明”还是值得肯定。最起码让人一窥各省市区公积金最基本的情况。譬如人们了解了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达1.1亿人,知道了30省份(广东除外)的公积金资金运用率平均为66.7%,明晰了使用率最高的是重庆(95.38%)和最低的是山西(24 .66%)等等。

 

上述数据尽管粗疏,但已经让舆论场和普通民众对公积金使用概况有最基本的评判,这就是“透明”的好处。由于公积金牵涉到缴存职工的切身利益,因而仅有粗疏的“透明”还远远不够,这种“透明”宛然覆盖着一层毛玻璃,只能让人有雾中看花的朦胧感。公积金不是事不关己的美学叙事,不需要空洞虚无的朦胧感;更非一系列抽象的经济学数字...而是一分一厘都攸关职工福利和民生福祉。因而,公积金信息“透明”既要放大镜放大,又要用显微镜显微,即宏观大数据和职工小账目一个都不能少。

 

从政府到职工层面,要的也不是这些大数据和小账目,而是公积金政策设计得更合理,更契合缴存者利益。就现实而言,即对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及增值途径,有一个全方位的战略筹划,以期让公积金释放出更系统的红利效应。

 

就政策层面言,公积金亟需做到名副其实。首先是“三公”属性--公共、公开和公正,公共和公正是一体两面。不含广东在内,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只有1.1亿,凸显公积金的公共性和公正性不足。有些企业职工因为各种原因没有缴存,享受不到公积金待遇,政策执行有缺失。何况,公积金缴存也存在巨大差异,有些央企公积金缴存变成了特权福利,这也是公积金公正性的严重缺失。公开,是凸显公积金公共性和公正性的前提,因而,公积金的“三公”属性一个都不能少。其次是公积金的“积”,即资金池的积累,从中即可窥见公积金缴存与使用情况,亦可了解各地公积金增值保值情况。就现实而言,公积金亏欠、休眠都不正常,无论公积金还是其他公共性基金,有积累有流动有收益才正常。

 

就民众而言,对于公积金诉求有三:一是实现最大限度的公积金政策全覆盖,让更多的人享受到公积金政策;二是公积金缴存比例不能多寡不均;三是提取程序要简化,提取项目要多元,提取额度要适中,充分发挥公积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作用。

 

但就现实论,公积金的作用还挺单一,基本上还是维持“专用”--即住房消费。显然,公积金在政策设计者那里,还是当成了楼市调控的工具,随着政策主导的市场杠杆而动。因而,今年各地纷纷放宽公积金提取来释放楼市刚需。此举当然无可厚非,但公积金若仅仅只是楼市刺激的道具,那么公积金作用就打折了。更重要的是,在此政策取向下,也会产生衍生的不公平。一是真正有刚需诉求的人可能没有缴存公积金,他们享受不到公积金房贷待遇,所谓亟需安居的弱势群体难以获得公积金贷款的安居福利;二是由于公积金有助于形成某些群体的炒房行为,有可能制造新的楼市泡妹。前者构成阶层权利不公,后者导致市场失序。

 

公积金大数据的“透明”,只是第一步,建立覆盖更广和更加规范的公积金制度才更重要。而且,技术层面也要拓展公积金的使用范围--从住房消费到更多民生救济,并简化提取程序等。